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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语言的重要作用(第1页)

第一章语言的重要作用

语言反应着你的思维能力、社交能力,反应着一个人的性格、风度,高超的语言能力是一个人行走社会,成就事业的万能卡。丰富自己的词汇,从文学名著中汲取营养吧。

第十章注重语言的表达习惯

卡耐基经典语言的突破

准确优美的使用母语

大师金言

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当成评价我们的标准。我们的语言,显示了我们的修养程度,它能让听众知道我们的出身、教育程度和个人修养。

语言表达能力是一个人的一项重要能力,也是一种基本功。语言能力反映人的思维能力、社交能力,以及性格、风度。一个人在工作中主持会议、制定政策、文件,上传下达工作指令,接待来访,参加社交活动,发表演讲和个别交谈……都需要语言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立世和处事的成败。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是一个人行走社会和成就事业的万能绿卡!

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主要表现在语言的分量、语言的逻辑性和语言的幽默感三个方面。语言的分量是由词意和态度两因素构成。词意是指语言的本意,态度是指表达时的轻重缓急和所持的表情、情绪。语言的词意要求语言能准确的表达思想,不要词不达意,废话连篇。

一个人需要注意语言分量,贬意的语言分量过重,容易令人伤心,背上思想包袱;如果过轻,则达不到启发人、震动人、教育人的目的。反过来,褒意的语言过重,容易使人骄傲自满;过轻则对人起不到鼓舞作用,也许会令人失望。

一个人语言的逻辑性,就是要使语言严谨、有条有理、无懈可击、令人信服,要做到前后呼应,因果联系紧密,这样就能紧扣听众的心弦;否则,就会显得啰嗦、冗长、言之无物,东扯西拉,令人乏味。

语言的幽默感,能使一个人更好地团结群众,造成亲松、愉快的气氛,促进与一个人的思想,感情的交流,使群众更容易接受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思想意图,同时也有助于改善一个人自己的形象。

语言表达能力分为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演讲主要反映了一个人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也就是口才,就是将自己的思想、观点、意见、建议运用最生动、最有效的表达方式传递给听者,对听者产生最理想的影响效果的一种能力。一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主要包括:在各种会议上的演讲能力;对不同对象的说服能力,以及面对复杂情况应付各种“对手”的答辩能力。

在新闻传播日益先进的现代信息社会,每个人都有可能随时遇到记者的采访;都要在必要的会议和必要的场合发表演说;在各种社会活动中,随时有可能主动或被动地答辩一些问题,一个人的口才就表现出其重要性。

一位英国人,又穷又没工作。于是他就在费城的街道上找工作。

他走进了大商人保罗·吉波斯的办公室,要求和保罗先生见面。保罗先生用十分不信任的眼光盯着这位陌生人,只见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全已磨光,浑身都透着寒酸气。保罗先生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保罗原来只计划同他说几秒钟,但随即几秒变成了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了一个小时,可是谈话依旧进行。谈完后,保罗先生又打电话邀请费城的大资本家狄龙出版公司的经理罗兰·泰勒先生,同自己一起和这位陌生人吃午餐,然后又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位外表贫困潦倒的陌生男子,怎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他有很强的英语表达能力。

原来,这个人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从事一项商业任务。不幸这项任务没有成功,当时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因此就被困在了美国,有家不能回。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说得既标准又漂亮。他一张口,就使人们忘记了他那破旧的衣服、沾满泥土的皮鞋和没有刮净的脸。他的言谈立即成为了他进入高级商界的通行证。

有许许多多的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生,他们离开学校后,不知要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不去掌握各种字义,不能准确并肯定地说话。他已经习惯于使用那些街头和办公室使用的、意义虚幻的词句,这也就难怪他讲话缺乏个性特点和没有明确性了。

在哈佛大学担任了30多年校长的爱罗特博士说:“在绅士和淑女的教育中,我认为只有一课必修,那就是能准确、优美地使用他的母语。”这句话意义深远,很值得我们深思。那我们怎样才能准确、优美地使用本国语言呢?林肯就曾使用了这一公开的秘密方式,获得了惊人的成就。

林肯的父亲是一位懒惰又不识字的木匠,母亲是一个没有特殊学识与技能的平凡女子。这样的父母所生的林肯并没得到上苍的厚爱,天生就没有运用语言的天赋。那么他为何能把语言编织成如此美丽的形式,能说出如此无与伦比、富有音乐节奏的语句?

林肯当了国会议员后,他的官方记录中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接受的教育:“不完全”。其实,他一生所接受的教育时间还不到一年。那么,是不是有什么良师的教导,才有现在的林肯呢?肯塔基森林内的瑟加林·帕尼和凯利帕·基哈思,印第安纳州鸽子河岸的耶基安·都瑟和特路·科洛弗,这些都是他的巡回小学的教师。他们从这个屯垦区搬迁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给他们面包和火腿,他们则留下来教导孩子们读、写、算。那时,林肯从他们那里得到的启蒙和帮助很少,而他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帮助就更少了。

后来,他来到了伊利诺州第八司法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农夫、商人和诉讼当事人,这些人也根本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但当时林肯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他和一些头脑灵活的人成为了好朋友,这些人包括各个时代最著名的歌手、诗人等。他能背诵伯安斯、拜伦、布朗宁的整本整本的诗集,写过评论伯安斯的演讲稿。他的家里和办公室内都各有一本拜伦的诗集。办公室中的那本,因为经常翻看,所以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翻到《唐璜》那页。

他入主白宫后,内战的悲剧虽然消耗了他的大量精力,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但他仍然抓紧一切时间,阅读英国诗人胡特的诗集。有时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诗集,如果看到让他高兴或很有启示的诗,他就会跑到他的秘书那里,一首一首地给他读。有时他会抽时间复习他早已读得滚瓜烂熟的莎士比亚名著,也会给演莎剧的演员写信,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曾给莎剧的名演员荷基德写信,信中说:“我已读过莎士比亚的剧本,并且读过多遍。《哈姆雷特》、《李尔王》、《查理三世》、《亨利八世》,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麦克白》写得太棒了,没有一个剧本能比得上。”

林肯非常热爱诗歌,他不仅背诵、读诗,而且他还写诗。在妹妹的婚礼上,他就朗读了自己写的一首长诗。到中年时,他已经写满了整本笔记本。

鲁宾逊在《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说:“林肯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人,他用真正的文化把自己的思想装饰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他的成长过程,和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基默斯一样:虽然离开了学校,但他用永不停息的研究和练习来教育自己,直到成功。”

举止笨拙的拓荒者林肯,年轻时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靠杀猪和剥玉米叶子一天赚取三角一分的微薄收入生活。后来在盖茨堡,却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精彩的演讲。著名的盖茨堡大战中,有十万人参加,七千人阵亡,林肯曾就这次战役发表了演讲。在林肯死后不久,著名的演讲家琴姆纳说:“这次战争的记忆已从人们的头脑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讲却仍清晰地印在人们的脑海中。如果人们再度记起这次战争的话,那一定是因为林肯的演讲。”

著名的政治家爱卫莱特曾在盖茨堡一口气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演讲,但人们早已把他的演讲忘掉了。而林肯的演讲还不到两分钟,当时有一位摄影记者想拍下他演讲的情形,他还没来得及架好原始的摄像机,林肯的演讲就已经结束了。林肯这次演讲的全文,曾被人雕刻在一块铜板上,陈列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成为英语文字的典范。下面就是那段被刻在铜板上的文字:

“我们的祖先八十七年前,在这块神奇的大陆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孕育了自由,并且决心献身于一种信仰,那就是人人平等。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次伟大的内战。我们在试验,想看一看,有这个信仰和主张的国家,究竟能否长久地存在。今天,我们在这场战争发生的盖茨堡集会,我们为那些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牺牲了生命的人,奉献出这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他们永远安息的地方。我认为,我们这样做是非常合适和正当的。但是,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我们又不能奉献这片土地,因为它的神圣和尊严不是我们创造的,是那些曾经在这里奋斗的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人们,是他们使这块土地神圣,而不是我们。全世界的人不会长久地记得我们在这里演讲,但他们却会永远记住那些英雄们在这里所做的事。因此,现在还活着的我们,应该献身于曾在这里作战的人们曾经未完成的工作。他们已经牺牲了,我们更应坚定有力地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要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保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让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至于从地球上消失;更让那些牺牲了的人们不能白白地死去。”

许多听过这次演讲的人认为,这个不朽的结尾是林肯独创的。其实不然,林肯的律师朋友赫安德在几年前曾送给林肯一本巴科安的书,书中就有“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管理,权利属于全体人民,由全体人民分享”这样的句子。而巴科安的话又可能借鉴维伯斯特,因为维伯斯特在四年前给海尼的信中说:“民主政府是人民而设,由人民组成,对人民负责。”维伯斯特又可能借鉴门罗总统。因为门罗总统早在三百多年前就有相同的想法。那门罗总统又该感谢谁呢?在门罗出生前的五百年,英国的政治家维列克福在《圣经》的英译本序中就说:“这本《圣经》是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翻译的。”再往前翻历史,维列克福可能又从谁那里借鉴,就无从考证了。

全新的事物,在世界上已经很少了,所以,即使是最伟大的演讲者,他们也要借助书本的资料和阅读的灵感。书本,就是成功的秘诀。你如果想扩大文字储量,那就必须时时接受文学的洗礼。

约翰·布莱恩特,15岁离开校园,到棉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踏入校园。可是,他却成为了那个时代最杰出的演讲家,并以善于运用英语而闻名,为什么?他说:“每当我到图书馆,总是会感到一种悲哀,那就是: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没有可能充分享受摆在我面前的丰盛美餐。”于是,他就在图书馆中阅读、研究、记笔记,背诵像雪莱、拜伦、莎士比亚、华斯华兹、密尔顿、惠特曼等这些著名诗人的长诗。为了增加词汇和文学资料,他每年都把《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

英国演讲家弗克斯通过大声朗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来改进自己的风格。哥莱施通称自己的书房为“和平庙堂”,那里藏书一万五千册。圣澳姆斯丁、巴德勒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使他受益匪浅。他对荷马的《伊里亚特》和《奥德赛》很着迷,关于评论荷马史诗和时代背景的书,他就写了六本。

彼特是英国著名的政治家、演讲家。年轻时,他每天都阅读一两页希腊文或拉丁文,然后再把它们翻译成英文,几十年如一日,结果,使他获得了非凡的能力:在不需任何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自己的思想化成最佳排列的语言。

英国桂冠诗人丹尼森每天都研究《圣经》,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竟背了下来。勒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让他每天要把整本《圣经》大声地朗读一遍,因此,勒斯金说:“我之所以取得这些成就,那完全应该归功于那严格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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