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
根据所谓的天注定,或者某些固定的公式,每个人都只有七十岁左右的寿命。这个公式经过验证,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真理了。事实上,虽然人始终都是要死的,上帝却能让他活得到久一些,而且如果知道精神永恒、寿命虚幻,灵魂是不会灭的。然而最终,人的死亡仍旧按照那个可怕的数学公式继续着。
莱斯特现在已经将近六十了。他想自己最多也就能再活二十年,或者比那还少。是的,他的一生是安逸的。他没有什么要埋怨的。如果死神要来的话,就让它来吧。他都准备好了。他不会怨忧,不会抵抗。人生如戏啊。
他认为人生的幻觉是很多的。他认为的真实,只是他平常所接触的一些实质上的事务,交际的人,公司里的会议,一些计划,还有夫人的种种社交任务。她之所以爱他,就是因为他是一个懂人生的哲学家。她和珍妮一样,佩服他那种面对烦恼时的强硬、坚决、漠然的态度。无论幸运还是不幸,都不能让他激动或是扰乱他。
有时由于形势的需要,不他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想法,但是他的信心仍旧坚定。他的人生信条是:“正视事实,沉着应对”,他的一生都是在实践这个信条,都是在奋斗。
一旦受到欺凌,他就会马上奋斗,一奋斗起来,他就是顽强的,难以抗拒的。他就是要同那欺凌他的力量战斗到底。如果他会让步,也一定是要等到最后的时刻,他认为不让步,始终是值得的事情。
他信仰物质主义的人生观,追求舒服,凡事都力求尽善尽美。家里的东西稍稍有点儿陈旧,他就会换掉它,重新再来设计。外出旅行,也是带足够的钱,他不会受一点儿委屈。
他不喜欢辩论以及无谓的闲谈;不喜欢所谓的愚蠢的空论。跟他谈话,一定要谈有趣味的事情,否则他是不愿意听的,对于这点,他的夫人很了解。早上起来,她会托起他的可爱的下巴颏儿,或者双手捧住他的大脑袋,开玩笑似的说他是动物,一种很漂亮的动物。
“是的,没错,”他咕哝着说,“我知道,我是一种动物。”
“哦,瞎说!”她很难为情,原来他说话总是那么锋利商人。然后他又要对她表示一点疼爱,他心里明白,她虽然心气高傲,却还是很依靠他的。她也很明白他可以没有她,但他不想她难过,他竭力掩饰自己,总是装出一副没她不行的样自,事实上,他很容易就会不要她的。
如今,她确实是靠莱斯特了。因为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这是个熊一般的男人,能拥有他是有重要意义的。有如黑夜里的一盏温暖的明灯,或是寒冷中一炉熊熊的旺火,莱斯特无所畏惧。
这些,自然都要有它的实质性和具体的表现得。他把一切财政大权操纵在自己手中,执有很多大公司的股票,有自己的经理人,生活很轻松。他们常到美国和欧洲各处的海水浴场去玩。他有时还赌赌钱,觉得那样的冒险是一种人生的消遣。
他比以前爱喝酒了,但并不酗酒,不过是助兴而已。他喝的都是醇美的威士忌,上好的香槟、白兰地、贵重的白葡萄酒。他不饮则已,一饮就海量,他的食量也不小。
他吃的都是好的,非上品不要。汤、鱼、冷盘、烧烤、野味、点心,什么都要精美的;他的厨师长都是高价雇来的。他家里曾经有个名师,叫路尔多;他要求莱斯特每礼拜给他一百元的薪水,但他一点也不觉得贵,他觉得很值得。
莱斯特的人生态度也有个问题,那就是他不肯去整理事情,求得事情的进步,只是让一切事情自然发展。假如当初和珍妮结婚,接受每年区区万元的收入,他也会把那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还会对社交界抱着冷漠的态度,只同少数朋友来往。
他的生活,却因为迁居纽约而发生了变化。原来她的夫人跟东部名流中一些时髦女人成了知己,她听从她们的劝告搬到了纽约。到纽约后,就在繁华之地上租了房子。她换了新排场生活,仿英国人用起全班制服的仆役,并且把各房间按节令安排起来。对于她那样爱好虚荣和喜欢排场,他只是微笑不语。
“你总是在谈社么平民主义,”他埋怨道,“我看你也跟我的信仰宗教一样,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什么,这是什么话!”她否认他,“我是平民主义的,你也是这样,我只不过用的是在这种环境下的最简单的道理罢了。”
“这是你祖母的逻辑吧!一个穿红制服的仆役长和厨师是很必要的吗?”
“确实如此,”她说,“也许不一定是一种必要,可一定是某种精神。你为什么要来同我闹呢?你自己不是追求完美的吗?”
“我同你闹?”
“不,我不是真说你闹。你该理解吧。”
“我的完美主义和你的平民主义有什么一样呢?”
“我就是平民主义的,我肯定要这样说。我同任何女人一样都是平民主义的。但我喜欢实事求是,为了自己舒服,你跟我是一样的。‘我是住在玻璃房子里,你可别扔石头。’[英国谚语,意思是:自己有短,不要去揭别人的伤疤。]我的上帝,我了解你心里是怎么想得。”
“我才是平民主义的,你不是的,”他故意撩拨她,但事实上他是赞成她的。
他整天除了吃喝,就是到各处旅行,他的生活过的很安逸。不费一点儿力,没有任何的运动,于是,他的身体就慢慢不好了,他的肝、脾、胰脏都不正常了。
过去七年中,他的身体就已经不舒服了。肾脏和脑血管都衰弱了。如果适当的运动的话,他是完全可以活到八九十岁的。事实上,他的体质就是被自己糟蹋了,即使有一点小毛病也扛不住了,结果,病真的就来了。
起因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什么重要事情,他和朋友一起去游北极角。决计十一月下旬回芝加哥,和夫人在圣诞节前在纽约相会。他写信给律师,叫他在芝加哥替他定好房间,因为他在两年前把芝加哥的房子卖了。
一天,他把事务料理好后,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就请医生来,医生说他的肠内着了凉。他当时觉得很痛苦,医生就用一般的治疗方法给他治疗。先用红法兰绒敷着芥末来包扎,同时给他服用特效药。
他暂时觉得好点了,不知为什么,他似乎遇见到了什么。他叫律师打电报通知他的夫人,不说病势严重,只说他病了。又特地雇经过训练的看护,叫一个仆人守住门口,以防外面的吵闹。他的夫人三个周内是不会赶到芝加哥的,他认为自己是见不到她了。
奇怪的很,这个时候,他一直都想着珍妮,不是因为他们都在芝加哥,只是因为在心里他觉得他们始终没有分离过。他得病前,本来想要去看她的。他曾经向律师问起她的近状,律师说一切都很好,说她的生活很安静、健康。现在他病了,就很想见她一见。
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病却没有好转,他就更想见她了。他经常觉得腹痛的像是有什么东西绞着似的,仿佛内脏都在打结;痛过后就觉得特别虚弱。有几次,医生甚至用可卡因给他止痛了。
经过如此几阵剧痛之后,他就把律师叫到身边,让他先把看护支出去,这才对他说道:“律师,我想托你一件事。你去替我问问格哈特夫人,能不能来我这一趟,你最好是把她带过来。你叫看护和那个跟班的今天下午不要来,她来的时候暂时回避一下。不管她什么时候到,马上叫她进来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