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性质
已开
帐户
情况
开户银行帐号帐户名称
上级管
理部门
意见
(年签)
年月日
申请开幕词
单位公章(年签)
年月日
以下各栏由银行填写
业务部门意见会计主管意见
科目
帐户
名称
帐号
营业
执照
发证机关开户日期
编号年月日
(2)提交有关证明。各单位在填写开户申请书之后,将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出具证明。按照规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人民团体等单位到银行开立帐户,必须向银行提交拨款的财政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经过审查的证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办理开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三资企业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查证明;个体工商户办理开户,提交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农村乡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外地单位常驻(派出)机构办理开户,应提交由主管部门和驻在地有关部门审查的证明;各单位的附属机构办理开户,应提交其管辖单位审查的证明。开立帐户证明书的格式见表1。2所示。
表1。2开设帐户证明书
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中国××银行××市分行××办事处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
批准单位章
19××年×月×日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3)军级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6)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帐户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1)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基本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帐户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1)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2)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