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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现代阐释(第1页)

华兹华斯诗歌的现代阐释

华兹华斯的诗歌是以对英国新古典主义诗歌的革新面目出现于英国诗坛的,从而揭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序幕。但是他的诗歌除了具有浪漫主义诗歌的特征以外,还孕育了很多现代主义的因子。以往的研究者往往只注意到现代主义诗歌与浪漫主义诗歌的对立,而忽略了二者之间的继承关系。笔者通过对华兹华斯诗歌的现代阐释,进而说明文学史发展的延续性特征。

1 情与理的交融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之前的新古典主义诗歌以德莱顿、蒲柏等人为代表,他们的诗歌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蒲柏等人重视“巧智”,要求诗歌写得“正确”、“优雅”。当理性发展到极致,情感已经没有任何空间的时候,诗歌也就变得枯燥无味,走到了穷途末路。1798年,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合作出版了《抒情歌谣集》,这本诗集以其清新的诗风揭开了英国诗歌史上崭新的一页。1800年,在该诗集的再版序言里,华兹华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这种高扬情感、表现自我的诗学主张与新古典主义诗学是针锋相对的,这份序言也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美学宣言。以后的研究者也往往只强调华兹华斯的情感论,而忽略了他诗歌中的理性成分。雷纳·韦勒克在《近代文学批评史》中对华兹华斯的情感主义提出质疑。他说:“华兹华斯不能算作**裸的情感主义的提倡者。”的确,华兹华斯的“情感说”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不经思索地尽情宣泄。他说:“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这个说法虽然是正确的,可是凡有价值的诗,不论题材如何不同,都是由于作者具有非常的感受性,而且又深思了很久。”华兹华斯肯定了诗歌是诗人深思的产物,强调了意识的参与,他并没有全盘抛弃新古典主义的理性特征,而是试图做到情与理并举。他就是在这种诗学思想指导下进行创作的。这里以华兹华斯的名诗《我独自游**,像一朵孤云》为例

因为有时候我心绪茫然

冥思苦想地躺在榻上

这水仙会在我眼前闪现

把孤寂的我带进极乐乡———

这时我的心便充满欢欣

并随着那水仙舞个不停。

这首诗所描写的是华兹华斯在1802年所见到的一片水仙花的景象。关于诗的最后一节,有人认为有画蛇添足之嫌,不写出来读者一样能体会诗人歌颂大自然的意向。但这节诗体现的是一种“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而不是当时当地的倾诉。诗人并没有任由情感泛滥,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思,再次抒发的感情,总是带有几分理性。浪漫主义诗歌发展到后期,逐渐退化成为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的感伤主义,一味主观抒情。这遭到了现代主义诗人的反对。20世纪初在伦敦的“意象派”率先反对浪漫主义诗风。在休姆、庞德等意象派诗人看来,真正的艺术都是出于有理性的分辨力和合理的思索,而非无限地宣泄自我,直抒胸臆,这是进入新古典主义的一种转变。在经历了浪漫主义后期的情感泛滥之后,诗人开始向新古典主义回归,也是向理性回归。如休姆就主张以一种“硬朗而精确”的古典诗驱逐维多利亚以来浪漫主义的情感朦胧和无病呻吟。艾略特则自称是古典主义者,反对放纵情感,主张逃避情感。

笔者认为,在后期浪漫主义诗人那里,常常尽情宣泄私人情感,情对理的压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而在第一代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那里,理性与情感常常交融在一起。这无疑与现代主义诗歌有某种程度的契合。究其根源,这应该是华氏等人处于由新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时期,虽然对新古典主义作了重大革新,但也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一些新古典主义的长处,还没有发展到滥情的程度。而现代主义诗歌,根据雷纳?韦勒克的观点,既不能把它当作对浪漫主义的全盘否定,也不要把它看作是新古典主义的全面复活:“说来自相矛盾的是,声称反对浪漫主义的现代批评一面拒不接受大部分浪漫诗和浪漫主义批评为诗歌而倡导的某些形而上学的主张,同时却又重新搬出浪漫主义批评的基本原理。或许妥当些的说法是现代批评已将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观念奇妙地混为一体。”华兹华斯的诗歌与现代主义诗歌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浪漫主义与新古典主义的结合,只不过前者是由新古典主义的“理”向浪漫主义的“情”过渡,而后者是由浪漫主义的“情”向新古典主义的“理”回归。二者出现的契合,也是文学发展规律使然。

2 “时间之点”

华兹华斯的长诗《序曲》记录了他心灵的成长历程。诗歌从诗人的童年、青年、上大学一直写到参加法国革命以后的岁月,追求一种心理的时空,而这正是后期意象派和现代派诗歌的特点之一。华兹华斯在此诗中还提出了“时间之点”(spotsoftime)的概念:

我们生命里存在的时间之点,

它们保有明显的更新能力,

当我们困于伪说和狂言,

或更沉重更恶毒的妄见,

或卷进琐务和社交的循环,

它们就向我们的心灵提供滋养,暗中医治。

这能力使人生增加愉快,

它深入,又帮助我们攀高,

已高的更高,跌倒的扶起再攀。

这神奇能力的藏身之处

在人生的某些断片,它们提供

最深刻的智慧,提出目的和方法,

实现心灵的当家作主———而外界的感觉

只是忠顺的仆役。这样的时刻

散布一生,最初的开始

是在童年。

“时间之点”用来指因为某种东西引起作者对过去生活的回忆,通过这些回忆,作者在不经意的刹那间领悟到更高层面的意义。自从华兹华斯提出“时间之点”这一概念以来,许多批评家,特别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批评家提出了一些与之相类似的看法,如斯蒂文斯的“觉醒的时刻”(momentofawakening)、伍尔夫的“敏锐的瞬间”(exquisitemoments)、乔伊斯“顿悟”(epiphany)、庞德的“魔幻的瞬间”(magients),以及艾略特的“不被注意的瞬间”(us)。这些词汇虽然不同,但大致含义都可以理解为世俗生活中灵光闪现的瞬间,或是事物真谛的突现。

“时间之点”是个“充满神性的所在”,表述的是“上帝探访人间的时刻”,在这一时刻,诗人拥有了更高的认识能力,思维进入神的国度。如在《序曲》第八卷中诗人由对大自然的爱领悟到对人的爱。诗人回忆自己初次来到伦敦,看到平凡的房屋,街道和下层的平民,在那一刻,忽然有所顿悟:

……这是瞬间的静止,

我内心闪现的一切来去匆匆,

皆在片刻,却又与时光并存,

销魂的记忆,宛若天赐神授。

艾略特的《四首四重奏》与华兹华斯的《序曲》类似,也是用沉思性语言写成的精神自传,充满了“灵魂被照亮的瞬间”,如其中《燃毁的诺顿》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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