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作品简介
诗歌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华兹华斯有人用“他的脸部表情十分严肃,举止庄重,几乎是一副庄重的气派;可以说,他像是个年轻的卫理公会牧师,说话的声调单调而令人厌倦”这样几句话来描述英国前期浪漫派作家华兹华斯。这就是那位对一切外在的自然现象天生具有特殊的感爱能力,故而开创了一代新诗风的湖畔派诗人。
华兹华斯(orth)于1770年4月7日出生在英国北部的律师家庭里。八岁丧母,随后被送到以湖山著称的寄宿学校,从此便与自然结上了不解之缘。13岁时,父亲又离开了人世,舅父和祖母负责照管几个孩子。华兹华斯与其妹多萝茜关系最密切,两人终生相亲相依一直是英国文坛上的佳话。1787年,华兹华斯进入剑桥大学,熟读了希腊拉丁文学,同时掌握了意大利语、法语和西班牙语。1790年,他徒步旅行法国、瑞士和意大利。当时正值法国大革命,他感受到法国革命和革命刚胜利时人民的欢欣鼓舞,并用这样的诗句来歌颂革命:幸福啊!活在那个黎明之中,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这时的华兹华斯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他把它称为是一场表现了人性和完美的革命。在法国,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一年后,他第二次去法国时,认识了一位名叫安耐特·华隆的法国姑娘。次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但这门亲事却遭到了他舅父的反对。1791年年底,法国革命激化,群众冲进国王的住所,逮捕了国王的同情者。
一月以后,群众又冲进监狱杀了几百个保皇党人。华兹华斯见此情形,突然于1793年离开了自己的爱人,悄悄地回到了英国。回到英国后,华兹华斯经历了几年的痛苦时期。除了经济上的困难外,他时常为回不到自己爱人的身边而沮丧。加之,法国内部斗争更加激烈,他的吉伦特朋友也因此而受到雅各宾派的镇压,一种双重的幻灭感袭扰着他。正当他走投无路时,他的一位同学去世了,却留给他九百英镑。这使得他能与其妹迁居乡间,实现了他那从自然的灵魂中探讨人生意义的志愿。1759年对于华兹华斯来说是个幸运的年头。这一年,他们兄妹俩首次遇到了柯尔律治。他们相见如故。于是兄妹俩决定迁到柯尔律治的地方居住。从此,三人一起散步,一起长谈,互相启发。1789年他们共同的成果《抒情歌谣集》问世。
此书中华兹华斯所写的最主要的作品是《丁登寺旁》,这是他最优美、最深刻的诗篇之一。他在这首诗里描写了他对自然的**。他写道:因为那时的自然,(童年时代的粗犷乐事已成往事的欢快嬉戏)就是我的一切。我那时的心境难以说明。嚣喧的瀑布像**萦绕在心。巨石、高山、幽深阴暗的丛林,它们的色和形,都曾经使我倾心;一种爱和感情,不需要用思想赋予它们。深奥的魅力,也无需增添不凭借视觉直观的情趣。华兹华斯描写自然时仿佛是在描写一种早已消失的感情,一种在转变期的年龄只存在过一瞬就化为反省和疑问的感情。华兹华斯不断地积累自然的印象,以便加以深思和完全吸收。以后,再把这类印象从灵魂的库存中取出,重新审视、欣赏。如他在这首诗中告诉我们,他在青少年时期从自然美中直接感受到的激发热情的欢乐,怎样在成熟后的年月里转化为对于自然的类似于人的情绪的宁静的吸收。但这首诗中最出色的一段是华兹华斯描写珍藏内心蓄意保存的自然印象对心灵产生的宁静影响,他写道:
这些美好的形体由于我长时期离别,对于我曾仿佛是盲人眼前的风景然而,当我独处一室,置身城镇的嚣闹声中,感觉到疲倦的时刻,却常常使我从血液、从心底尝到甘甜,甚至进入我更纯净的思想使我恢复宁静:还使我感受未能记住的欢悦,那种欢悦也许,曾以并非微小的力量影响过一个善良人美好的岁月和琐细、无名、早已忘怀却充满爱和善意的行为这一节诗说明他所熟悉的地方在他心中产生的不仅是转瞬即逝的快感,而且还成为了他未来岁月的精神支柱。
除此而外,《抒情歌谣集》中还有许多其它优秀的诗篇,如写乡下贫民生活的《老猎户西门·李》、写儿童心灵的《我们七个》、直抒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反其道》和《写于早春》等等。1801年出版的《抒情歌谣集》第二版又加了《露西之诗》。这一组诗是诗人所写的爱情诗。诗中的主人公露西究竟是谁,至今仍无一致的定论。组诗中有首叫《我有过奇异的激动》的诗,写的是如昼的月夜,情人骑马前行,最后突然的一声大喊,月亮下沉,死亡来临。幽静、快乐的情节嘎然而止,供读者回味无穷:
我有过奇异的激动我不怕把它说出,但只说给多情的人,我曾有过的遭遇。那时候我爱的姑娘每天都像玫瑰一样鲜艳,我在一个月明的夜晚,骑马走向她的家园。我看着头上的月亮,它把广阔的草原照耀,我的马快步而上已到我喜爱的小道。……马儿继续前进,蹄声响亮,不停地一直向前,突然间那下降的月亮,一头栽在她的屋子后面。多么熟悉而奇怪的念头,一下子钻进了情人的头脑,“呵,慈悲的天”我对自己喊叫,“也许露西已经死了”。
华兹华斯还写有数百首十四行诗。十四行诗体由意大利的彼特拉克首创,传到英国后,曾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风行一时,成百的诗人曾借这一形式歌咏爱情或抒发自己的感觉。莎士比亚便是其一。弥尔顿也运用这一诗体抒发他对天主教君王屠杀新教徒的义愤和自己的眼睛失明后的悲壮心情。但接着,这一诗体就像过时了的衣服一样不再出现在诗人的笔下,直到十九世纪华兹华斯才又重新恢复了这一诗体的光荣。在这些诗中,他继续表达他的城市生活及其烦嚣已经使人忘却了自然,人因此而受到惩罚这一观点。他觉得无尽无休的社会交往消磨了人的精力和才能,损害了人心感受纯朴印象和灵敏性。如下面这首诗:
人世的负担过份沉重,起早赶晚收入支出,浪费着我们的才能在属于我们的自然界,我们竟一无所见,啊,蝇营狗苟使我们舍弃了自己的性灵!向月亮**胸怀的这浩瀚大海,可以无休止地呼吼而此刻已经消歇的风,正像熟睡的花一样自在,对于这一切,我们却格格不入,无动于衷。哦上帝!我倒宁愿是陈腐的教条所哺育的异教徒,那样就能伫立在这怡神的草地领略定能缓解我孤独感的美景,看那普罗丢斯从海面上升起,听老特里顿的海螺号角长鸣。除了描写人在自我忘却和近乎无意识的状态下,作为宇宙伟大和声中的一个音符和自然融为一体这个主题外,天真无邪的童心也是华兹华斯十四行诗中的主题。
如在下面这首十四行诗中,描写他和一个姑娘在一个美妙的黄昏所做的一次散步,他首先描绘黄昏的宁静:这神圣的时刻修女船安谧像她在屏声静息膜拜上帝然后,他笔锋一转,对身边的孩子说:亲爱的孩子!陪同我散步的姑娘,即使你似乎从不接触过庄严的思想,你本性的神圣却不因此而减色;你整年生活在极乐的幸福境地,你总是顶礼膜拜于神庙的内层殿堂,我们虽不知晓,上帝已和你在一起。1803年华兹华斯游苏格兰,并与司各特相见。在此,写下了那首著名的抒情诗《孤独的收割者》。1805年他写了《哀歌,为比尔城堡图作》哀悼服役中死在海上的弟弟。还写了《无职颂》。他原计划写一首哲理长诗,第一部分就是那首题名为《序曲》的长诗。这首诗共14章,死后才出版。华兹华斯自称这首诗为“一个诗人的成长——一首自传诗”。在这里,他写下了他的回忆:童年、上学时期、在剑桥大学的岁月,初见伦敦的情景,第一次法国之游,第二次法国留居。他在这首长诗中写下了各个时期的印象和感想。
最初的几行诗都会使你感受到它的清新:呵,清风带来了祝福;它轻轻拂着我的脸,像是特意从绿野和蓝天给我送来了喜悦。何用问它来意!这风来得及时,令我分外感激。我刚逃出了曾经长期困居的庞大城市,把抑郁挽成了今天的自由,自由得像小鸟,到处为家。什么房舍将接待我?什么溪谷将收容我?在什么树下成家?什么清澈的溪流将低吟,用它的潺潺给我催眠?整个大地在前面等着我。诗中,伴随着诗人对自己内心的变化和其想象力成长的是华兹华斯对历史的反省,尤其是那场震撼他的心灵的法国大革命。他描写了初次在阿尔卑斯山一带徒步漫游时便已感受到的法国革命的光辉:这时候欧洲充满了喜悦法国处在黄金岁月的顶峰人似乎有了新生的天性。当法国革命处于轰轰烈烈的时期,他歌颂法国:力量无穷的共和国伸出双臂,勇武如初生的天神,掐死了盘在他摇篮边上的毒蛇。但当法国出现了雅各宾专政,他又描写了他的痛苦以及他的恶梦。绝望和暴虐的可怕景象,还有那死亡的刑具……由此而出现在他心中危机愈来愈深刻,为了从这一危机中摆脱出来,华兹华斯坚定地走进他的精神世界去寻求答案。我们生命里存在时间之点,它们保有明显的更新能力。当我们困于伪说和狂言,或更沉重更恶毒的妄见,或卷进琐务和社交的循环,它们就向我们的心灵提供滋养,暗中医治。这能力使人生增加愉快,它深入,又帮助我们攀高,已高的更高,跌倒的扶起再攀。……这样的时刻散布一生,最初的开始是在童年。
就这样,华兹华斯把美好的时期归于童年。在这一长诗的最后一章中,诗人表达了他的最高理想:在最小的标题上建立最大的事业。生活在日常世界上都不迷惑于感官印象,而是同精神世界作契合的交流。这是华兹华斯一生的最后认识,他爬山、观海、看日山,最后终于悟出了一种辉煌的智慧。这首长诗的第二部分就是《漫游》,共九章,1814年出版。但从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来说,《漫游》远不及《序曲》。最后,我们再谈一谈华兹华斯的题材和语言。从上面所分析的诗中可以看出,华兹华斯几乎总是从贫贱的乡村生活中选择素材。这与他抱定要做一个真正的英国写景诗人这一抱负有关。他独自矗立在故乡的土地上,在他那个地区建立自己的家园。四出漫步,泛舟湖上,与当地的普通居民聊天。他对这个地方的下层阶级的生活以及一般的乡间生活是如此熟悉,了解得如此细致而广泛,以致于在他的许多诗歌中都能看到这一素材。《出游》是一位仁慈的教区牧师所看到的一切事件和灾祸。
《露丝》写一个被始乱而终弃的姑娘的命运。《迈克》写一位可敬的父亲由于儿子堕落所感到的苦恼。《坎伯兰的老乞丐》更是一首表现了华兹华斯对于那些体质衰弱、贫困无助的无辜老年人所怀有的敬意的一首杰作。相应地,华兹华斯对题材的选择抑制了他在诗歌语言上的改革。他认为他所描写的那些下层人物的语言,只要剔除其糟粕,就是最美的语言。“因为这一类人时时刻刻都和最美好的事物接触,而语言中最美好的部分本来就是源于这类事物,而且,还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低下,活动内容单纯、范围狭窄,所受社会虚荣影响较小,他们用以传情达意的语音也就较为朴实而少雕饰。”因此,据他看来,无论是诗还是散文,这种下层人物的语言都是最适合不过的。
尽管柯尔律治对其朋友的诗作出了高度的评价,称他的诗是“深沉的感情与深邃的思想融合成浑然一体;观察的真实性和赋予观察对象以某种变形的想象能力之间的巧妙平衡;尤其是给常人心目中已经习惯的剥蚀尽光彩的形体、事件和情景笼罩上一层理想世界的色彩和气氛的特异才能。”但《抒情歌谣集》出版时,华兹华斯并未受到重视:《序曲》出版后,更是遭到批评家的反对。直到十九世纪初期,他在诗歌上的成就才逐渐得到承认,他被称为颂扬大自然的新型诗歌的开创者和领袖,说他的诗取代了十八世纪矫揉造作的诗风,1843年,华兹华斯荣获英国“桂冠诗人”的称号。
威廉·华兹华斯(orth,1770-1850),英国诗人。生于柯克茅斯。与柯尔律治、骚塞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少孤,就学于剑桥大学,1790年和1791年两次赴法。当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的年代,年轻的华兹华斯对革命深表同情与向往。回国后不久,局势剧变,华兹华斯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渐趋保守,最后,终于成为安享“桂冠诗人”称号的保守派。华兹华斯的诗以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乡民村姑、少男少女闻名于世。文笔朴素清新,自然流畅,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1798年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共同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华兹华斯在1800年《抒情歌谣集》第二版的序言中详细阐述了浪漫主义新诗的理论,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
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
她住在人迹罕到的路边,
住在野鸽泉的近旁,
她这位姑娘没有人来称赞,
很少人曾经把她爱上:
一朵半隐半现的紫罗兰,
开在长青苔的石旁;
美得象颗星忽闪忽闪--
独一无二地挂天上。
她在世的时候无声无息,
去世时没人在身旁;
可露西已被埋进了墓里!
对我呀可全变了样!
我曾在海外的异乡漫游
我曾在海外的异乡漫游,
处身于陌生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