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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论确定性(第1页)

第四节论确定性

维特根斯坦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半里,写了一部评论摩尔的有关常识问题的手稿。在他死后,此稿以《论确定性》为题出版。此稿一方面可视为对摩尔的论点的批判,另一面可视为对他自己在《哲学研究》中表述的观点的补充。

有关摩尔在常识问题上的观点,我们在“摩尔:常识的捍卫者”一章中已经谈到过。维特根斯坦对摩尔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如何论证常识在认识和实践中的地位问题,以及有关摩尔的“我确知……为真”这个短语的使用是否合适的问题上。这两个问题是互相关联的。

维特根斯坦通过对摩尔的批评也表明他自己关于语言游戏之间是否关联和如何关联的观点。他提出了“世界图式”(Weltbild)的概念,主张摩尔所谓的“常识命题”之所以在确定性上有高于其他命题的地位乃至它们在一系列的语言游戏中起到了“世界图式”的功用,是因为它们构成了这些语言游戏的“框架”、“河床”、“铰键”,处在基础的地位上,具有指导性的意义。由此可见,诸语言游戏之间不是互相分立的,而是以世界图式为指导串连起来的。维特根斯坦的这些论述使我们想起后来托马斯?库恩所提出的科学研究中的“范式”(paradigm)的概念和利奥塔(J–FLyotard)的“大叙事”(greatnarrative)的概念。应该说,维特根斯坦为他们的这方面的理论开了先河。

为什么摩尔所说的“我有两只手”、“在我出生之前许多年地球就存在了”之类的命题具有非同一般的确定性呢?难道是因为如摩尔所说的,因为我确知这一点,我也知道其他大多数人也确知之一点吗?在这里,一个命题的确定性的高低似乎取决于某人确知它的程度的高低以及是否有更多的人确知它。常识的命题之所以确定性的程度高,就是人们对它的确知的普遍性的程度高吗?维特根斯坦对这一点提出质疑。在他看来,这主要不是取决于这些命题在认知上的确定性程度以及同意它们的人的普遍性的程度的高低,而是取决于它们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特殊的地位。这种特殊的地位不是来自经验上的确定性,而是来自它们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逻辑上”的优先性。它们是“继承下来的背景”,是“思想的河床”,是带动其周围的命题一起转动的“轴”。如果动摇了这些命题,那么其他的一系列命题也将随之动摇,我们的整个信念的体系将随之崩溃。确立这样的一些命题,也就是确立一种“世界图式”。

举例来说,当我举起一只手的时候,我不能怀疑这儿是一只手,其理由不是认知的经验上的,而是逻辑上的。因为倘若我怀疑这儿是一只手,我也可以怀疑我是否举起一只手,或我是否看见这儿有一只手,或我是否能看,是否有眼睛,乃至我是否存在。所有这些命题都属于同一逻辑层次上的,因此不存在其中一些命题能够成立,另一些命题不能成立的理由。维特根斯坦认为,怀疑预先假定什么是不能怀疑的,怀疑必须要有一个出发点,怀疑到了一定限度以后就不能再怀疑,这就是怀疑的极限点。摩尔所列出的常识命题就起着这种怀疑的出发点和极限点的作用。“谁想怀疑一切,谁也就不能去怀疑。怀疑的游戏本身已经以确定性为前提。”“这意味着,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和我们的怀疑,是以某些排除了怀疑的命题为基础的,这如同活动的东西置于铰链上一样。”“这意味,它属于我们科学研究的逻辑:确定的东西在事实上不被怀疑。”

当然,维特根斯坦在此意思不是说我们永远不能怀疑那些起“铰链”作用的命题,而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研究中,我们的提问和怀疑总是以一定的确定性为前提的。如果对这些起着“铰链”作用的命题提出怀疑,就意味着思想上的一场“范式转换”的革命的开始。维特根斯坦写道:“但情况并非是我们不可能研究一切,所以不得不满足于某些假定。而是,如果我要使门能转动,就必须固定那铰链。”

摩尔主张,他所确知的命题都是这样的一种命题,这种命题使人难以想象为什么有人竟然会相信相反的东西。例如:摩尔确知自己从没远离过地球,并且也没有人远离过地球。摩尔确知地球在他出生前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这对其他人也是一样。但是摩尔能够给出论证他的命题的理由吗?难道真的完全不能设想相反的情况吗?对于摩尔和维特根斯坦时代的人来说,远离地球生活的确是难以想象的,这是因为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度。但是在今天人类不是已经建立了空间站,并且已经登陆过月球吗?在古代中国,是有人相信嫦娥奔月的故事的,而在今天中国人普遍把嫦娥奔月当作是神话,把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当作事实,这是为什么呢?

用维特根斯坦自己设想的例子来说:“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小孩说,他曾到过月球。那小孩把这告诉我。我对他说:这不过是个玩笑而已,无论怎样那个人也不会到过月球,谁也没有到过月球;月球离我们很远,人是不能登上去或飞上去的。——当那个小孩坚持:或许确有某种我所不知道的方法,人可以到那里去等等。——我该怎样反驳他呢?当某个部落的成年人相信,人们有时到过月球(或许他们的梦向他们表明了这一点),同时他们又承认,人是不能通过通常的手段登上或飞上月球的,我又该怎样反驳他们呢?——但是一个小孩通常不会坚持这样的信仰,他不久就会相信我们认认真真对他所说的东西。”

维特根斯坦还设想:“为什么不可能从小给一个国王灌输这种信念:世界是同他一起开始的?如果摩尔和这个国王见面讨论,摩尔真的能证明他的信念是正确的吗?我并不是说摩尔不能使这个国王改信他的观点,但这是一种特殊的信念转变;这将导致国王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来看世界。”

这种信念转变是一种“世界图式”的转变。为什么我不能想象世界同我一起开始呢?因为在我的世界图式中没有支持这种想法的理由。为什么那个国王能相信这一点呢?因为有人从一开始就给一个国王灌输了这样的信念。为什么古代中国有人相信嫦娥奔月的故事呢?因为在他们的世界图式中有接受这一信念的理由。为什么现在的中国人不相信嫦娥奔月确有其事,但相信美国宇航员在19世纪70年代曾登陆月球呢?这是因为包括现代的科学知识在内的许多因素已经改变了中国人的世界图式。

世界图式的改变就像河床的改变一样。河床部分是由坚硬的岩石组成的,它通常是不变的,或只有不能觉察的变化;部分是由沙子组成的,它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被冲刷掉,或者淤积起来。但是河床也是可以移动的:或许发生了一次洪水,或一场大地震,河床改道了;或许这是一个积少成多的过程,某一岸边的沙子被越来越多地冲刷掉,最后岩石也松动了,河床也移动了。

思想也像河床一样。某些思想一直在变化,它们好比河床中的水的运动;某些思想基本不变,它们好比河床。可以想象某些具有经验命题形式的命题固定了下来,它们对于那些易变的经验命题起着河床的作用。但是这种关系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在此过程中,某些易变的命题固定了下来,而某些固定的命题成为易变的命题。神话、宗教、科学中的某些命题都可能在一定的时代起着思想的河床的作用。对于这些命题的怀疑在一定的时代和一定的人群中是难以想象的。对于摩尔来说,葡萄酒就是葡萄酒;但对于一个天主教徒来说,教堂里举行弥撒仪式时葡萄酒就成了耶稣的血。要叫摩尔相信这时的葡萄酒是耶稣的血,除非摩尔变成一个这样的教徒。要叫一个天主教徒像摩尔那样认为葡萄酒就是葡萄酒,除非他的信仰体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维特根斯坦没有具体地阐述人类思想史中的这种“世界图式”转变成“河床移动”的实际过程。但是沿着这条思路考虑,可以发展出库恩那种科学史中的范式革命的概念,也可以发展出利奥塔那种“宏大叙事”与“弱小叙事”之间关系的想法。

维特根斯坦批评摩尔对“我知道……”、“我确信……”的使用完全离了谱。摩尔没有像人们日常使用“我知道……”、“我确信……”那样使用这类词。通常,人们说“我知道”时,他是准备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理由的。“我知道”与阐明其真实的可能性相关。当一个人确信某件事的话,他是能够表明他凭什么确信它的。但是,如果他相信的只是这样一种东西,以致他可能说出的根据并不比他的断言更确定,那么他就不能说他知道他所相信的东西。

举例来说,我确信某某人刚才在学校里,因为我刚才与他通过电话。某人说他知道天上的两颗星之间的距离,我们或许会假定他对此作过专门的天文学研究或阅读过有关方面书籍。某警察说他确信某人就是罪犯,因为他知道这罪犯的特征和化验过指纹。

但是摩尔所说的“我知道地球在我出生前已存在许多年”、“我知道我有两只手”,决非是“我知道”的日常用法。摩尔不是想表明他有特别的资格,能提供使我们信赖他的理由。摩尔并不比其他的人更多地知道“地球早就存在了”,“正常的人都有两只手”等。摩尔也不想表明这一点。他所想表明的是,有关这些东西的命题他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确知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由于人人都确知这些命题,所以它们才有很高的可信度呢?维特根斯坦否定了这种论证方式,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为什么人人都承认这样的命题,并不是因为人人都有充足的理由主张这样的命题。

“我看见一只猫爬到一棵树上去”与“我知道猫不生长在树上”的区别何在呢?前者倒是我亲知的知识,后者却并不是我亲知的知识。对于前者有人可以质疑我看错了,也许我把一只松鼠爬到树上去了,误认为一只猫爬到树上去了。对于后者为什么难以质疑它呢?因为这牵涉到多少世代以来人们所形成的关于动物和植物的区别的基本看法。许多人并不知道生物学有关论证为什么叶子是从树上长出来的,而猫不是从树上长出来的专门知识,但是他们还是持这样的看法,这是因为这些看法已经成为人们的世界图式的一部分。如上所述,摩尔提出的所谓常识命题,实际上都属于世界图式命题。尽管人们不能说出使人非相信不可的根据、理由或证据来支持摩尔所提出的那些命题,但是人们通常还是承认那些命题,因为那些命题属于人们的世界图式。

从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定性》中也可以看出他的晚期思想与前期思想的某种关联。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为能描述世界,在语言与世界之间必须要有相同的结构;这种结构本身是语言不能描述的,但它却构成语言之能描述世界的基础。同时,维特根斯坦还假定,一切复合命题是由基本命题组成的,基本命题是不可再分解的最简单的命题;以及世界的实体是那些不变的、最简单的对象等等。这些主张构成了《逻辑哲学论》中的语言理论的先决条件,因而某些西方哲学家把这种观点称为语言观上的先验论。例如,施太格缪勒指出:“所以康德的先验的考察就被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所代替。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也有一种经验的形式,它必须先于一切经验内容,因此可以被称为是先验的东西:它就是现实的内部结构,它只能在语言中被表明,但是不能用语言描述。因此,维特根斯坦的立场可以按照施特纽斯的说法,被称作‘先验的语言主义’。”

在《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语言的图像理论被打破了,语言被认为与生活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意味着原先的那种“先验的语言主义”被抛弃了。但是在《论确定性》中我们又可以看出,“语言游戏”与“语言游戏”之间,命题与命题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和处在同一层面上的。他提出了“世界图式”的概念,指出某些“语言游戏”和“命题”充当着世界图式的作用,它们是决定思想的河流的流向的河床。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观仍然有某种先验论的色彩。不过,这种先验论是相当软化的。因为维特根斯坦承认,河床可以移动,世界图式可以改变,在一定的条件下人们会以带有一种根本性转变的新的方式看待世界。

第五节把苍蝇引出捕蝇瓶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指出:“全部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在《哲学研究》中他又写道:“哲学是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的理智的一场战斗。”

从这两个警句中可以看出,前期和后期维特根斯坦都主张哲学的任务是进行语言分析。所不同的是,前期维特根斯坦强调以罗素倡导的人工语言为样板来进行语言分析,后期维特根斯坦强调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各种用法的考察来进行语言分析。这两种语言分析的目的都在于揭示:哲学由于误解了语言而走入歧途;而“从事哲学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指出把苍蝇引出捕蝇瓶的途径!”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隐喻意味着:引导苍蝇飞出捕蝇瓶并不是指出苍蝇可以飞的无数种的方向,而仅仅是指示它飞出捕蝇瓶的途径,这同时也就是它进入这只瓶子的途径。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看法,形而上学的哲学家就是因为误解了语言而钻到捕蝇瓶中去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失了足,自己为自己制造假的问题,自以为高深,百思不得其解,到处碰壁,痛苦不已。因此语言批判的目的并不是建立一套新的理论体系去解决问题,而是要导致对这些问题的消除。这也就是说,哲学的困惑起源于一种误解,即对语词的用法和语句的语法的误解;一旦问题的来源被找到了,误解就被医治了;因而问题也就不是被解决了,而是消失了。用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话来表达:“我们的目的并不是用闻所未闻的方法来精心加工和完善我们使用词的规则系统。因为我们所要作的澄清是完全的澄清。但这仅仅意味着,哲学问题应该完全消除。真正的发现就是当我要去搞哲学的时候使我不能去搞它的发现。——这是一种使哲学得以安宁的发现,这种发现使它不再受自己制造出来的问题的折磨。”“哲学的成果是使我们发现了这个或那个明显的胡说,发现了理智把头撞到语言的界限上所撞出的肿块。正是这些肿块使我看到了上述发现的价值。”

尽管维特根斯坦在其前后期哲学中都主张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但是在其语言批判的方式上是很不相同的。按照《逻辑哲学论》,命题可以有一个正确或不正确的形式。罗素所建立的人工语言可视为命题的正确的逻辑形式的样板。对命题进行语言批判,就是把它的不正确的逻辑形式还原为正确的逻辑形式。按照《哲学研究》,命题本身无所谓正确的形式或不正确的形式,每个句子在其实际使用的语境中按其正常的方式使用,都是无可非议的。“一方面,显然在我们语言中的每个句子‘按其实际的样子都是正当的’。这就是说我们不追逐一个理想的模型,仿佛我们的普通的含糊的句子还没有获得一个完全无懈可击的意义,因而一种完善的语言等待我们去构造。——另一方面,看来也很清楚,凡是有意义的地方,就必定有完好的秩序——因此,即使在最模糊的句子中,也必定有完好的秩序!”

有关维特根斯坦的这两看法,我想用以下例子来说明。罗素认为日常语言的陈述“金山不存在”的表面的逻辑形式是错误的;它的正确的逻辑形式应为:“没有这样的一个实体C,使得当X是C时,命题函项X是山而且是金的是真的,否则是假的。”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赞同罗素的这个看法。他谈到:在日常语言中经常碰到同一个词有着不同的标示方式——因而属于不同的符号——,或者有着不同标示方式的两个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应用于命题之中。例如“是”(ist)这个词既作为系词,也作为相等的记号和对存在的表达出现;“存在”(existieren)作为像“去”(gehen)一样的不及物动词出现。这样就容易发生最根本的混淆,整个哲学就充满这类混淆。“为了避免这类错误,我们必须使用一种能够排除这类错误的记号语言,其中不将同一记号用于不同的符号中,也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应用那些有着不同的标示方式的记号:也就是说,要使用一种遵从逻辑语法——逻辑句法——的语言记号。”并认为“罗素的功绩在于指示了一个命题表面的逻辑形式不一定就是它真正的逻辑形式。”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罗素对“金山不存在”的改写不应被视为一种纠正,而应被视为对更好地理解那个陈述的一种帮助。罗素通过把陈述(1)“金山不存在”与陈述(2)“不存在这样一个实体C,使得当X是C时,命题函项X是山而且是金的是真的,否则是假的”相比较,表明陈述(1)的表面的逻辑形式掩盖了它的真实的逻辑形式,它的真实的逻辑形式应该是陈述(2)。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我们在平常说“金山不存在”时,大家是明白它的意思的。因而在这时无所谓它的逻辑形式正不正确的问题。但是这句话确实是可能被误解的,特别是当哲学家去寻找这句子中的每一个词所指称的对象时,就导致梅农那类荒唐的哲学主张。他认为,罗素的陈述(2)对于帮助人们理解这句话是有用的,但是陈述(2)不应被看作是陈述(1)的唯一正确的逻辑形式。还有许多其他命题,不仅那些表现出与此相似的命题,而且那些表现出差异性的命题,不仅那些用严格的数理逻辑的记号表达的命题,而且那些用欠精致的日常语言表达的命题,都可以服务于这一目的。

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看法,导致梅农等所犯的哲学错误的根本原因,还不是如罗素的分析所表明的那样,“金山不存在”的逻辑主语不是金山,而是那种语言的图像论的思维方式。由于设想语句中的每一个词都有其指称的对象,所以导致梅农等设想“金山”不是指称一个现实世界中的实体,而是指称一个概念世界中的实体,即金山是“概念实体”。如果抛弃那种语言的图像理论,就没有必要去追寻“金山”之类的词所指称的对象究竟是什么。罗素的分析方法依然立足于语言的图像理论。考虑到“金山不存在”那样的句子有可能引起梅农那类荒唐的主张,就煞费苦心地用一个逻辑函项来取代它的主语的位置。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强调,语言的用法是多种多样的,描述的用法只是其中的一种用法;有无数种不同的语言游戏,把不同的语言游戏当作同一种语言游戏,甚至把某一种语言游戏(如罗素和早期的维特根斯坦那样把描述的语言游戏)当作唯一合法的语言游戏,就要导致犯形而上学的哲学错误。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用大量的篇幅讨论家族相似的问题,这与他反对“本质主义”的哲学路线有关。所谓本质主义就是要追问任何东西的本质是什么。把这个问题联系到语言上来考虑,就是设想任何一个普通名词都是用来表达本质的。维特根斯坦写道:“当哲学家使用‘知识’、‘存在’、‘对象’、‘我’、‘命题’、‘名称’之类的词——并试图把握事物的本质时,人们必须经常问自己:在本来的语言游戏中,这些词实际上是以这种方法使用的吗?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把这些词,从它们的形而上学的用法中,带回到它们的日常用法中去。”

这种本质主义导致哲学研究中的困惑,这种困惑来自哲学家自己提出的假问题,如同自己在自己的眼前扬起灰尘,再说自己看不清。维特根斯坦以奥古斯丁对时间概念的追问为例说明这一点。“奥古斯丁(《忏悔录》XI14):‘时间究竟是什么?说能轻易概况地说明它?谁对此有明确的概念,能用言语表达出来?’——显然对一个自然科学问题(例如,有关氢气的比重)是不会这样说的。这一种无人问及时我们知道、而当我们该要给它一种说明时就不再知道的东西,正是我们需要提醒自己多加留神的东西。(而且显然是由于某种原因很难使我们留神的东西。)”

为什么奥古斯在无人问及他时间是什么的时候知道时间,在企图给它一种说明时就不再知道时间呢?这是因为当奥古斯丁在日常时间使用的语言游戏中是知道时间这个词怎么使用的。当别人问:你过去是否信仰过摩尼教、你现在为什么信基督教了,以及你将来打算做什么事情等等问题时,他当然知道在这些句子中过去、现在、将来的含义。他知道一个星期的时间是七天,骑马到罗马去比步行到罗马去花的时间少,等等。但是,当别人或他自己脱离了这些语言游戏(语境)单独地问时间是什么时,他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因而问题就出在脱离语境而追问本质。

本质通常指的是一类事物所特有的共同的规定性,通过这些规定性把这一类事物与其他的事物区分开来。追问事物的本质是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说,在生物的分类学方面,就是通过对生物的基本特征的研究区分出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属、种、纲、目等。在化学中,通过对物质的化学成份的研究,知道不同物质的分子结构,例如水分子结构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成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水与其他**明确区分开来了。

维特根斯坦并不反对科学研究中的这种追问本质的方式。因为当人们询问一个自然科学问题(例如,有关氢气的比重)时,科学家是能够明确回答的,他们能按照相关的自然科学的理论和科学实验的数据给出一个清楚的说明,这里并不会出现无人问及时我们知道、而当我们该要给它一种说明时就不再知道的情况。但是维特根斯坦意识到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并不是万能的。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并不能像回答有关氢气的比重的问题那样回答别的问题。如前所述,许多东西之间只有家族相似,而无共同的本质。如果硬要像回答自然科学问题那样回答这类问题,就得不偿失,甚至走入歧途。所谓科学的方法,如果被滥用,也就变得不科学了。

导致这种本质主义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它与我们的说话方式和思考问题的方式有关。我们习惯于问:这是什么?并习惯于按照揭示其概念内涵的方式来回答,即指出它所属更高一级的类和它区别于其相近的类的那种特有的属性。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常常借助于某种图像。举例来说,我们在思考“时间”的时候常借助“流”的图像,比如我们说“时间之流”、“时间的长河”。有的哲学家甚至把“时间”定义为“一条永远从过去经过现在走向将来的均匀流动的长河”。奥古斯丁在考虑时间问题时也借助这种河流的图像。他说:在一条河流中,过去的水已经过这一点了,现在的水正在这一点,将来的水还没有到来;但是在时间之流中,过去已经消失了,将来还没有出现,只有现在是存在的,为什么我们能够说现在在过去和将来之间呢?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看法,这就是他借助图像思考的方式和本质主义的思路所制造出来的假问题。首先,时间之流和河流至多只有家族的相似性,因此在时间之流和河流之间没有共同的本质,适合于河流的说明当然不一定适合于时间之流的说明。其次,奥古斯丁是知道“过去”、“现在”、“将来”这些词的日常用法的。但是他不是根据这些词的日常用法而是要按照河流的模式来套用它们,因此疑惑就产生了。最后,根本不可能给予奥古斯丁提出的问题一个正确的答案。正确的做法是使他所提出的问题消失,指出他是在什么地方失足了,因而才提出了困扰自己和本人的假问题,这样的做法即“把苍蝇引出捕蝇瓶”。

我们通常认为,学习哲学可以帮助我们学会各种各样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维特根斯坦的功绩在于向我们表明:如果误用在哲学中所学到的十八般武艺,只会把自己打得头破血流,如同苍蝇在捕蝇瓶中飞来飞去,到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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