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形式
除上述各种形式外,企业涉外经营还有以下诸种形式:□许可证贸易
许可证贸易是以技术作为商品进行有偿转让的一种国际贸易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卖方(即许可方,简称许方)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允许买方(即被许可方,简称受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许方的发明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买方为取得某项技术使用权或某种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卖方作为报酬和承担协议规定的义务。有时买方为了能顺利地掌握引进技术,尽快生产出产品,可能还要求许可方提供诸如示范操作、现场指导、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或需要与许可方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合作生产。所以,许可证贸易可以单独进行,但更多的是与技术咨询服务、合资经营、合作生产等形式结合在一起进行的。
购买技术与购买货物不一样,购买货物是一次完成所有权的转移,购买技术则是购买其使用权,一般要经历若干时间(合同规定的年限)才能完成。
在此期间,该项技术会有改进和发展,对买方来说,希望能动态地、不断获得改进后的新技术;对卖方来说,希望获得技术在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为此,按国际惯例,在许可证协议中规定:在合同期内,卖方有义务不断地以免费或适当有偿方式向买方提供动态的改进技术,称作继续技术援助(gAssistance);买方在使用该项技术过程中如有新的改进,也应将有关技术反馈给卖方,称作技术反馈权(Grant-backRights)。买卖双方在交换改进技术时实行对等原则,其具体内容包括:①费用对等。如双方都是免费提供和交换改进技术。②转让对象对等。如规定卖方的改进技术可以自由地转让给卖方和第三方,购买方的改进技术也可以自由地转让给卖方和第三方。③技术使用地区对等。如规定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改进技术只能在买方国内使用,则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改进技术也只能在卖方国内使用。
或者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地转让改进技术在所有地区使用。④期限对等。双方提供和交换改进技术的期限应该一致。⑤谁改进的技术,专利权就属于谁。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技术出口业务有较大发展,其形式有采用许可证贸易的,也有采用国际承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海外直接投资等形式的。可供出口的技术大致有三类:①高级技术,如长征火箭、有视觉功能的机器人、新型材料、计算机软件等。②工业化所需技术,如轮胎生产技术、沼气池、小水电站的设计与营造技术等。③生活应用技术,如健身、医疗器具、食品烹调技术等。技术出口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沟通国内外技术市场,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还可以带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劳务出口,是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创汇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技术不仅可以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还可以向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出口,有着广阔的出口市场。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技术贸易的一种形式。咨询公司或咨询人员应委托人的要求,就单个项目或整个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这种咨询可以是技术方面的,也可以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可以是微观的,也可以是宏观的。咨询任务完成后,委托人向咨询公司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咨询服务是二次大战后出现的新兴行业。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涉及的学科领域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高层领导决策,如稍有疏忽或失误,就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专门为企业决策提供各方面咨询服务的机构便应运而生。它们拥有各种专业人才,熟悉各方面情况,有的还拥有大量数据库和国际联机情报检索设施。接受委托任务后,首先列出需要解决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其中的关键问题,然后通过电脑系统和联机数据网,检索每个问题的有关资料,通过函电联系、登门拜访、实地考察、调查研究等方法,广泛收集资料,最后综合分析,向委托人提交经济合理的各种方案、计划和报告。
咨询业务的种类有政策研究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专业咨询等。企业在引进技术、投资干某个建设项目时。一般可委托咨询公司就下列问题进行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设计;制定招标文件;负责招标事宜;寻找合作伙伴,推荐承包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协助推销产品;指导生产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员培训;草拟谈判方案,协助委托人与对方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等等。通过咨询委托人可以掌握更多的情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可以充分挖掘潜力,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节约投资费用,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国际上有许多著名的咨询机构,它们拥有众多的专业研究人员,采用现代化的科研手段和方法,提供内容广泛的咨询服务,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如美国的兰德公司、斯坦福国际咨询研究所(sRI),英国的P·E国际有限公司,德国的罗兰一贝格咨询公司(RB),日本的三菱、野村综合研究所等。我国的咨询机构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现在已初步形成一支兼职咨询服务队伍和初具规模的咨询机构,既有单科专项的咨询服务,也有多学科综合性的咨询服务;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区性和行业性的;既有国内的,又有国外的。我国对外的咨询公司主要有:为中外企业提供经济、法律咨询服务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为物色经济合作和贸易对象,提供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方面咨询服务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为各类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咨询服务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
□交钥匙工程
这是国际间技术贸易的又一种形式。它是由卖方(技术输出方)负责完成全部建设项目的工程,包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生产调试、员工培训等,工程完成后,买方(技术进口方)接收的是一个可以立即投入使用的完整项目,就象卖方把已建成项目的钥匙交给买方一样。买卖双方就建设项目签订的合同称交钥匙合同。这种形式是成套设备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它把设备贸易、技术转让和项目所必需的全部施工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对买方来说,具有易于掌握、风险小等优点,但价格比较昂贵。
□跨国公司
亦称国际企业,是一种超越本国国界,在世界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现代国际垄断组织。它是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的主要承担者。跨国公司设在各国的分公司、子公司受总公司(母公司)支配,但在当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的业务门类众多,一般都是在发展中国家从事加工工业,由子公司进行初级产品加工或产品装配,生产的产品主要在当地或第三国销售:或由子公司从事采掘、采伐等工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供应母公司的需要;或者将母公司所在国法律严格限制的、有污染的生产项目转移到子公司去生产等。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主要是利用世界各地的自然资源、原材料、劳动力、市场、土地等有利因素,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通过资本与技术的输出,获得高额利润。跨国公司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规模巨大,技术先进,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和流通,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例如由美国洛克菲勒财团控制的埃克森公司是一家跨国公司,它在100多个国家设有500家左右的子公司。资产‘超过600亿美元,年销售额在1000亿美元以上,雇佣员工近20万人,除主要经营石油外,还经营石油化工、煤矿、计算机设备等业务。进入70年代后,日本的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剧增,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已超过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总额,投资部门也由采掘业趋向制造业。针对发展中国家市场较小,实行进口替代政策等具体情况,日本中小跨国公司采取投资规模较小的发展战略,并尽量采用合资经营的形式。以汽车工业为例,日本跨国公司以先进的生产工艺、良好的组织管理,生产出价格低廉、经久耐用和耗能低的汽车,通过多种渠道,在全世界销售获得成功,显示出强有力的竞争能力。
跨国公司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商品库存积压,扩大商品销售市场,抵消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在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销售其产品时,往往采用对销贸易方式。所谓对销贸易是一种不以现汇作为支付手段,把商品的进口和出口联系起来的整体性贸易方式。跨国公司在大力推销其商品时,受到有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外汇匾乏或贸易入超等因素的限制,为了克服这种障碍,确保收回货款,跨国公司同意在出售商品的同时,从对方买回其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产品作为抵偿,以解决对方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发对销贸易通常由跨国公司同其贸易伙伴签订两份各自分立的合同,一份是出口合同,或称主要合同,一份是购买合同,亦你对销合同。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的合同金额必须符合主要合同的规定。两份合同时签订,分别执行。两份合同中的商品可以有内在联系,也可以没有内在联系。有内在联系的商品合同就是补偿贸易合同。跨国公司有时为取得进口方的信任和合作,保证有充裕时间选择适宜的廉价商品,还采取先买后卖的做法,即在执行主要的出口合同以前,先从进口方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这笔款项记入进口方银行的帐上,用于将来偿还跨国公司的货款。
□海外直接投资
我国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同时,还积极向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其形式有开办非贸易性的独资经营企业、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采取收购、控股和兼并等形式。收购当地企业,如果条件合适可以节约建设时间,早投产、早收益,对我方是有利的。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投资方式有现金投资,也有以设备、材料、资源以及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为投资的。投资领域集中在中餐馆、加工装配、资源开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方面。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港澳地区,以及美国、日本、德国、新西兰、加拿大、泰国、孟加拉国,以及一些非洲国家等。
我国建设资金不足,需要利用外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允许企业拿出宝贵的外汇资金到海外去投资呢,这是因为当今国际间的直接投资都具有双向性。许多国家,包括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一面在大规模地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同时又在采取各种措施吸收和利用外国的直接投资。通过资金的一进一出,以求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既可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又可以从国外取得丰厚的投资利润和扩大商品销售市场。不少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只让外国资金单方进入,不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也纷纷向海外直接投资,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间的相互投资。
我国企业向海外直接投资可带来以下好处:①可以为我国提供货源稳定、符合质量要求、价格低廉、国内缺口大或短线的产品及原材料供应。②便于获得国外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为国内母公司及时提供国外的有关信息和培养在国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人才。③有利于扩大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促进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④可以带动我国机电设备、原材料和零配件的出口,扩大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并在国外建立信息服务和产品销售渠道。⑤可以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改善国际收支。
我国企业向海外直接投资是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它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涉及国内、国外多方面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必须根据我国经济技术条件的可能性和国内外的需要,正确选择有利的投资环境,所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应有稳定的政治局势,安全的投资环境,完备的法律制度,有利的经济条件,以及对我国态度友好。如采取合资或合作经营形式还要正确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通过咨询和了解,选择有一定资金实力,信誉好,态度积极,有合作诚意,有经营能力的当地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到国外去经营企业应力求少投入,多产出,早产出,多创汇,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注意国际市场汇率变化,避免汇率风险。企业在海外,但基础在国内,原材料如属国内供应,应有周密可靠的安排。产品销售在外、应研究和避免赊销风险。要尊重所在国的主权和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重要的经济合同必须取得法律保障。办好海外投资项目,关键是要有精明能干的项目经理和配备必要的业务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