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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拯救星期五(第1页)

第二十章拯救星期五

他是个标致帅气的小伙子,生得眉清目秀,四肢修长而强壮,但并不粗大,体形修长匀称。据我估计他年龄在26岁左右,他脸形漂亮,没有那种凶恶狰狞的样子,反而具有一种男人的阳刚之美,又有点欧洲人的和蔼可亲,尤其是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又黑又长,像羊毛似的鬈曲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活泼而又敏锐。他的皮肤并不很黑,略带黄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亚人和其他美洲当地人那样,不是那种讨厌、难看的黄褐色。他的皮肤是一种明亮的橄榄绿,令人赏心悦目,却不容易形容。他的脸圆圆的,鼻子很小,但不像黑人那样扁平。他的嘴形很好看,嘴唇厚厚的,牙齿整齐,白白的同象牙一样。他并没有熟睡,只是打了半个小时的盹,就醒来了,走出山洞来找我,那时我正在附近的羊圈里给山羊挤奶。他一看见我,就跑了过来,再次趴在地上,做出许多稀奇古怪的手势,千方百计表达他那恭敬感激的心情。最后,他头着地,靠在我的脚边,像前次那样,把我一只脚放在他头上,然后做出各种归顺诚服的手势,表示只要还活着,就当我的奴仆,替我服务。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并让他知道我对他很满意。不久之后,我就开始同他说话,并教他同我说话。首先,我让他知道他的名字叫星期五。我之所以这样叫他,是为了纪念我在这一天救了他的命。而且,我教他学着叫“主人”,然后让他知道,这就是我的称呼,我又教他说“是”和“不是”,并让他知道这两个词的意思。我用一只陶罐盛了一点羊奶放到他手里,让他当面瞧着我喝,还拿面包放在里面蘸。我给了他一块面包,让他学着我的办法吃。他立即照办,并且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当天晚上我跟他在洞里过了一夜,但天一亮,我就招呼他跟我走,让他明白,我打算给他些衣服穿。他对此仿佛很高兴,因为此时他全身**,一丝不挂。我们经过他埋那两个人的地方的时候,他准确地指出了那个地点,一面让我看他为了再找到尸体而做的记号,一面对我做手势,表示我们应该把他们挖出来吃掉。我见了,露出生气的样子,表示深恶痛绝,做出一副我想到这事就要呕吐的样子。我向他招手,让他快走,他立刻服服帖帖地跟着我走开了。我把他带到了小山顶上,察看他的敌人是不是走了。我把望远镜拿出来,向远处望去,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呆过的那个地方,却不见他们的踪迹,也看不见他们的独木船了。显然他们留下了自己的两个同伴,连找也没找一下,就走了。

但我并不满足于这个发现,我现在有了更大的勇气,好奇心也更强了。我带上星期五,让他拿上刀,背上弓箭,我知道他能很熟练的使用弓箭。我又让他替我带一支枪,我自己带了两支枪,然后我们便向那些野人到过的地方出发了。因为现在我想更充分地了解他们的情况。当我们到了那个地方时,看到那些可怕的景象,我的血液仿佛在血管里凝固了,心跳仿佛也停止了。那景象真是可怕,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尽管星期五毫不在乎。

那地方满地是人骨头,地面给人血染红了,大片大片的人肉扔得这一块儿,那儿一块,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得稀烂,有的烧焦了。总而言之,到处都是他们战胜敌人后举行庆功宴会所留下的遗迹。我看到了三个头骨,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以及人体许多其他部分的骨头。星期五打着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过来四个俘虏来摆宴席,三个已经被吃掉了,他指着自己告诉我,他是第四个。这些野人曾和他的国王(他是其中一个臣民)进行了一场恶战,在战斗中,他们捉到了许多战俘,又把俘虏带到不同的地方,用来举行宴会,就跟到过这儿的那些坏蛋用带来的俘虏开宴会一样。

我叫星期五把所有的头骨、骨头、人肉以及其他遗留的东西都收起来。放到一块堆成堆,然后点起火来烧成灰烬。我发现星期五那吃人的本性未改,见了人肉仍然馋涎欲滴。但我一想到、一看到这情景,就表示出深恶痛绝的样子,所以他不敢流露出来。我设法让他明白,要是他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杀掉。

我们把这些事做完之后,便回到了城堡。一到城堡里,我便开始为星期五忙活起来。首先,我给他弄了条麻纱短裤。这是从我提到过的水手箱子里找出来的,箱子则是从破船上弄来的。经过我稍微的修改,他穿上正好合身。然后又使出我最好的手艺,给他做了件山羊皮坎肩。我现在已经算得上不错的裁缝了。我给他弄了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很方便,样式也还算时髦。目前他这样打扮起来,算是过得去了。他见自己跟主人穿戴得差不多一样好,高兴极了。说真的,他刚穿上这些衣服时感到很别扭,背心的袖筒摩擦着他的肩膀和腋下。后来我把使他难受的地方做了小小改动,穿惯了以后,他也就很喜欢穿了。

我带他回到家里后的第二天,便开始考虑找个地方安顿他。我不仅要使他住得舒服,还要使自己安全。我在两层公式之间的空地上,就是在后来修的工事里面,开头修的工事外面,给他搭了个小帐篷。因为我的地洞原先就有一个小门做入口,我又做了一个正式的门框和一个木板门,放入洞口里边。门是从里面开的,每天晚上我上了门闩,并把梯子也收起来,这样,星期五要想通过里边的围墙来到我的身边,就必然弄出很大的声音,这样就会把我吵醒。我已经用长木杆一头搁在第一道围墙上,另一头斜搁在岩壁上,再用细一点的棍子代替板条,横扎在长木杆上,再盖上厚厚一层坚韧如芦苇的稻草,形成一个完整的屋顶,把我的帐篷盖得严严实实。而在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我又装了一个活门,从外面是根本打不开的。那样它会落下来,发出很大的声响。至于武器,我每天晚上都把它放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我这些防范措施全都是不必要的,因为世上再没有哪个仆人会像星期五这样对我忠心、热情、真诚。他不发脾气,不闹情绪,不搞阴谋,非常听话,努力干活。他对我的感情,就像一个孩子对他父亲一样。我相信,不论什么情况下,他都肯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全我的性命。他以许多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使我对此毫不怀疑。不久,我便确信我在安全方面实在用不着对他防范什么。

这件事让我惊奇地注意到,在上帝的安排中,在他对万物的统治中,尽管上帝已经夺去了许多生灵的机会,不让他们把自己的能力和品性用于最适合发挥作用的方面,但同时又赋予他们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智,同样的感情,同样的善意和责任感,同样的嫉恶如仇的心理,同样的具有感恩、诚恳、忠实的品德,同样的互相友善,正如上帝所赋予我们的一样。只要上帝愿意给他们发挥这些品性的机会,他们就会跟我们一样乐于甚至更加乐于按照赋予他们这些品性的本意,正确地运用它们。有时细细想来,未免让人觉得悲哀。种种事实表明,尽管我们也有这些品性,有理解能力,有上帝的教诲,有上帝的圣灵、上帝的语言这盏伟大明灯的照耀,我们却往往用这些品性去干卑鄙的勾当。从这个可怜的野人身上来看,他们有了知识,会比我们用得好得多。

由此出发,我有时候不由得做的过分了,竟然指责上帝随心所欲地处理世间万物。他使一部分人得不到他的圣训,而让另一部分人得到,但却要两者负同样的责任。但我最终还是停了下来,以如下结论打断了自己的思路。首先,我们不知道上帝是根据什么标准和法律来给这些人定的罪,但是,上帝必然是无限神圣和公正的,这些人如果不能从上帝那里得到指导,也一定是因为他们冒犯了上帝的神意。正如《圣经》所说,上帝的圣意就是法律。而这种准则,也是被他们的良心承认是公正的,只是这些法律条文的基础我们不知道罢了。55第二,我们都是上帝这位陶工手里的泥土,没有一个陶器可以这样对他说:“为什么把我做成这个样子?”56

现在还是说说我的新伙伴吧,我十分喜欢他,决定把该教给他的一切都教给他,使他成为我有用、乖巧的助手。尤其是教会他说话,而且能听的懂我说的话。他真是个伶俐的学生,而且非常乐于学习,也非常刻苦,他听懂了我的话,或者是让我听懂了他的话的时候,他总是兴高采烈。对我来说,这也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现在我的日子过得非常轻松,我甚至对自己说,只要不再受到野人的威胁,要我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也无所谓。

我回到城堡两三天以后,心里想,为了让星期五改掉吃人肉的恶习,应该让他吃点别的肉。于是一天清早,我带上他去了树林,打算从我的羊群里取一只山羊杀掉,带回家来吃。但走到半路上,我看到树阴底下躺着一只母山羊,它的身旁有两只小山羊,我拉住星期五,说“站住!别动!”,并打手势叫他停下。我马上拿出枪,射死了其中一只小羊。可怜的星期五曾经看见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打死了他的敌人,但是他不明白,也想象不出是怎么打死的。这时他看上去惊恐万分,浑身颤抖,仿佛就要瘫倒在地。他没有看见我开枪打小羊,也没有看见那小羊已经被我打死了,只是一个劲地撕扯着他的大衣,看看自己有没有哪里受伤。我马上便明白他以为我要杀了他。他跑过来跪在我面前,抱住我的双腿,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我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容易明白,他的意思是叫我别杀他。

我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使他相信我不会伤害他。我用手把他扶起来,一面对他哈哈大笑,一面指了指我杀死的那只小羊,示意他跑过去拿过来,他照我的意思做了。他正在纳闷地仔细观察那只小羊是怎么死的,这时我趁机又把枪装上了子弹。一会儿,我看见了一只鹰一样的大鸟站在我射程内的一棵树上。为了让星期五明白我在做什么,我把他叫到面前,指指那只鸟(我原以为是只鹰,其实是只鹦鹉),又指了指我、枪和鹦鹉下面的地面,让他明白我会让它掉下来,这样,我就让他明白我要射击并杀死那只鹦鹉。于是我开了枪,让他留神看着。他立即看见那只鹦鹉掉下来了。

尽管我对他做了那么多解释,他仍站在那里惊奇不已。他没有看见我把任何东西放到枪里面去,因此更是惊讶不已,他认为枪里肯定蕴含着某种使世间万物死亡和毁灭的神奇东西,能够杀死人、鸟、兽和其他任何的东西,无论是远是近。这使他内心深处极为震惊,好长时间都难以释怀。我相信,要是我允许他,他会把我的我的枪当神来崇拜。至于那支枪,一连几天他连碰都不敢碰它。当他一个人时,还经常一个劲地同那支枪说话,好像它能回答他似的。后来我听他说,他是在求枪不要杀他。

当他的恐惧之心略略平静下来之后,我让他跑去把我打死的那只鸟拿过来。他跑了过去,但是呆了半天还没回来,原来那只鹦鹉还没有完全死掉,扑腾着翅膀从掉下来的地方飞了好远。但星期五还是捉住了它,把它带回我跟前。由于我已经看出他对这支枪莫名其妙,就趁他不在的时候又装上了弹药,不让他看见我是怎么做的,准备等待新的目标出现,可是后来一直都没有值得射击的目标。于是,我把那只小羊带回了家,当晚就把皮剥了并把肉切好,用那些专门用来煮肉的锅,做成了美味的肉汤。我吃了一点以后给了星期五一些,他很高兴,吃得特别香。但是他奇怪的是,看见我吃肉的时候要放些盐,他对我打着手势,表示盐不好吃,往嘴里放了一点点后,做出一副恶心的样子,立刻呸呸地吐了出来,并用清水嗽了嗽口。而我则把一块不放盐的肉放进嘴里,假装因为没有盐呸呸了一阵,就像他放了盐一样。可是没办法,他吃肉喝汤,根本不愿放盐,起码是很长时间之内都不愿放,即便后来也只放一点点儿。

我这样让他吃了煮熟的肉,炖好的汤之后,决定第二天让他美美地吃上一顿烤羊肉。我用绳子把一块肉挂在火上,就像我在英国看见许多人做的那样,在火两边隔离一根柱子,上面再横架一根,在横梁上扎一根绳子把肉吊起来,让那块肉不停地转动。当他尝到烤肉后,他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告诉我他是多么喜欢吃这样的烤肉,直到我明白他的意思。最后,他告诉我,他将再也不吃人肉了,我听到后非常高兴。

第二天,我叫他去动手打一些粮食回来,并用我前面提过的办法筛出来。他一会儿就学会了,并且干得和我一样好——尤其是当他明白这样做的意义(这是做面包用的)时,干得更卖力了。因为当他打完了谷子,我就让他看我做面包、烤面包。不久,星期五就学会了替我干所有的活儿,干得和我本人一样好。

我现在开始考虑,既然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就必须再开垦一些土地,多种些粮食谷物。于是,我开出了一块更大的土地,并用以前的方法把地圈起来。星期五工作的时候不但心甘情愿,非常卖力,而且干得高高兴兴。我告诉他这是用来种粮食的,让他知道他现在跟着我,我们就必须多种些谷物来做面包,这样才够我们两个人吃。他看上去明白了我的意思,而且表示,我现在干的活都是为了他,而不是为自己。因此我叫他做什么,他就愿意替我做什么。

我在这地方住了这么久,这一年过的最愉快了。星期五的英语已经说得相当不错了。我要他拿的每一样东西的名字,我差他去的每一个地方的名字,他差不多全都听的懂,而且跟我讲个没完没了。总之,以前我很少有机会用到自己的舌头,现在又有机会了。和星期五谈话,是一种乐趣,对星期五本人我也很满意。他那朴实、毫不做作的诚实日益明显,我开始从心底里喜欢上了这个家伙。而在他而言,我相信他爱我超过了他以前爱任何人可能达到的程度。

有一次我想试试他是不是还怀念他的家乡。此时,我教他说的英语已经很有成效,我提出的任何问题,他差不多全都答得出。我问他,他们的部落是否从来没有打过败仗。

他听到我的话,微笑道:“是,是,我们总是打得很好。”他的意思就是他们经常打胜仗。于是,我们开始了下面的谈话:

主人:“你们总是打胜仗,那你怎么做了俘虏了呢?星期五!”

星期五:“不管怎样,我们的部落打胜仗的时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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