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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从汉泊郡到伦敦(第1页)

第四十五章从汉泊郡到伦敦

毕脱·克劳莱爵士在国立克劳莱庄上所做的事情,自然不只是修补篱笆和翻建歪歪斜斜的门房。以他的聪明才智,理所当然地已经着手重振摇摇欲坠的家庭威望,修补厚颜无耻、理财无方的父亲败坏的门风,逐渐成效显著。父亲死后不久,他被选举为代表本选区的国会议员,与此同时,作为地方治安长官、郡里声名显赫的要人、一个古老家族的代表,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在汉泊郡出头露面,对慈善事业慷慨解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且要积极拜访郡里所有的达权贵人,总而言之,千方百计先要在汉泊郡、继而在国内凭其盖世才华取得毋庸置疑的地位。

他告诫吉恩夫人务必与弗特尔斯顿家、活泊夏脱家以及其他准男爵和睦相处。如今又可以常常在克劳莱庄的林荫道上看到那些人家的马车,他们经常来庄上吃饭,这里的厨师手艺出色,因此吉恩夫人极少插手其中。毕脱夫妇也风雨无阻、不论远近地外出赴宴。尽管毕脱生性冷峻,又加之身体单薄,胃口不佳,也并不热衷于羊羔美酒、吃喝玩乐,但他认为好客和随俗对处于他这样地位的人来说必要的;每当他席后饮酒闲聊坐得太久而头疼时,就感觉自己是个尽忠职守的伟大殉道者。

他与出类拔萃的乡绅们一起讨论收成、谷物法和政治。他极力主张禁止偷猎,坚决认为应当保护野禽野兽,以保证打猎者的需求,以前他在诸如此类问题上的观点有自由思想倾向。他不喜欢狩猎,爱好书斋生活,斯文是大家对他公认的特征,但是他认为郡内应当不断培育优良种马,必须努力让狐狸得以繁殖,要是他的朋友弗特尔斯顿爵士愿意带领人马在克劳莱的领地上与他的猎狐狗会合,那么,他会十分高兴地在那儿欢迎他们。

还有一个都快把莎吴塞唐夫人气疯了的情况:毕脱爵士对宗教的看法日趋正统,他不再向公众布道说法,停止出席独立教派的礼拜会,常常上圣公会教堂和温却斯顿拜访主教以及其它圣职人员,当尊敬的脱伦泊会吏总邀请他一起玩惠斯特时,他欣然接受。莎吴塞唐夫人认为,她的姑爷竟然如此亵渎神灵,这个人无药可救了,做岳母痛心疾首。更糟糕的是,全家从温却斯顿大教堂听了神迹清唱剧回来以后,准男爵竟对两个异母妹妹宣布,明年他将很可能带她们去参加郡里贵族的舞会。

毫无疑问,两位小姐听到她们的兄长自然是感激涕零,而吉恩夫人依旧遵从夫命,八成她自己也很想去。老伯爵夫人写了一封信,把她女儿迷恋红尘的行为描述得淋漓尽致,寄往南非给《芬奇利公地的洗衣妇》的作者。恰好这段时间老夫人在布拉依顿的别墅没有人住,于是她便决定回到那个海滨胜地去,而小辈们却并不因为她离去而感到丝毫难过。同样,蓓基再次以家族成员的身份来到克劳莱庄上,并没有因为那位带药箱的老太太不在而有任何烦恼,但是她仍然往布拉依顿寄了一张圣诞贺卡,先毕恭毕敬地询问伯爵夫人是否还记得她,接着提到上一次的教诲使她受益匪浅,然后为多次承蒙夫人垂怜亲自送汤药深表谢意,最后说克劳莱庄上的一物一景无不令她思念良师益友。

毕脱·克劳莱之所以改变自己的形象,并因此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多半是因为他接受了克生街那个擅长舞权弄势的罗登太太的劝告。

“您就在打算准男爵这个头衔上止步、甘心于仅仅当一位乡绅?”蓓基对他说,那时他正在弟弟和弟媳家里作客。“不,毕脱·克劳莱爵士,我知道您的才干和野心。您以为别人看不出,但您都瞒不过我。我给斯丹恩勋爵看了把您论麦芽的那本小册子。他原先就知道有这么一本书,还说全体内阁官员一致认为那是论述这个问题最为透彻的一本著作。内阁对您相当重视,我知道您想要什么。您想在国会里一举成名,因为大家都说您是英国最出色的演说家。至今仍有人对您在牛津的演说记忆犹新。您想成为议员,有您自己的选举权和您的选区作后盾,在那里您将无所不能。您想成为国立克劳莱镇克劳莱男爵的目标一定会在不久后实现。这一切我们有目共睹。我对您的心思了如指掌,毕脱爵士,有时我这样想:要是我的丈夫像拥有您的姓氏一样拥有您的才华,我一定会配不上他,可是——可是——现在我是您的亲戚,”她不好意思的笑着补上这么一句。“我是个卑贱的小人物,一个一文不值的穷亲戚,可我毕竟还有那么点儿小小的影响力。耗子还能助狮子一臂之力呢——这样的事儿很难说。”她这一番话使毕脱·克劳莱感到既惊讶又佩服。

“知我者,非你莫属也!”他自言自语,“我让吉恩读论麦芽的小册子,她连三页也读不下去。对于我的雄才大略,她一点概念都没有。如此说来,我在牛津时的精彩讲演他们还记得?这帮混蛋!如今我代表着自己的选区,而且很可能将代表整个郡坐在国会里,他们才想起我来了!哼!去年在一次只有贵族参加的朝觐会上,斯丹恩勋爵装作没看见我,现在他们终于开始意识到我毕脱·克劳莱是个人物了。没错儿,我还是那个曾经被这帮浑蛋撂在一边的那个人,但过去我所缺少的只是机会,以后我要让他们知道,我不但会写,还会说、会做。盖世英雄如果生不逢时,怎么会有出头之日?现今我握有宝剑,毕脱·克劳莱决不会永远默默无闻的。”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这位自认为深谙世事的外交官,才变得那么热情好客,那么热衷慈善事业,才如此讨好教长、教士,如此乐意请客和赴宴,每逢赶集的日子和庄户人这般亲切交谈,对郡里的事情如此这般地挂在心上。也是由于这个缘故,那年的圣诞节才过得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在克劳莱庄上可已经有些年月没见到过这番轰轰烈烈的情景了。

圣诞那天,家族的所有成员欢聚一堂。教区长全家都来吃饭。蓓基对别德太太一副落落大方、客客气气的样子,好像后者从来都没有与她作过对似的。她对牧师家“美丽”的姑娘们深表关切,惊叹她们这些年来在音乐方面的突飞猛进,并且坚持要她们再表演一首二重唱——那是一大摞歌谱中的一曲,虽然劳妮对此深表反感,可还是被迫从教区长住所把它们夹在腋下带来了。

别德太太为形势所迫,不得不在与那个女冒险家交往的过程中以礼相待——当然,事情过去以后在和自己的女儿谈起毕脱爵士把他的弟媳当成上宾侍奉这等荒唐事的时候,她那张嘴既尖酸又刻薄。但是当詹姆士吃饭坐在蓓基旁边,却觉得她“十分了得”。至于小罗登,全家众口一词都说这男孩长得很帅气。他们已经隐约感觉到这孩子是未来的准男爵,挡在他与这一爵位之间的唯一障碍就是那个面色苍白、体弱多病的小毕脱·平葛。

孩子们相互之间到是相处得十分融洽。毕脱·平葛无论是年龄还是个头都太小,小罗登没办法跟他一起玩儿,玛蒂尔达却又是个女孩儿,对于一位快满八岁、人高马大的少爷来说,自然不是理想的玩伴。小罗登突然间就成了他们三个人的领导者——有时承蒙他心胸开阔愿意跟堂弟、堂妹一起玩儿,玛蒂尔达和小毕脱更是唯言是听。小罗登在乡下开心得得乐不思蜀。他很喜欢到菜园子里去,对花圃也情有独钟,但在被批准参观鸽棚、养禽场和马房以后,又几乎对那些地方着了迷。他讨厌堂姑吻他,不过却勉强可以接受伯母吉恩夫人的拥抱。

晚餐过后男士留在饭厅里喝红酒,女眷们则退到客厅里去,这时小罗登却喜欢坐在吉恩夫人一旁,而蓓基发现这儿好像流行一些亲热的动作,于是有一天晚上就把小罗登叫到身边,弯下腰去,当着全体女眷的面吻了他。

小罗登受此一吻,呆若木鸡地望着母亲,满面通红,浑身发抖——这是他极度激动时的一贯表现。

“妈妈,在家里你可从来不亲我,”他这句话使大家惊讶不已,一个个屏气凝神,蓓基的目光此时也是怎么也温和不起来了。

罗登对嫂子抱有好感,因为吉恩夫人对他的儿子很好。可妯娌俩这一回可不像上次那样亲近有加。中校太太上次来到乡下时,一心想讨好女主人。但是听小罗登先后两次说了同样的话后,吉恩夫人十分震惊,也不免有几分痛心。再说,毕脱爵士对弟媳的态度太过于暧昧。

但小罗登更乐意和男人待在一起,像他这样年龄和个头的孩子理所当然是这样。中校要到马房去抽雪茄,小罗登不厌其烦地陪他父亲前往。教区长的儿子詹姆士,时不时也和他堂叔一起抽雪茄或寻些开心的事。他和准男爵的猎场守卫关系很好,养狗的共同爱好让他俩臭味相投。

有天,詹姆士先生、中校和猎场守卫霍恩去打野鸡,也让小罗登去了。在另一个充满情趣的早晨,这四位老少爷们到谷仓去打耗子取乐,这么好玩的游戏小罗登自然从没见过。他们把谷仓内几条排水的管道一头堵死,从开着口的另一头放进去一些白鼬,然后举着棍棒站在一旁等候,詹姆士先生那条名为钳子的小猎犬已经急不可耐,兴奋得上气不接下气,它仅用三条腿作支撑就纹丝不动地谛听大耗子在下面吱吱叫的细微声音。那些耗子被白鼬逼急了,只得铤而走险蹿到地面上来。

结果小猎犬咬死了一只,猎场守卫打死了另一只,小罗登则激动得不能自已,慌乱中不仅没打着那只耗子,反而差点儿把一只白鼬送上了西天。

不过,最壮观的日子要数弗特尔斯顿爵士的猎犬在克劳莱庄的草坪上集合的那一天。

这场面对于小罗登说来太壮观了。上午十点半,弗特尔斯顿爵士的猎户汤姆·牡迪骑马一路小跑来到林荫道上,他率领着一大群密密麻麻的纯种猎犬,——犬群由两个叫做“司鞭”的猎犬头目副手殿后,那是两名身轻似燕、凶神恶煞的下人,身着大红外套,骑着精瘦的良种马,他们以让人惊叹的绝技舞动沉重的长鞭,任何一条猎犬只要擅自离群,当兔子在它们身边出现时,它们要是敢多看上一眼,哪怕只是眨一下眼睛,鞭梢瞬间就会抽到它们皮肤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

随之而来的是汤姆·牡迪的儿子贾克,这可怜的孩子体重约七十磅,身高只有四英尺,而且就此定格了。

他**是一匹精瘦的马,被一副百宝袋似的大鞍子遮挡着半个身子。这是弗特尔斯顿爵士最中意的宝马,名叫诺布。其它的马由他人骑着陆续到达,原地待命等候各自即将来到的主人。

汤姆·牡迪骑马径直走到厅堂门前,在那里迎候的管家向他敬酒,他谢绝了。他率领所有的猎犬来到有遮蔽的草坪一角,那些狗就在草地上打滚玩闹或互相凶猛地撕咬,往往会演变成一场恶战,但马上就被汤姆·牡迪别具一格的吆喝和鞭梢痛彻心扉的抽打所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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