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属性:马云。内论人身合五音、五谷、五果、五畜、等义。故名。
x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x马云。上下字必有缺。张云。此下十二条。并后九条。皆所以言六阳之表也。
x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x马云。以火人而调金部。未知其所谓也。
x少征与太宫调左手阳明上x马云。以土人而调金部。未知其所谓也。张云。义似不合。
x右角与太角调右足少阳下x马云。前篇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而此以右代左。以下代上者。必有讹耳。志云。前章有左角而无右角。左右二字。有误。
x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x马云。前篇以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而此以左代右。以上代下。必有误耳。
x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x马云。前篇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今以右代左者。必有讹耳。
x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x马云。以金人而调火部。未知其所谓也。张云。义似不合。
x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x马云。前篇以太宫之人。比于左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今乃以右代左。亦为异耳。
x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x马云。前篇以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又云。
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此以上商而调右手阳明之下者是也。
但前止有商、少商、右商、左商、并无上商。非此之上为误。则彼之少为误也。张云。义似不合。
x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x马云。以金人而调水部。未知其所谓也。按据前所属五音。而调各部。正承前篇末节言。先明二十五人之形。然后可以明经隧而调阴阳。故此即二十五人之属于五音者。而指其当调之所在也。但有以别音而互属。则是太少左右上下阴阳等字。非前篇则此篇必有讹处。正以此书向无明注。
而读者不晓。录者不慎。故不得改正之。愚欲据五行生克大义。悉改正之。其说自明。但此经非比寻常。不敢妄更。姑俟后之君子。志云。按此节论调手足之三阳。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阳而调之手阳明者。有手阳明而调之手太阳者。有手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有足厥阴而调之足太阳者。阴阳之血气。各有分部。而调治错综。抑经气之交通。或鲁鱼之舛误。姑从臆见笺疏。以俟后贤参正。
x上征与右征同x(止)x时夏x张云。此下五条。言五脏之里。以合四时五色五味也。仇汝霖云。按前后二篇。并无针刺二
字。所谓调右手太阳上。左足太阳下者。即以此五味调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变之人。使后学观形。
以知血气之盛虚。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调左手太阳上。右手太阳下。总以麦谷羊畜调之也。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学人以意逆之。则得之矣。
x太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x马云。太宫属土。宜调足阳明胃土。而此又以上角之人。义不可晓。
x左角与太角同左足阳明上x马云。角乃木音。宜调木部。今足阳明属土。而乃调之。义不可晓。张云。
义似不合。
x加宫与太宫同左足少阳上x马云。加宫太宫属土。而调足少阳之木。义不可晓。然太宫又重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