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谈话礼节
1.社交场合谈话时要弄清对方身份,以便自己谈话得体,有针对性。
2。对外接触谈话要自然、和蔼。与外宾谈话时,应面对外宾而不是面对翻译。对方发言时要注意倾听,不要左顾右盼,频繁看表。
3.说话时不可用过大过多的手势。谈话声音不要过高,以使对方能听清为宜。
4.不要谈疾病等不愉快的事情,一般不要询问对方履历,谈及时,要十分客气,如对方不讲,不要追问。不要询问女士年龄,是否已婚等:
5.对外谈话要实事求是,自己不知道的事不要随便答复,无把握之事不要允诺,应言而有信。
6.三人以上在场,不要只谈两人知道的事,冷落其他人。
7.不要议论第三者的事情,不要交头接耳,讥笑他人,如所谈事情不便让旁人知道,则应寻找适当的时机再说。
8.谈话时不要总自己讲,应让别人也有说话的机会。别人讲话,不要随便插嘴,打断别人话头。
9.对方讲话如未听清楚,可以再问一遍。发现对方对自己讲话有误解,应进一步解释。
10.社交场合,应按本人身份,主动交际。但如别人在个别谈话,不要凑前旁听。若有事需与某人谈话,应待别人谈完。如有急事找,应先打招呼,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