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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岛(第1页)

那岛

王钟的

回忆完整段往事,我终于陷入沉思,并为自己的沉思窃喜。就像吃饱喝足的猪,为了短暂的快乐忘乎所以,最终把承受任人宰割看做一项高尚的事业。也许我没有必要追究故事的真伪了,以免为这个并无多少情节的故事添上更多的败笔。也许我还应该听信雨轩的话,凝视着他纤瘦的肢体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抛弃所有空穴来风的成见,听他,一字一句,不紧不慢,像一位久经海难的老船长边抽雪茄边指挥船员应对风暴潮似的诉说:远在巴黎的美丽童话,久在亘古的浪漫故事,假面舞会上扮演小学生的神,他们心中坚守阵地的孤岛……有一年有一天,当我登上那岛,领略有异于大陆的景色时,我立刻被吸引住了,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被火柴燃起的微小火焰吸引吧。不过,卖火柴的小女孩,由于安徒生的缘故,至死无缘识破虚幻的假象。而我,我不属于任何童话,我就注定不能成为那岛上的常住民。我只配当芸芸众生之海里一名幸运的漂泊客。只因为海难,因为陆地,因为岛上的居民,才有幸登岛,尽管那些影像只存在我的心灵里,就同瓦尔登湖只能成为庸人的谈资而不能成为智者栖息的高地,就同大海是那个名字里有海字而未见过大海的诗人向往的桃源。我依然有权利、有责任记录一切。记忆,这项奇妙的能力,无论神,无论庸人,都无法剥夺物竞天择这个火热定理的不及死角。

一排黑白相间的琴键,十根纤纤细指悠然滑过。夏风总是炙热的,像青筋暴露的李尔王在暴风雨中呐喊,哪怕窗帘布被它粗暴地拉起,使我们能透过落地窗看到别墅外花园里飞累的蜻蜓栖止在树梢上,没有知了的叫声,但地面上恹恹的草足以证明这个季节。可是,我所不得不转折的:阳光像被隔断在透明的落地窗外,不仅空调的缘故,事实上我们根本感受不到空调在工作。房间像教堂里的小忏悔室,最显眼的只有落地窗下一架奥地利钢琴。似乎只因为钢琴,室内的空气才晶莹剔透,全无外界形容的枯槁,好像溶洞底下的天然水晶。钢琴奏出的当然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像水滴丁丁冬冬地从钟乳石间渗出又降落到钟乳石里。墙上的老式挂钟徒劳地追赶音乐的节奏,拐杖撞地的声音凌乱无章,它已然累得气喘吁吁,根本跟不上还算洋溢青春的乐曲,被迫地发出六声批评的鸣叫,像《套中人》里的别里科夫责备又一项改良制度,又像烧完饭的老外婆对着还泡在河里的小外孙,用一口地道的吴语大喊:“天晏了,快吃饭了!”

为了情节的顺利发展,琴声戛然而止。此时,《套中人》里的“我们”会被吓得大气不敢出;小外孙最终会乖乖地露着小屁股上岸;钢琴的弹奏者,她,也必须登场了。

雨轩说或写到这里,凄然一笑,旁若无人,把我从越陷越深的思绪里拉出来一点,却不肯彻底结束述说拖出我来,就像医生治疗病人可能只为尽量延长住院时间,至于是死是活则不在他的关心范围之内,他关心奖金就像雨轩关心他的故事给他自己带来的效果。嗯,烈酒一样的效果,借以躲避现实。

然而雨轩最终激动了,他像中国许多文士一样为谦虚而疲惫不堪,幸运的是他能意识到自己已不属于那个年代,他以仰视的姿态看待心中的女神。他叫她Esis,好像还是法语的拼法,为了这篇满是方块字的文章,我叫她伊斯,颇像希腊神话中某个神祗的名字,在雨轩心目中也确实如此。伊斯总要贴身穿白色连衣裙,留长及披肩的秀发,面容冷似冰雪,肌肤白若芙蓉,手上一定要戴象牙手镯,哪怕弹钢琴的时候。对了还有,她不应该穿任何鞋子,哪怕凉鞋,以此突出那双玉雕成的足。假如稍有美术修养的读者一定会想起安格尔的《泉》,给里面的少女披上白衣就行一我不知道这是雨轩的臆想还是真实发生的故事,至少这样公主类型的少女每个十二周岁到十八周岁的男生都能梦到,只要他分泌的荷尔蒙足量,又没受残酷的现实过多侵害。

雨轩依旧想说下去,用尽了《诗经》的意象后又想用汉乐府的意象,轮到我打断他的时候了。我不认为过量分泌荷尔蒙对他的身体有何好处。踮起脚,摸摸他的额头,冰凉的,不容他发怒的机会,我问道:“那么她在哪里?”

“岛上。”雨轩手指的却是天。我抬头,被他一脸虔诚的表情感染,真以为天上有什么岛来。但是,我心里头看他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惯犯,不会因为一两个微不足道的谎言在笨拙的警官面前表现得紧张。

雨轩只能说到这里了,剩下的部分由我用想象来补充完整,因为男主人公说他在这个故事上不该用想象,也许在许多人看来,这句话就像日本人说他们从不屠杀一样荒诞。

伊斯在巴黎的某个街角,林荫大道边人行道的角落上,翻着一本原版的法文书,身后隔着草坪和喷泉是一片贵族居住区,隐约可以看到红色的屋顶,篱笆里的大狼狗正在吠叫,伊斯的家一定也是其中的一间。她穿的不再是白色长裙而是黑色风衣,她所接受的良好教育穷于应付交际圈里的觥筹交错。很可能,她已是一所贵族学校的高中生,匆匆行走在图书馆和教室之间,全然不顾身边掠过的一花一草。她还会甩甩唯一没变的长发,只用来摆脱后面几个公子哥儿的纠缠,然后把头探入黑色劳斯莱斯的后车厢。

我们只能奢望她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还会痴痴地对着书架底层的一本中国古诗集发呆,轻轻地用久不使用而变得生硬的中国语言说: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他有三角形的脸,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不戴眼镜,裤子一般黑色,即使在盛夏也不会穿短裤,衣服要么深蓝要么纯白,也不见得是红得发紫的名牌。很难从他脸上找到代表情绪的符号,在这一点上我不否认他有贵族气质,虽然僵硬得近乎麻木。他的身材比较标准,然而体格真的很差劲,比他矮半个头的我曾摇芦苇一样晃他的手。我从没看见他出现在篮球场上,他说,他不屑,他如果下决心就会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很好,奇怪的是我也会用这类话欺骗自己搪塞别人。

那会儿我还满抱投身理工科的美梦。一进入这所重点中学,就有数理化生计算机的竞赛班向我招手,前提是你要通过入学测试,还要甘于牺牲每周两个夜自修。我被三门竞赛录取,然后选择了读生物。早就听说邻班有个**被五门竞赛同时录取,而且幻想一门不放弃。向来,对这种近乎神话的行为的结果不抱大的期望,我的身边没有天才,如果有,只能是自己——有时我这么看待自身。

第一天晚上照例是乏味的学科介绍,追溯本校曾经辉煌的竞赛史,看着长得像俄罗斯棕熊的老师在教室中央摇头晃脑很有意思。每每讲到精彩处,或者又提到生物这门“21世纪最有前途的学科”,同学们总会发出一阵嘘声。棕熊却毫不觉得尴尬,反而处之泰然的样子,大概想表现他的亲和力吧。不过总有几个学生不买他的账,不发出任何声音,像活了千年的老乌龟把火山爆发看做地球发一场低烧。其中一个是我,一个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小青年。似乎他正是刚长小胡子就硬要装成熟的男孩,许多高中生尤其男生都这副德行,其实我也一样。

小青年在那堂课上没见与邻座搭话,看来是内向型的,不擅长联络感情吧。这倒投合我的脾性。我颇想摸摸他长得像水草的头发,挺有质感的,柔顺得会让每个人都有亲近的冲动。

他只在课间上了趟厕所,回来后,没有加入谈“魔兽世界”正热的游戏狂们。因为只有我坐着,很自然,他回头,四目相对,就像北极熊看到了南极企鹅,茫然许久,凝固了空气,嘈杂的声音被挡在耳外。依旧对视,我惊讶地看着他把目光从我的下巴移到发梢,又从发梢移到眼睛,此时我的视线早被他毫无礼貌的逼视搞得游离了,玻璃砰然坠地的感觉。一言以蔽之,我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只能任由这个从未讲过话的小青年摆布。

又是许久,大概他看够了,说一句:“鼻毛很长。”回头不顾,留下我愕然的样子,对上面开始的DNA与RNA漠不关心,却开始设想一场诗意的交往。

雨轩认识我大概因为他们班我的一个类似青梅竹马的熟人的宣传,我指的青梅竹马与雨轩给我的片断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本来,我的文章就是片断。

他的文字也永远是游离的分子,他敢于在期中考试中大发诗兴,哪怕作文60分只得18分。也敢于打赌期末考试语文考个140,虽然最后那个诺言没能兑现,但年级第一的成绩足够使我绝倒。他选择了理科。其实读理科是不用选择的,就像猴子要爬树是大势所趋。我一心要考北大,哪怕放弃多年在理科的努力转而投文,大概是一只猴子发现掉落地上的果子比还挂在树上的更成熟更好吃,而且得之不费吹灰之力。

他常常拿些新近写的仿古诗词给我看。我常常虚与委蛇不懂装懂,或者直截了当承认:雨轩你写得深奥我看不懂。

他说,人生就是一场假面舞会,从小学生时候就这么觉得,自从他离开了岛,他就扮演着舞会上各种角色——但他本质上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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