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原文]
夫病痼疾,加以卒(zú)病,噹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15)
[白话语释]
提要
本条论述痼疾加卒病的先后缓急治则。
语译
素有痼疾的患者,如再加上新病,应当先治新病,然后再治原有的痼疾。
阐释
痼疾,指原有的旧病;卒病,指新病。新旧病同时存在,应根据二者孰缓孰急来确定治则,一般而言,当以旧病为本、为缓;以新病为标、为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先治新病,后治旧病。况且旧病日久势缓,不容急治,必须缓图,欲速反而不达。而新病势急,不容缓图,必须急治,恐迟则生变。且旧有痼疾日久根深难拔,而新病邪浅易除。先治新病后治旧病,还能避免新邪深人与旧疾纠合。
【临床应用】
本条所述是新旧病同时存在的一般治则。临**应根据具体病情灵活掌握,如在痼疾与新病相互影响的情况下,治新病也应照顾痼疾。如喘家、淋家、疮家、亡血家等病伤寒,均应注意讲求解表祛邪的方法。这都是治疗新病兼顾久病的常见例证。
五、五脏喜恶调治
【原文研读】
[代表原文]
師曰:五臓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臓病各有所恶,各隨其所不喜者爲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16)
[白话语释]
提要
本条论述对杂病当根据五脏喜恶进行治疗和调护。
语译
老师说:五脏的病,各有它所适宜的饮食,能得到适合的饮食,就很易痊愈。同理,五脏的病,各有它所不适宜的饮食,如果遇到病人厌恶的饮食,病就会加重。假如病人忽然想吃他平时不喜欢吃的东西,食后反助病气,很可能引起发热。
阐释
所得、所恶,这里均指饮食居处的宜忌。尚应包括时令、气候、精神情志和药物性味等方面,所有这些都与五脏的生理特性和病理特点有关,因此在疾病治疗和护理中应予重视。得者,相合之意。《素问·五脏生成篇》云:“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这就是五味各有所合于五脏。五脏疾病各有所得,足以安脏气而却病邪,故曰:“五脏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如心恶热,肺恶寒,脾恶湿,肝恶风,肾恶燥。由于五脏有以上不同的特征,因而各有其适宜的治法。如肝体阴用阳,肝病阴虚喜酸收,肝病气郁则欲辛散。再如脾恶湿,脾为湿困则恶肥甘而喜辛开。在安排病人饮食居处等护理方面,也应注意到这些特点,如心主血,心病血热,禁热衣热食;肺主气,肺病气虚,禁寒饮食寒衣。五脏病如此,推之六腑病,乃至肢体经络病,也应如此,如湿痹患者当安排在干燥居所,寒痹患者应该有保暖措施,只有进行恰当的护理,才能使疾病获得痊愈。“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是说未病之前从来不喜欢的食物,病后反而突然思食,这是脏气为邪气所改变,食后可能助长病气而引起发热。总的说来,对于任何疾病,不论是治疗或护理,都应根据“五脏病各有所得者愈”的理论,按照“远其所恶,近其所喜”的原则处理。
【临床应用】
有学者指出,本条的重点在于四诊中之问诊,临证颇为重要,尤其在阴阳虚实难辨之时,更为重要。譬如舌质红苔少乏津,本为阴虚之证,但又兼有畏寒怯冷等阳气虚之证候,遇此则必问所喜食何物,若喜辛辣而食之不燥火者,多属元阳亏虚,则从温养肾阳着手论治;若恶食辛辣或偶食辛辣则唇舌疼痛,或肛门灼热,此又为胃阴虚而肾气不足之证,应用甘寒养胃,温养肾气之法治之。又如小建中汤证患者,喜食甘味是也。总之,知其所喜所恶之味,对医者辨证用药有很大帮助。
六、审因论治原则
【原文研读】
[代表原文]
夫諸病在臓,欲攻之,肯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舆豬苓湯。餘皆仿此。(17)
[白话语释]
提要
本条论述治病当掌握审因论治的原则。
语译
凡是病在内脏,进行治疗时,必须根据其所得的病邪施治,如水停于里的口渴症,就可给与猪苓汤,其余可照此例类推。
阐释
诸病在脏,是泛指一切在里的疾病。病邪在里痼结不解,往往与体内有害物如痰、水、瘀血、饮食等相结合,医者应当随着里病(脏腑)所依据(引申为合适、满意、喜欢)的病因(病机)予以恰当的治疗。如渴而小便不利,审其原因若为热与水结而伤阴者,当与猪苓汤育阴利水,水去热除,渴亦随之而解。他证亦可依此类推,如热与食结用大承气汤、小承气汤,热与血结用桃仁承气汤等。
【临床应用】
(1)本条提出对急症采取“顿挫邪势”的原则。无形之邪入结于脏者,采用祛有形之邪的方法,使无形之邪无所依附而解之。
(2)唐容川《金匮要略浅注补正》据《黄帝内经》“五脏各有所合”,认为“此云病在脏者,当随其所合之府而攻治耳……渴系肾脏之病,而猪苓汤利**,肾合**故也。”其他如肝病治胆之茵陈蒿汤,心病治小肠之导赤散,肺病治大肠之厚朴大黄汤亦属脏病治腑之例;反之,腑病亦可治脏,如**病治肾用肾气丸,大肠病(气秘)治肺用苏子降气汤等,但均不离审因论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