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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与生育(第1页)

**与生育

对于慢性肾炎患者的**问题,中医历来主张节欲。性欲是人类正常的生理现象和生理要求,正常的**不仅能协调夫妻感情,而且对健康也是有益的。但**不能过度,过度则有害健康。中医认为“藏精”是肾的重要生理功能之一。先天生殖之精与后天水谷精微化生之精均内藏于肾,主持着人体的生长发育和生殖机能。中医把过度的**叫“房劳”,认为“房劳耗精伤肾”,就是说对于健康人,房劳不利于长寿,故应适度。从临床角度来看,许多患者亦有思想顾虑,认为患该病之后,不可过**,否则容易损伤“肾气”。更有部分青年患者,怕由此而引起不育或不孕,更是战战兢兢。诸多的因素,常常人为地导致**或性欲淡漠,从而影响整个家庭的气氛和谐。事实上,对于慢性肾炎患者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主张禁止。适当地恢复**,有助于扭转患者神经系统不全和精神抑郁的情绪,尤其是慢性肾炎患者,因病程较长,适当的**有助于疾病的治疗。当然,因**消耗一定体力,慢性肾炎患者毕竟还不同于正常人,在病情未完全恢复之前,一定要以不引起疾病加重为度,不可过度,否则,得不偿失。如果临床表现比较严重,患者有大量蛋白尿、水肿、高血压,甚至肾功能也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则应当尽量节制;若临床表现轻微,病情处于稳定或恢复期,尿检和其他有关化验指标均正常,则掌握在比正常人**次数适度减少的情况下即可。此外,慢性肾炎患者在过**时应特别注意清洁卫生,以防发生感染,加重肾脏损害。

肾炎患者能不能结婚?人患病后,经适当治疗就会痊愈,所谓痊愈有两种概念:一种是临床治愈,另一种叫完全治愈。内科不少病只能临床治愈而不能完全治愈,患者要终身带病,比如器质性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等都要终身治疗(器质性心脏病、肾动脉狭窄如能经手术治疗痊愈者例外)。肾炎和其他很多肾脏病也是这种情况。所谓临床治愈就是指患者的症状、体征全部消失,以肾炎来讲,还包括尿常规检查尿蛋白、红细胞、白细胞、管型也全部消失,肾功能完全正常,而且要在停药后两年内没有复发的现象。肾炎患者只有在达到临床治愈后才能结婚,没有达到临床治愈前不应该结婚。因为如果是在病情刚刚稳定或尚未稳定时就结婚,容易导致旧病复燃,症状反复发作,从而使病情恶化,而且如果是女性患者,怀孕后一旦发生妊娠中毒症,会使病情更加复杂,使肾功能减退,同时也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

一般认为,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而且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果原已有较严重的慢性肾炎,则孕期往往病情恶化。慢性肾炎病情较轻者对胎儿影响不大,但病情重或病程长者,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死胎及新生儿并发症等机会增加。慢性肾炎患者是否能妊娠,要根据病情决定。患者病情稳定、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另外肾脏病理类型属于微小病变,早期膜性慢性肾炎或轻度系膜增殖,没有明显的小管间质病变,妊娠一般经过良好,对原病无不良影响。如患者渴望要孩子,并能理解妊娠后可能发生的问题,且能主动配合医生监护病情,可以妊娠。患有高血压的慢性肾炎患者在妊娠过程中易发生合并症,肾功能中度受损者预后较差,肾功能严重受损者病情随时可能恶化,这些患者要想正常妊娠和分娩几乎是不可能的。

慢性肾炎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是:①妊娠前或妊娠期尿蛋白(++),伴有浮肿,血压在20。0/13。3千帕以上者。②肾小球滤过率在50毫升/分钟以下者。③酚红排泄试验15分钟排出小于15%者。④血清尿素氮大于7。14毫摩尔/升或肌酐大于176。8微摩尔/升者。⑤狼疮活动未控制者。

慢性肾炎患者允许妊娠的指征是:①急性肾炎痊愈后1年以上无复发者。②隐匿性肾炎病情稳定,至少观察2年无复发者。③肾小球滤过率在70毫升/分钟以上者。④肾功能检查均在正常范围内者。⑤狼疮性肾炎临床与病理均无活动病变达1年以上,强的松维持量在每日10~15毫克及以下者。

也有人认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允许妊娠的条件应为:①血压正常。②肾功能正常。③病情稳定。④肾活检病理类型属于微小病变、早期膜性慢性肾炎或轻度系膜增生性肾炎,没有明显的小管间质病变和血管病变。患者具备以上各条件的条目越多,妊娠后母亲和胎儿的安全性、成功妊娠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应该强调的是,即使上述条件都具备,妊娠后慢性。肾小球肾炎仍可加重。故妊娠后应每隔2周诊病1次,32周后每周1次,监护内容包括:尿常规(蛋白及沉渣镜检)、血压、肾功能和胎儿情况,如有蛋白尿的出现或增加、血压升高,都应卧床休息。单纯蛋白尿增加伴或不伴有血压升高和肾功能损害,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如发现有肾功能下降,首先要注意有无可逆因素,如泌尿系感染、隐蔽的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可能由于不适当的利尿)、不可逆的肾功能下降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

慢性肾炎合并妊娠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①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可以妊娠;慢性肾炎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3毫克/100毫升或尿素氮30毫克/100毫升者,若已妊娠宜在孕3个月内及时做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②慢性肾炎患者妊娠期,应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高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③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钠盐和水的摄入。④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保障胎儿和母亲的安全。⑤如果孕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患者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摄入量,食谱不要配有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⑥慢性肾炎妊娠在产后要加强随访(血压、肾功能指标等),认真治疗疾病。⑦产后哺乳问题。一般可以喂哺。病情严重(如肾功能中度以上损害者,血压21。3/14。6千帕)的母亲不宜自己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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