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真的吗?”
维昂希答话的时候,露出了几分愤怒的神色:
“是呀,是真的。那又怎么样?”
“啊,没什么。不过我好像记得你想出了一个新主意,创选了一套办法,打算根本改革那过时的、不中用的什么侦——”他说到半截又停下来,向勃朗科转过脸去,这时候勃朗科因为有了别人替他当了枪靶子,正在高兴。“勃朗科,他当初表示过,用不着你帮忙就可以找到那个老太婆,你听懂了他的意思吗?”
“可不是吗,他说三天之内,管保把小偷和赃物都找到哩——千真万确,他是说过!那可是一星期以前的事了。哎,我当初就说过,小偷和小偷的伙伴既然知道一件东西已经有人悬了赏,当铺老板只要把他们连人带赃一齐破获,就可领到两笔奖金,他们就不会冒险去典当那件东西,也不会拿去变卖。维昂希那么个高明的主意,我可是从来没听说过!”
“我那个计策你要是全部都知道,而不是只知道一部分的话,”维昂希用恼怒的直率语气说道,“你就会改变你的看法了。”
“哦,”警官沉思地说,“我原来估计你那个办法是不会灵的,直到现在,我的看法反正还是对的。”
“那么,好吧,现在暂时就不用争了,往后再见分晓。你也知道,我的办法灵与不灵,至少也不亚于你的办法吧。”
警官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还击他,于是就只哼了一下鼻子,表示不满,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天夜里,维昂希在他家里把他的计策透露了一部分,从那以后,托蒙一连猜了好几天,想猜出那个秘密的另一部分,结果却落了空。于是他就想到,劳科莎的脑筋比他更聪明一些,不妨让她试猜一下。他编了一个假设的疑案,向她提出来。她思索了一阵,就说出了她的判断。托蒙暗自想道:“她猜对了,准没错!”现在他就要试一试那个判断,看看维昂希的脸色;于是他就若有所思地说:
“维昂希,你并不是个傻瓜——这是新近发现的事实。不管你的计策怎样,总算有点道理,虽然勃朗科的意见和我的看法相反。我并不要求你透露机密,可是我要假设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可以作为一个初步的测验,我要借此推测我所要了解的一件真事,我的希望不过如此。我为那把刀悬赏五百元,为小偷也悬赏五百元。据我猜想,大概是头一种奖金登了广告,第二种奖金是私下写信通知当铺的,那么——”勃朗科大腿上使劲拍了一下,大声喊道:
“哎呀呀,他把你猜透了,傻瓜!真奇怪,为什么我跟别的傻子一样,连这都想不到呢?”
维昂希暗自想道:“凡是稍有脑筋的人都想得到的。勃朗科猜不出,我并不觉得奇怪;可是托蒙居然猜中了,这倒是出我意外。他并不如我所想像的那么脑筋简单哩。”他并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于是托蒙继续说道:
“好极了!小偷不会怀疑那是个圈套,他会把那把刀拿来,或是叫别人送来,说他只花了一杯茶钱买到的,或是说路上捡到的,反正是随便撒个谎吧,他想领这笔奖金,结果就会被抓起来——对不对?”“对了。”维昂希说。
“我也这么想,”托蒙说,“这是毫无疑问的。你见过那把刀吗?”“没有。”
“你有哪个朋友见过吗?”
“我没听说谁见过。”
“呃,我慢慢明白过来了,现在我知道你那个办法为什么落了空。”“你这是什么意思,托蒙?你在作什么打算?”维昂希似乎是恍然大悟,很不愉快地问道。
“呃,我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把刀。”
“哦,维昂希,”勃朗科说,“托蒙·特里森克猜对了,我也打一千块钱的赌——我要是有这笔钱的话。”
维昂希有点冒火,他不知道是否被那两个外国佬愚弄了;看样子的确是有点像。可是他们要这一手,有什么好处呢?他把这个疑问提出来了。托蒙回答说;
“好处?啊,这里面的好处,也许在你看来不算什么。可是他们是外国人,要在一个新社会里找路,他们冒充一个东方亲王的好朋友,在这里出出风头——而且还不花什么代价,这对他们难道没有好处吗?他们能在这小镇上悬出一千块钱的奖赏,炫耀炫耀——也不花什么代价,这难道对他们没有好处吗?维昂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把刀,否则你的妙计早就使它露面了。即便有这么一把刀,那也还在他们手里。我自己倒是相信他们见过这么一把刀,因为昂杰鲁用铅笔画它的图样的时候,画得很快、很顺手,那不像是捏造出来,当然我也不敢保证这把刀从来没有归他们所有;可是有一点我也打赌——如果他们到这镇上来的时候,的确把它带来了,那么现在一定还在他们手头。”
勃朗科说:
“托蒙这种说法倒像是很有道理,多半是这样吧。”
托蒙一面转身告别,一面应声说道:
“勃朗科,你先把那个老太婆找到吧;如果她拿不出那把刀来,你就去搜查那两弟兄!”
托蒙吊儿郎当地走开了。维昂希觉得非常晦气。他心里七上八下,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他不情愿对那两弟兄丧失信心,目前只有这么一点靠不住的揣测,他还是打定主意不随便怀疑人家。可是——好吧,他先考虑考虑,再决定怎么办吧。
“勃朗科,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