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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论七首(第1页)

第十七卷论七首

纵囚论①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鸟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①此篇周本、丛刊本载《居士集》卷十八,注云“康定元年”作。

本论中①

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尝去矣,而复大集,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盖亦未知其方也。

夫医者之于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来,而治其受病之处。病之中人,乘乎气虚而入焉。则善医者,不攻其疾,而务养其气,气实则病去,此自然之效也。故救天下之患者,亦必推其患之所自来,而治其受患之处。佛为夷狄,去中国最远,而有佛固已久矣。尧、舜、三代之际,王政修明,礼义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时,虽有佛无由而入。及三代衰,王政阙,礼义废,后二百余年而佛至乎中国。由是言之,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阙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补其阙,修其废,使王政明而礼义充,则虽有佛无所施于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势也。

昔尧、舜、三代之为政,设为井田之法,籍天下之人,计其口而皆授之田,凡人之力能胜耕者,莫不有田而耕之,敛以什一,差其征赋,以督其不勤。使天下之人,力皆尽于南亩,而不暇乎其他。然又惧其劳且怠而入于邪僻也,于是为制牲牢酒醴以养其体,弦匏俎豆以悦其耳目②。于其不耕休力之时,而教之以礼。故因其田猎而为搜狩之礼,因其嫁娶而为婚姻之礼,因其死葬而为丧祭之礼,因其饮食群聚而为乡射之礼。非徒以防其乱,又因而教之,使知尊卑长幼,凡人之大伦也。故凡养生送死之道,皆因其欲而为之制。饰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悦之,使其易趣也。顺其情性而节焉,所以防之,使其不过也。然犹惧其未也,又为立学以讲明之。故上自天子之郊,下至乡党,莫不有学,择民之聪明者而习焉,使相告语而诱劝其愚惰。呜呼!何其备也。盖三代之为政如此③,其虑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备,防民之术甚周,诱民之道甚笃。行之以勤而被于物者洽,浸之以渐而入于人者深。故民之生也,不用力乎南亩,则从事于礼乐之际,不在其家,则在乎庠序之间。耳闻目见,无非仁义礼乐而趣之④,不知其倦。终身不见异物,又奚暇夫外慕哉?故曰虽有佛无由而入者,谓有此具也。

及周之衰,秦并天下,尽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绝。后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强,其为治之具不备,防民之渐不周。佛于此时,乘间而入⑤。千有余岁之间,佛之来者日益众,吾之所为者日益坏。井田最先废,而兼并游惰之奸起,其后所谓搜狩、婚姻、丧祭、乡射之礼,凡所以教民之具,相次而尽废。然后民之奸者,有暇而为他;其良者,泯然不见礼义之及己。夫奸民有余力,则思为邪僻;良民不见礼义,则莫知所趣。佛于此时,乘其隙⑥,方鼓其雄诞之说而牵之⑦,则民不得不从而归矣。又况王公大人往往倡而驱之曰:佛是真可归依者。然则吾民何疑而不归焉?幸而有一不惑者,方艴然而怒曰:佛何为者,吾将操戈而逐之!又曰:吾将有说以排之⑧!夫千岁之患遍于天下,岂一人一日之可为?民之沈酣入于骨髓,非口舌之可胜。

然则将奈何?曰:莫若修其本以胜之。昔战国之时,杨、墨交乱,孟子患之而专言仁义,故仁义之说胜⑨,则杨、墨之学废。汉之时,百家并兴,董生患之而退修孔氏,故孔氏之道明而百家息⑩。此所谓修其本以胜之之效也。今八尺之夫,被甲荷戟,勇盖三军,然而见佛则拜,闻佛之说则有畏慕之诚者,何也?彼诚壮佼,其中心茫然无所守而然也。一介之士,眇然柔懦,进趋畏怯,然而闻有道佛者则义形于色,非徒不为之屈,又欲驱而绝之者,何也?彼无他焉,学问明而礼义熟,中心有所守以胜之也。然则礼义者,胜佛之本也。今一介之士知礼义者,尚能不为之屈,使天下皆知礼义,则胜之矣。此自然之势也。

①题下原注“庆历三年”作,周本、丛刊本注云“庆历二年”作。又此题,《文粹》、周本、宋刊本、丛刊本、考异、程本均作“本论上”。按据周本、丛刊本注:“本论”三篇,其“上篇”,“乃公晚年所删”,已载《外集》卷九,题作“本论”。其“中”、“下”两篇载此卷,题作“本论上、下”。

②“弦”,《文粹》作“笙”。

③“盖”下《文粹》、《文鉴》、考异有“尧舜”二字。

④“仁义”下原脱“礼”字,据《文粹》、《文鉴》补。

⑤“入”,《文粹》、《文鉴》周本、丛刊本、考异作“出”。

⑥“于此时乘其隙”,周本、丛刊本校:“一无此六字。”

⑦“牵”,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率’。”

⑧此句下《文粹》、考异有“何其不思之甚也”七字,考异且校云:“宣和本、苏本有此七字。”

⑨“故”,考异校:“苏本作‘之说’。”则“之说”当属上读。

⑩“故”,考异校:“苏本作‘之道’。”则“之道”属上读。又“息”上《文粹》、考异有一“自”字。

“者”,周本、丛刊本校:“一无‘者’字。”

本论下

昔荀卿子之说,以为人性本恶,著书一篇以持其论。予始爱之,及见世人之归佛者,然后知荀卿之说谬焉。甚矣,人之性善也!彼为佛者,弃其父子,绝其夫妇,于人之性甚戾,又有蚕食虫蠹之弊,然而民皆相率而归焉者,以佛有为善之说故也。

呜呼!诚使吾民晓然知礼义之为善,则安知不相率而从哉?奈何教之谕之之不至也?佛之说,熟于人耳、入乎其心久矣,至于礼义之事,则未尝见闻。今将号于众曰:禁汝之佛而为吾礼义!则民将骇而走矣。莫若为之以渐,使其不知而趣焉可也。盖鲧之治水也鄣之,故其害益暴,及禹之治水也导之,则其患息。盖患深势盛则难与敌,莫若驯致而去之易也①。今尧、舜、三代之政,其说尚传,其具皆在,诚能讲而修之,行之以勤而浸之以渐,使民皆乐而趣焉,则充行乎天下,而佛无所施矣。《传》曰“物莫能两大”,自然之势也,奚必曰“火其书”而“庐其居”哉!

昔者戎狄蛮夷杂居九州之间,所谓徐戎、白狄、荆蛮、淮夷之类是也。三代既衰,若此之类并侵于中国,故秦以西戎据宗周,吴、楚之国皆僭称王②。《春秋》书用鄫子③,《传》记被发于伊川,而仲尼亦以不左袵为幸。当是之时,佛虽不来,中国几何其不夷狄也!以是而言,王道不明而仁义废,则夷狄之患至矣。及孔子作《春秋》,尊中国而贱夷狄,然后王道复明。方今九州之民,莫不右袵而冠带,其为患者,恃佛尔。其所以胜之之道,非有甚高难行之说也,患乎忽而不为尔。

夫郊天、祀地与乎宗庙、社稷、朝廷之仪,皆天子之大礼也,今皆举而行之。至于所谓搜狩、婚姻、丧祭、乡射之礼,此郡县有司之事也,在乎讲明而颁布之尔。然非行之以勤,浸之以渐,则不能入于人而成化。自古王者之政,必世而后仁。、今之议者将曰:佛来千余岁,有力者尚无可奈何,何用此迂缓之说为?是则以一日之功不速就,而弃必世之功不为也,可不惜哉!昔孔子叹为俑者不仁,盖叹乎启其渐而至于用殉也④。然则为佛者,不犹甚于作俑乎!当其始来,未见其害,引而内之。今之为害著矣,非特先觉之明而后见也,然而恬然不以为怪者何哉!夫物极则反,数穷则变,此理之常也。今佛之盛久矣,乘其穷极之时,可以反而变之,不难也。

昔三代之为政,皆圣人之事业;及其久也,必有弊。故三代之术,皆变其质文而相救。就使佛为圣人,及其弊也,犹将救之;况其非圣者乎⑤。夫奸邪之士见信于人者,彼虽小人,必有所长以取信。是以古之人君惑之,至于乱亡而不悟。今佛之法,可谓奸且邪矣。盖其为说,亦有可以惑人者。使世之君子,虽见其弊而不思救,岂又善惑者与?抑亦不得其救之之术也。救之,莫若修其本以胜之。舍是而将有为,虽贲、育之勇,孟轲之辩,太公之阴谋,吾见其力未及施,言未及出,计未及行,而先已陷于祸败矣。何则?患深势盛难与敌,非驯致而为之莫能也。故曰修其本以胜之,作《本论》。

①“去”下《文粹》有“其害”二字。

②“国”,考异校:“苏本作‘君’。”

③“书”,考异校:“苏本无‘书’字。”

④“叹”,考异校:“苏本作‘伤’。”

⑤“圣”,考异校:“苏本此下有‘人’字。”

为君难论上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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