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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路遇不平(第1页)

第四百五十七章路遇不平

解决完了事情之后,苏千浔他们离开先前呆的地方,找了一个小镇暂居。

小镇是一处繁花似锦的地方,因为那个地方伤心事太多,所以他们不愿意再呆在那里。

这个新的小镇,是处于下元大陆的最北端,下元大陆和苏千浔穿越以前生活的地方非常不一样,南边最为寒冷,北边反而是最温暖的地方。

这里四季如春,非常适合居住。苏千浔和溟越在结束了冷血神蛇的事情之后,路过了这个地方,第一眼他们就爱上这个地方,这个小镇的名字叫做花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香四溢的地方。

这里面朝大海,正如了那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光是看到这个地方,苏千浔就忍不住露出了温暖的笑意。

这可能是整个下元大陆,最适合宜居的地方。

既然是最适合宜居的地方,自然居住的人也非常的多,尽管只是一个小镇而已,但是平日里街上总是摩肩接踵,这种人气非常旺盛的地方,让苏千浔非常喜爱。

也许是在上一个村庄里,对人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之后,苏千浔就有些无法信任陌生人,但是在这个淳朴的小镇,苏千浔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全感。

花镇既然名字叫做花镇,自然是因为花镇是以千奇百怪的花闻名的,由于这里温度适宜,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花种野蛮生长。

即使这里的居民并没有刻意的去培养花,但是这里繁花似锦的程度也足以令人咋舌,在春天的时候几乎就只见花不见人,这也是苏千浔喜欢这里的原因。

在这样的环境下,有时候全世界好像就只剩下苏千浔和溟越两人,苏千浔喜欢这种感觉。

溟越对于花倒是不感冒,他只是一切都随着苏千浔的意思为主,只要苏千浔开心,他也就开心了。

这个小镇没有人认识苏千浔和溟越,自然也就不会对他们另眼相待,没有人刻意的去注意苏千浔,也没有人刻意的去注意明月,大家都只是自由自在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

在这个小镇上住了几天之后,就迎来了小镇一年一度的庙会了。

所谓的庙会,其实跟赶集的意思差不多,只不过这个赶集的时间发生在晚上,而且大家都穿的漂漂亮亮的,希望能在自己的意中人面前留下印象。

苏千浔和溟越,都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虽然没有必要,但是他们还是刻意的打扮了一番,尽管不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情人,但是他们都觉得既然是小镇最重要的日子,他们也应该象征性地打扮一番。

庙会顺利开场了,一开始还只是有两三人晃悠,到后来,人越来越多,苏千浔和溟越不得不互相牵起手来,以免被人群冲散。

当他们握着手的那一瞬间,苏千浔脸红了两秒,虽然她和溟越,已经互述衷肠,但是像这样亲密的事情,还是很少做的。

没错,对于他们来说,握手就已经是一件非常亲密的事情了,溟越的心情则是非常的愉悦,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必明说,但是溟越还是希望能和苏千浔有进一步的关系。

明天握着苏千浔的手紧了紧,趁这个机会占尽便宜,苏千浔默许了,溟越心中更加开心。

在他人看来,他们必然就像是一对登对的情侣,让人艳羡不已。

苏千浔和溟越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随意地晃悠着,观看着在灯火照耀下流光四溢的繁花,看着人群的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如果不是正值晚上,苏千浔甚至想说此刻正适合坐看云卷云舒。

可惜,在她享受着这难见的平静之时,有人却打破了这番平静。

花镇花多,以花为生的人自然也多。

有人依靠技术从花蜜中采出精华,做成香油之类的东西,是这个镇子居民的拿手好戏但是更多并没有这样技术的居民,他们只能做最低等的工作,比如沿街卖花。

这样的工作通常是由并没有完全工作能力的小孩或者老人去做。而能去做这种事的人,无一不是家境困难之人,实在找不到能做的工作才去做。

可是就是这样人畜无害的苦命人,此刻在颤抖着身子,匍匐在地,衰老的身子微微弓着,尽力避开四周人的脚踏。

而他周围尽兴踩踏的众人,则是各个贼眉鼠眼,脸上浮现诡异的狂热,似乎在这种欺负人的行为中获得了极大的快感。

苏千浔脸上温顺的表情渐渐消失,用阴霾的眼神看着那群欺负弱小的地痞流氓,心中十分不爽。

这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往事,曾几何时,自己也是这样的弱小,虽然并不像这位老大爷一样完全无还手之力,但是,也差不远了。

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瞬间浮现在眼前,苏千浔感受到了久违的愤怒,这个愤怒和看到溟越受伤时的愤怒完全不同,是一种从内心灰尘处爆发出来的久违的愤怒。

等苏千浔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挥掌将那些地痞流氓扇开了。

四周的人们都惊讶地看了过来,他们一开始不是没注意到有一位卖花的老爷子被痛打,但是那些地痞流氓的老大王泽是花镇镇长的儿子,平日里就作恶多端,看的多了,人们也就麻木了,毕竟谁都有可能被欺负,只不过今天你卖花的何大爷倒霉而已,他们平日被欺负惯了,躲着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会出手相助?

然而现在看到有人出手,众人皆是吃了一惊,不由得想要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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