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繁多而残酷的刑罚方法
1。死刑
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枭首: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
弃市:在闹市当众处死。
斩: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秦的腰斩适用于“不告奸”(不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等罪。
车裂:以车拴头和四肢,向5个方向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有时是在罪犯已被处死后,再施以车裂之刑。
磔:又称为石乇(音托)。以分裂肢体的方法将犯人处死。
戮:有两种:一是先斩首而后用其尸体示众;二是活着刑辱示众,而后再杀死。
定杀:即将犯入投人水中淹死。
生埋:又称活埋或坑。是用活埋的方法将人处死。
绞:用绳子将犯人勒死。
除了以上9种处死方法以外,据说商鞅变法时还设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汉书·刑法志》)。所谓凿颠,可能是用钻凿头颅的方法将犯人杀死;抽胁,可能是用抽筋拔骨的方法将犯人杀死;镬(音霍,大锅)亨(通烹),可能是用大锅将犯人烹死。
2。肉刑
肉刑主要有黥(音晴)、劓(音艺)、刖(音月)、宫4种。这些都是从夏、商、周3代流传下来的酷刑,在推崇重刑主义的秦国和秦王朝,它们被广泛地使用。
黥刑:又叫墨刑,是在犯人脸上刺字。
劓刑:割去犯人的鼻子。
刖刑:斩去犯人的左右脚,或左右趾。汉代桓宽《盐铁论·诸圣》提到:“秦时,断足盈车。”
宫刑:即将男子去掉**,女子幽闭于宫中(一说,去掉女子内**)。《史记·秦始皇本纪》讲,秦朝受过宫刑的犯人有“70余万”。
以上肉刑常与徒刑等并用。如秦简中提到“黥为城旦”(受黥刑后,还要去从事修城筑墙的劳役)。
3。笞刑
这是用竹木板责打犯人的背部,属于对轻微犯罪的一种常用刑罚。云梦秦简提到笞刑有多处,其中有“笞十”、“笞五十”、“笞人百”的规定。
4。徒刑
依照服刑时间的长短和所从事劳役的不同,秦设置了下列几种主要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