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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华生回忆录的补述(第1页)

十三、华生回忆录的补述

落网的凶手疯狂的抵抗显然不是针对我们的敌意的表示,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反抗徒劳无功时,便温顺地笑了,并表示,希望刚才的反抗没有伤着我们。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知道你要送我去警察局,我的马车就在门外,你要是松开我的腿,我可以自己上车,你知道,抬我上车并不容易。”

葛莱森和雷斯德认为他的要求没有道理。可是福尔摩斯却答应了,解开了绑在他脚脖上的毛巾。他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腿,像是想证实它们是否真的重获自由似的。我至今还记得,我当时心中暗暗惊叹于他的高大健壮,脸上经长年所练就的刚毅坚忍也是非同一般地吸引人。

他看着我的同伴,由衷地佩服说:“如果警察局长有空缺职位,我觉得你再合适不过。你对这个案子的侦破手段,非同一般的谨慎周密。”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我们最好一起去。”雷斯德说:“我来赶车。”

“可以,我和葛莱森坐在上边,还有医生,你是否有兴趣和我们同去呢?”我欣然接受了,与众人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并没有企图逃走的打算,他平静地坐上自己的马车,我们也坐进去。雷斯德驾起马车,不久,我们便抵达目的地。我们来到一间小屋,一名警官迅速记录下凶手与被害者的姓名。警官冷漠呆板,机械地履行完程序,最后他说:“杰菲逊·侯伯先生,你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在此之前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作为呈堂证供。”

侯伯缓慢地说:“先生们,我要说的话很多,想把事情的整个经过都告诉你们。”

这个警官问道:“你不认为在审讯时说会更好吗?”他回答说:“我恐怕等不到审讯了。你们别见怪,我不是指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说着,便把一种锐利的眼光投向我。我说:“是的,我是医生。”“那烦请你按按这里。”他微笑着用带着手铐的手指着胸口说。我的手一触摸到他的胸部,立刻感到他的心跳不同寻常。他的胸腔震动,似乎在一座摇摇欲坠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马力十足的机器。在寂静中,我能听到来自他胸腔里的轻微嘈杂声。我叫道:“怎么,你患有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看了一位医生,他说,过不了几天,血瘤会破裂。这已是老病,一年坏似一年。病根是我在盐湖城山林中种下的,风餐露宿,积劳成疾,便得了此病。现在我已报仇雪恨了,死亡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但我还是愿意澄清这个事实,别让人以为我是一般的杀人犯。”警官和两个侦探迅速地交流了一下,商量他的提议是否合理。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确实有突发的危险吗?”我回答说:“确实如此。”警官于是说道:“如果果真如此,依照法律,我们的职责是优先录取口供,那么你可以交待了,不过,你所有的证词都要记录在案。”“我坐着说行吗?”犯人边说边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病极易使我疲劳,况且半小时前我还抗争了一阵,那只会使我更累。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我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至于你们的处决,对我无所谓。”

杰菲逊·侯伯说完,就靠在椅背上,说出了以下惊人的供词。讲述时,他神情自然,条理清晰,娓娓道来,似乎在讲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我发誓,这一补充证词句句属实,因为这是我乘机从雷斯德笔记上拷贝下来的。他是按犯人的供词原始讲述逐词逐句记录下来的。

他说:“我之所以视他们两人为仇人,是因为他们作恶多端,害死两个人——一对父女,他们为此以命还命也是罪有应得。这个罪行跨时太久,我不可能为你们提供任何罪证去指控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有罪,我便要集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于一身来处置他们。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男人,站在我的角度上,你们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做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本是我的未婚妻,可是她却被强制与垂伯成婚,以至抱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婚戒取了下来。我当时就暗暗发誓,一定让垂伯意识到自己的罪恶,目睹戒指而死。我千辛万苦地踏遍两大洲追逐着这两个仇人,戒指一直随身携带。他们想用疲劳战术把我拖垮,但他们真是枉费心机。现在即使我明天就死,也没有遗憾了,因为我知道我用一生从事的事业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两个仇人都已被我亲手杀死,我的生活的全部意义也随之而去。”“他们是富翁,而我却是一个穷鬼。因此,追踪他们对我来说并非易事。我刚到伦敦时,差不多身无分文了,所以必须找个工作来维持生计。我选择了较为擅长的赶车工作,这对我来说非常容易,只要每星期缴纳给车主一定量的租金,剩下的留给自己,可余钱并不多,勉强糊口。难的是我不认识路,我觉得伦敦的街道比任何城市的都复杂难记,我只好随身带张地图,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主要车站后,才渐渐顺起手来。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找到他们的住处,还是在无意中碰上的。他们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下榻。谢天谢地,他们终于在我的掌握中了。我留了胡子,以使他们认不出我。我便紧紧跟随他们,以待时机。我发誓,这一次决不能再失败。”“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险些逃脱。他们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如影相随。有时赶车,有时步行,然而还是赶车跟踪是最佳方法,他们无法摆脱我。这样,我赚钱的时间只有在清晨或夜晚,因此我不能按时缴纳租金了,但为了报仇,这都无所谓了。可他们也并非等闲之辈,他们一直很谨慎小心,不单独外出,不夜间出行。足足两个星期,我都没发现他们单独行动。垂伯倒是经常喝得东倒西歪,但斯坦杰森却从不马虎大意,以致我总找不到机会下手。可我并不灰心,等待就有希望,我只担心我的病会过早发作,使我含恨九泉。”“终于有一天傍晚,我正赶车在他们住的陶尔魁里街区徘徊,忽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门前,然后有人拿行李,接着他们两人出来上了车。我远远地跟着他们,心里却害怕他们又要搬家。他们在万斯顿车站下了车,我也跟着进了月台,听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值班员告诉他们,刚发出一班车,下一班要在几小时后,斯坦杰森似乎很懊恼,而垂伯却有些手舞足蹈。我走在离他们很近的人群中,能够清楚地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垂伯说他要办点私事,很快回来,可他的同伴却想阻止他的单独外出。垂伯说,这是有关他私人不便对人说的事,只能单独去。我没听清斯坦杰森的对话,但垂伯随即破口大骂,说他只不过是仆人罢了,有什么权利对他横加指责。这样,他的同伴自知没趣,便就此作罢,告诉垂伯,他会在郝黎代旅馆等他。垂伯说他十一点之前回来,便离开了车站。”“我终于等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真是天不负我,只要他们一分开,便彼此孤立无援,我就能够各个击破。但我并未草率行事,我要让他们在临死之前清楚地知道是谁杀了他们,为何杀他们,这样才是完满的复仇行动。我早已计划好,他们罪有应得、恶有恶报的大限之日已到。巧得很,前几天坐我车的一个布瑞斯顿路一带看房的人把一把钥匙落在我车上了,在他领取之前,我弄了一个模子,然后配了一把。这样,我便在伦敦城中拥有了一个可以自由行事不受干扰的地方了。万事俱备,关键在于如何把垂伯弄到那个屋子里去了。他走着走着,不时地走进一两家酒馆,在最后一家酒馆呆了半个小时,出来时显然又喝多了,摇摇晃晃地叫了一辆双轮小马车,便上了车。我紧紧尾随其后,经过滑铁卢大桥后又走了好几英里。最后,我很奇怪,他又回到了原来的住处,我简直不知道他回去做什么,可我还是跟了过去,把车停在离房子一百码的地方。他进了屋,马车便离开了。请让我喝杯水,我渴得要命。”我把水递给他,他一饮而尽。

他接着说:“我感到好多了。接着说,我等了足有一刻钟甚至更长一点,屋子里突然响起一阵打架似的争吵声,接着房门大开,垂伯走了出来,后面跟着我不认识的小伙子。小伙子揪着垂伯的领子,到了台阶边便用力一推,接着又一脚,垂伯被踢到了大街上。他晃着木棍大声喊道:‘杂种!看你还敢不敢欺负良家妇女!’他愤怒至极,如果那个恶棍不夺路而逃,他一定会狠揍一顿呢。垂伯跑到路口转弯处,见了我的马车,连忙招呼着跳上了车。他说:‘赶快去郝黎代旅馆。’

“我一见他上了我的马车,真是欣喜若狂,心脏高兴得怦怦直跳。我真怕由于过度兴奋,在这千载难逢的时刻,它会坏了我的事。我把车赶得很慢,筹划着如何复仇。我可以把他拉到乡下偏僻处一算总账,我正犹豫间,他帮我解决了这一难题,原来他又犯酒瘾了,让我把车停在一家酒店门口,等着他。他直喝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稳操胜券了。”“你们别以为我会乘他不备杀了他,那样做只是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我是决不会那样做的。我做出一种决定,这个决定会提供—个能给予他一线生机的机会。我在美洲流浪期间曾做过各种工作,一度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做看门人和清扫工。一次,教授在讲解毒药时把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其毒之烈,只沾一点,人就立即毙命。我记住了那个药瓶的位置,没人时便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个天才的药剂师,把这些毒药做成了易溶的小丸。我便把它们放进盒子,一个有毒的,一个无毒的。我想,一旦有机会,便让两位仇人一人一盒,由他们每人先服一丸,剩下的归我。这样一来,如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无声地置人于死地,并且听天由命。从那时起,我一直把药盒带在身边。现在它们终于派上用场了。”“当时已经时近凌晨一点,风雨交加,凄清惨淡。可我心里却欣喜若狂。你们可以想像,一件二十多年每天都朝思暮想的事,终于触手可及时,我会多么高兴。我点了支雪茄,吐着烟雾,来稳定紧张的情绪。由于异常激动紧张,我的太阳穴怦怦乱跳,手也不住地颤抖,我似乎看到了老约翰和可爱的露茜在冥冥之中向我微笑,他们的样子非常清晰,就像我看得清你们一样。一路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淅沥的雨声。我回头看了看垂伯,他缩成了团,醉得昏睡过去。我晃着他的肩膀说:‘到地方了,下车吧’。他说:‘好的,车夫。’我想,他一定以为到了郝黎代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走下车来,跟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不过他还是摇摇晃晃,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防跌倒。我们进了前屋,我敢发誓,费瑞厄父女一直走在我们前面。‘怎么这么黑。’他边说,边乱跺着脚。‘一会儿就有亮了。’我说着便点燃了一支随身带来的蜡烛。我把脸转向他,同时用蜡烛照亮了脸,接着说:‘伊瑙克·垂伯,你还记得我吧!’他还未完全清醒,半醉中瞧了我好半天,突然脸上流露出恐怖的表情,开始抽搐起来,看来他认出了我。他马上面如死灰,摇晃着向后退,我看见他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牙也在不住地打颤。见他这副模样,我忍不住狂笑不止。我早知道,复仇是件顶顶痛快的事,可还是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恶魔!我满世界地追你,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你总能逃命。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咱们之中有一个,永远也见不到明天的日出了。’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他不断向后退。他一定以为我是疯了。我确实和疯子差不多,太阳穴上的血管像敲鼓一样乱跳不止,要不是血从我鼻子中流出来,使我轻松一些的话,我想我的病就先要了我的命。‘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边叫着边锁上门,并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下,‘惩罚实在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到时候了。’我看他简直怕得要命,嘴唇颤抖着,想要讨饶,但他自己也很明白,那是无济于事的。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我说:‘这根本谈不上是谋杀。处决一条疯狗,怎么能说成谋杀!你们杀死我未婚妻的父亲,又抢走了她,折磨死了她,这整个过程你有半点怜悯吗?’他争辩:‘不是我杀了她的父亲。’‘但是,是你碾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边把毒药盒子送到他面前,‘让上帝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死,一粒生。我吃剩下的一粒。都来看看,上帝是否公道,或者叫赌运气。’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叫饶命。直到我用刀抵着他的喉咙,他才吞下了一丸,我吞下了另一丸。我们相对而坐,僵持了一两分钟,看到底谁死谁活。他脸上开始显现痛苦的表情,我知道他中毒了,而且当时他那副嘴脸奇形怪状,让我发笑。我把露茜的婚戒举到他眼前,可一会儿,他便伸着两手,摇晃着,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我用脚翻他过来,没有心跳了,他死了!

“这时,鼻子里的血流个不停,可我毫不在意。我突发灵感,便在墙上写了一个血字。这也许出于一种恶作剧,想把警察引入迷途;我当时心情极好,想起了一个德国人在纽约被害事件,死者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还分析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想,这个字既然使纽约人头疼,也会使伦敦人大惑不解,我于是用手指蘸着鼻血在墙上找个地方写下了这个字。然后,我回到马车里,仍然是空无一人的雨夜。走了一段路,我一摸衣袋,发觉戒指没了,我大惊失色,因为这是露茜留下的唯一纪念物。我想我是把它遗落在空宅了,于是掉头回去。我把车子停在附近一条横街上后,便壮着胆子走向空宅,为了追回戒指,我无所畏惧。我刚走到房门便与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正着。为了解除他的戒备,我只好装成醉鬼。”“这是我杀死垂伯的全过程。接下来我要用同样的办法去杀死斯坦杰森,这样我就再也没有挂怀的事了。我知道他在郝黎代旅馆,但我转悠了一天也不见他走出旅店。我猜想他可能因为垂伯去而不归,心生戒心。他确实精明狡猾,防范严谨。但他要以为躲在屋里就可以防住我就太自以为是了。很快,我查明了他卧室的窗户。”“次日清晨,我便用旅馆外面胡同里存放的梯子爬到他的房里,并叫醒了他,告诉他说应该为以前所杀的人偿命了。我给他讲了垂伯死的情况,并且让他也效仿着挑一丸药,但他不想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跳起来扑向了我。出于本能,我举刀刺向了他的胸部。不管方法怎样,结果都是死,因为上天不会允许他那只罪恶昭昭的手拿起那只无毒的药丸。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感觉我的生命快结束了。大功告成后我又赶了两天马车,我想努力干几天以积攒回美洲的路费。那天,我在广场上等客,一个乞儿在打听我的名字,他说,贝克街221号乙有位先生要雇我的车,我当时毫无戒心地跟着来了,以后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干净利落地把我的手铐上了,动作之迅速麻利倒使我大开眼界。各位,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把我当成凶手来看待,但在我看来,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一名公正的执法官。”

故事讲得惊心动魄,悬念迭起,他给人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我们听得简直入了神,连两位经历丰富的职业侦探都似乎忘了这是在录口供。他讲完之后,我们一阵沉默,只有速记笔在纸上的沙沙声打破了沉寂。福尔摩斯最后说道:“我还要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后,你是指使谁来领取戒指的?”他颇为自得地挤了挤眼:“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全部活动,但决不危害别人。看到广告,我也曾猜测这是个陷阱,可我实在不愿意放弃任何可能找到戒指的希望,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替我走一遭。我想,你不得不承认他干得的确很漂亮。”“确实漂亮。”福尔摩斯如实相告。这时警察正色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我们必须按法律办事。本周四,他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请各位务必出庭。庭审前,我负责看管他。”说完,按响了门铃,两名看守进来将杰菲逊·侯伯带下去了。我和福尔摩斯走出警局,乘车回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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