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什么时候回来的?不会在门口听见我跟大哥说话了吧?”
段流筝循声,越过沈砚辞往后看了一眼。
沈聿修大咧咧坐在沙发上,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戏谑的笑意。
两兄弟同处一屋时,其实不难辨别。
沈砚辞平日的着装与他的人一样,相对沉稳一些。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剪裁合体的高定西装,和万年不变的温莎结领带。
鼻梁上总是架着副金丝边眼镜。
衬得他整个人矜贵又禁欲。
至于沈聿修。。。。。。
大多数时候他着装都很休闲。
即便因为场合被要求穿西装,衬衣扣也会被他散漫解开两三颗。
两人明明有着天壤之别,段流筝却傻到被他们骗了一年之久!
她手指微微收紧,唇角勾出一丝笑意,反问沈聿修:
“怎么?你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话不能让我听?”
闻言,沈聿修眉梢微挑,刚要接话。
“别听聿修胡说,你是我老婆,我的事永远对你透明!”
沈砚辞伸手握住流筝的双臂,“外面在下雪,回来的时候是不是淋着了?我去给你煮姜汤,你先上去洗个热水澡?”
段流筝刚要拒绝,视线不经意扫过沈砚辞的手背。
只一眼,她的喉咙瞬间像是被堵住,浑身血液也跟着一僵。
沈砚辞的右手手背上一直有道疤。
大二的时候两人出国旅游,遇上地震。
她被埋在废墟里危在旦夕。
沈砚辞不顾当地部门的阻拦,不顾余震的危险,发了疯一般冲进地震中心,徒手挖开废墟将她救出来。
手背就是那时候被钢筋割伤的。
醒来后的流筝看着他那触目惊心的伤口,泪流不止:
“你怎么这么傻?那里余震不断,你闯进去救我不怕把自己搭进去吗?医生说你的手差点就不保了!”
那时的沈砚辞温柔拭去她的眼泪:
“比起你的安全,一只手又算得了什么?”
“筝筝,你是我的命根子,若你出了任何事,我一定不会独活。”
“这手背的伤疤,就是我爱你的见证。每看见一次,我都会提醒我自己,你是我拿命救回来的人,我永远都不会辜负你。”
然而如今。
那道被沈砚辞称作爱情见证的伤疤,不知何时多了一片青色的纹身。
正好将伤疤遮得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