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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订下婚约(第2页)

幸亏蒂菲去不多时就回来了,把账单交给斯潘娄先生。斯潘娄先生把下颏栽进硬领里,轻轻用手摸着,带着不屑一顾的神气,把账单逐项看了一遍——好像那是乔金斯先生一手干的事似的——看完,好像无奈地叹一口气,把账单交给蒂菲。

“不错,”他说,“算得很对。如果根据从我口袋里实际花费了多少,就收你们多少,考波菲尔,那我就开心了。可是我不能自专啊,这就是干我们这一行让人厌烦的地方。我还有个合伙人哪——乔金斯先生哪!”

他讲这几句话的时候,颇露失意,这一点表示就等于一文钱也没收我们的;于是我连忙带佩戈蒂道谢,付给蒂菲现钞。佩戈蒂回到寓所,斯潘娄先生和我回到了法庭,那时候法庭里正在审理一宗离婚案。我们审理这种案子,依据的是一项经过精心编纂的法令,它的优点,如下所述。本案中的丈夫,本名叫托玛斯·本杰明,然而领取结婚证的时候他只用了托玛斯这个名字,而把“本杰明”三个字隐藏起来,以便如果婚后不顺心,便可借此脱身;婚后果真不像他期望的那样满意,或者是他对太太有点厌倦了,于是结婚一两年后就由朋友出面替他打起官司,说他名叫托玛斯·本杰明,根本没结过婚。法庭认为他理由充足,裁定离婚,他如愿以偿。

我得说,我对本案判决的严正性产生怀疑。虽然可以用一斛小麦的价格为一切事打圆场,把不合情理的事说成合乎情理,那也不能把我吓住。

而斯潘娄先生却振振有词,为这个案子全力以赴。他说,你瞧一瞧这个世界,那里面有好事也有坏事;你再瞧一瞧教会法,那里面也有好事和坏事。不管它是好事坏事,都是一个制度的一部分。这一点你可得弄明白!”

假如要我对朵拉的父亲说,如果我们一清早起来,不穿那套袍褂来工作就可以把世界改好一点,可我没有那胆褒;但我丝毫不加掩饰地说,我们可以改良民法博士协会。斯潘娄先生回答说,他尤其要劝告我打消这种想法,因为这不符合我的绅士身份;不过他倒愿意听一听我的见解,看一看民法博士协会有哪些可改善的地方。

那时候,我们已经作出判断,认定那位丈夫没有结过婚,我们走出法庭,快步来到遗嘱事务所,于是我就近取譬,用博士协会离我们最近的这一部分为例。我说,遗嘱事务所这个机关的管理就相当奇怪。斯潘娄先生就问我,这话从何说起?我怀着对他的那份敬重(恐怕是对朵拉的父亲的更大尊敬)回答说,在三百年中,法庭的注册事务所保留了坎特伯雷广大教区所有财产遗赠人的遗嘱原件,而这个地方却是个随意盖起来的建筑物,非专为此目的所建,是为满足注册官的私利而租用。既无安全保障,又无防火设施;从屋顶到地下室,塞满重要文件,专为注册官投机倒把之用;他们向民众索取了大笔费用,而把民众的遗嘱随时随地乱塞乱扔,只图便宜,不管其他,这是有点荒谬的!这些注册官每年获利达八九千镑(助理注册官和分区书记员的收益还不算在内),但不肯从中拿出一小部分,为各阶层民众(不管他们是否愿意)必须交付他们的重要文件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这大概有点不近情理吧!在这个机构里,重要职位都被派头十足的人占据了,而那些不幸在楼上冷阴的角落里埋头工作的录事们,却是全伦敦所拿报酬最低工作最重要的人,这好像有点不公道吧!那个主管注册官,本该为不断来访的民众提供所有必要的便利,但他却干拿薪俸不视事(并且还同时兼任教士、兼圣奉者、教堂执事等等职务),民众却永远得不到方便。这种状况在每天公事忙碌的下午随时可见,大家也为之愕然,这大概是有点不大体面吧!简单地说吧,坎特伯雷辖区的这个遗嘱事务所,真是荒谬绝伦,臭不可闻,若不是由于它挤在圣保罗教堂墓地一角,鲜为人知的话,早已被人折腾个底儿朝天了。

当我谈得激昂时,斯潘娄先生就对着我笑,然后像对前面那个问题一样和我进行辩论。他说,这到底是什么问题呢?仅是一个感觉问题。假如公众都觉得他们的遗嘱保存完好,遗嘱事务所毫无改善必要,这样对谁不好呢?对所有干拿薪俸的人都好。这样一来,岂不是好多于坏了吗?可能这种制度并不完美;可天下没有事是完美的。不过,他所反对的,是硬在中间加楔子。有遗嘱事务所在,国家就体面。把楔子加进遗嘱事务所,国家就不体面。他认为,一个绅士应遵循的准则,是实事求是。他不容质疑,遗嘱事务所要在我们这一代传承下去。当时我虽满腹疑团,但还是遵守了他的意见。我现在看出来,他说的一点不错。因为,遗嘱事务所不仅现在依然存在,而且十八年前国会的一个报告(作得并非十分情愿)也未能伤它半点。据那个报告称,现存的遗嘱仅等于两年半的数量。他们以前是如何解决这些遗嘱的呢?是否遗失了很多,或不时地卖给黄油店呢?我不得而知。最让我高兴的是,我的遗嘱不在那里。

我把这些话写进讲述我的幸福这一章,由于它们在这儿出现,恰如其分。斯潘娄先生和我既然谈起来,也就顺势谈下去,直到改换为一般的话题。最后,斯潘娄先生告诉我,下星期的今天是朵拉的生日,倘若我肯去加入他家的一个小小的野餐聚会,他将很高兴。我听了顿时像腾云驾雾一般;第二天收到一张信笺,上写“爸爸同意。请勿忘记。”一见之下,我更忘乎所以,此后一星期的日子,我都是昏昏然度过的。

我记得,在为这次幸福的聚会做准备时,我出尽了丑。如今想起当时买的领巾,我就脸红。而靴子可以归入刑具收藏品之列。我买了一个雅致的小花篮,头一天晚上交给去诺乌德的邮车给朵拉送去。我送的花篮,就表露了我的心迹。篮子里的糖果,包装纸上印着我花钱买来的最**的祝词。早晨六点,我就到哥文特花园市场给朵拉买了一个花球。十点钟,我骑在马背上(为了赴约,我特地雇了一匹灰色骏马),把花球放在帽子里,为了保鲜,跑向诺乌德去了。

我明明看见朵拉在花园里,却假装没看见她的样子。我从那座宅子前迅速而过,却装出急切地寻找的神情。我想,那时候我是做了两件小小的傻事,而这样的傻事,年轻的绅士们在这样的境况下都会做出来的——由于我当时未加思考,自然地就做了那种事。可是,哦!当我真的找到了那座宅子,真的在花园门前跳下马来,拖着我那双残忍的靴子走过草坪,来到丁香树下花园长椅前,看见朵拉就坐在那里。

还有一位年轻小姐和朵拉在一起——比朵拉年纪稍长一些——我得说差不多有二十岁的样子。她是米尔斯小姐,朵拉叫她朱莉娅,是朵拉的朋友。这位米尔斯小姐多幸福啊!

吉卜也在那儿;吉卜见了我还是狂叫。我把花球献给朵拉时,吉卜妒忌得很。它当然会那样啦。

“哦,谢谢你,考波菲尔先生!这些花儿可真漂亮!”朵拉说。

我本来想要说,在我把花拿到她面前之前,我是认为这些花美来着。但我当时却不会说了。她太叫人心迷了。看着她把那束花靠近她那有小酒窝的下颏,我就在软绵绵的陶醉中失去镇定,失去语言能力了。我只纳闷,当时我为何不说,“米尔斯小姐,你如果有恻隐之心,就别叫我活着啦!”

于是朵拉拿着花,让吉卜闻。吉卜嗷嗷的叫起来,死活不肯闻。朵拉大笑,把花更凑近它的鼻子,逼着它闻。于是吉卜用牙咬住一些天竺花瓣儿,拿它当猫儿逗起来。朵拉打它,噘着嘴说,“哎呀呀,可惜了我这可爱的花儿了!”说得那么痛惜,好像吉卜咬住的是我一样。我倒甘心它咬住的真是我呢!

“你一定很高兴知道,考波菲尔先生,”朵拉说道,“那个讨人厌的摩德斯通小姐不在家。她去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最起码有三个星期不在。这多让人开心啊!”

我说,这理应让她高兴,凡是让她开心的事都会让我开心。米尔斯小姐带着一副聪明过人的样子,对着我们微笑。

“我从未见过像她这样让人厌烦的人,”朵拉说道。“你完全不能想像她的样子是如此的坏,她那个人有多可恨,朱莉娅。”

“亲爱的,我可以想像到!”朱莉娅回答。

“大概,你是能想像到的,亲爱的,”朵拉把手放在朱莉娅的手上,回答说。“请谅解,刚才我没把你包括在可以想像得到的人当中。”

从这句话里,我听出,米尔斯小姐在曾经的生活里,历经坎坷,我完全可以将我已经留心到的聪明和仁厚态度归因于此。我在那一天时间里,发现确实这样。米尔斯小姐曾因爱非其人而落得很惨,人们都认为她有了那可怕的经历之后,就断绝尘世了,但她对年轻人未受挫折的希望和爱情仍旧饶有兴趣,作袖手旁观者。

这时,斯潘娄先生从屋里走出来,朵拉迎上前,对他说,“瞧呀,爸爸,这些花儿多漂亮!”米尔斯小姐若有所思地笑一笑,好像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啊,在这一生晨光里,及时行乐吧!”那时马车已经套好,我们穿过草坪,朝马车走去。

那样的乘车出游是难得的,我再没经历过第二次。轻便的马车上,除了他们的篮子和我的篮子,及其他盒子,仅有他们三个人。那辆车当然是敞篷车啦,我骑马随车后,朵拉背朝马车行进方向坐在车厢里,面对着我。花球放在紧挨她的垫子上,她不让吉卜靠近那一边,怕它把花压坏。她一会儿把花拿在手中,一会儿闻花的香味儿。在那时候,我们的目光就时时碰到一起。让我大为吃惊的是,我竟然没从那匹灰色骏马的脑袋上栽进车厢里。

我相信,那时路上有尘土,那时路上有很多尘土。不过,我仅模糊地记得斯潘娄先生有劝过我,不要骑马在尘土里走;但我好像没听见他说什么。我只觉得有一团爱和美的云彩围绕于朵拉周围,斯潘娄先生有时在车厢里站起来,问我周围的景致美不美。我说景致让人如痴如醉;我敢说,这话是真的;不过对我来说,那一切的景致都是朵拉。我感到欣慰的是,米尔斯小姐了解我。仅仅米尔斯小姐一个人能彻底了解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久,直到如今我几乎不晓得我们到底去的是什么地方。大概那地方离吉尔福德不太远。可能,那一天,是《天方夜谭》上的某位魔法师打开了那个地方,而在我们走后又马上将它关闭了。那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有荫蔽的树木、石楠丛生、举目远眺,只见长林丰草,五色纷披。

发现有人在那儿等候我们,真是一件扫兴的事;我的妒意大发,一泄不可收拾,连女士们也殃及了。但是其他和我同性的人——尤其是其中一个人,比我大三四岁,蓄着一副红连鬓胡,他就仗着那副红胡子狂妄自大,简直让我无法容忍——都是我的死对头。

我们打开各自的篮子,准备吃晚餐。那个红胡子自称会做色拉子(我是不信的),有心在人前卖弄。有几位小姐帮他洗好了生菜,在他的指引下把生菜切成段儿。朵拉也是这几位中的一个。我认为命运决定我非和这个家伙作对,我们两个总要拼个你死我活。

红胡子把色拉子做好了(我真纳闷,他们怎么能吃这种东西?我是连碰也不碰一下的!),然后毛遂自荐当了酒窖的管理人;这畜生倒也灵敏,他把一截中空的树干做成了一个酒窖。跟着我就看见他用盘子盛着一大块龙虾,端着在朵拉的脚前吃!

我自从见到那个邪恶的情形以后,对后来发生的事我就只有朦胧的印象了。我当时很高兴,但是我的高兴和快乐徒有其表。我和一个穿粉红色衣服、长了一对小眼睛的小妞儿粘在一起,拼命和她调笑。她高兴的接受了我的热情;不过她是仅倾心于我呢,还是在打红胡子的主意,那就不得而知了。大家为朵拉干杯。我为她干杯时,装作有意因此而停止了与别人谈话的神情,然后又立刻恢复了谈话。我向朵拉鞠礼的时候,捕捉了她的目光,我觉得这目光中包含祈求的样子。但那目光是越过红胡子的头顶射向我的,因为我心硬如铁,不为所动。

不论怎么说吧,那时大家都散开了,剩下的饭菜也收拾到一边;我自己在树林里漫步,心里愤恨交加。我正在冥思苦想,是否应该用身体不适为借口而溜之大吉,忽见朵拉和米尔斯小姐向我走来。

“考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为何不高兴呀?”

我向她说了抱歉的话,并说我很高兴。

“朵拉,还有你,”米尔斯小姐说,“你如何不高兴呀?”

“哦,真的吗?绝对没有的话。”

“考波菲尔先生和朵拉,”米尔斯小姐几乎带着一种让人尊重的神情说。“别再闹啦。不要因小小的过错把春天的花朵损落了;春天的花儿一旦开放,如果凋残,就再也不会开了。我说这话是根据过去的经验说的。阳光下闪亮的汩汩泉水,不该因一时的任性而塞住;撒哈拉沙漠中的绿洲,不应因慵怠而荒废。”

我全身发烧到了不同寻常的程度,几乎不知我当时做了些啥事;但是我知道,我抓住朵拉的小手,亲吻它——她也让我吻它!我还吻了米尔斯小姐的手。在我想来,我们好像一下都飘飘然了。

仿佛我们登上了七重天,就再没下来。那天整个晚上,我们都在那儿溜达。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在树林子里来回溜达;朵拉的手臂羞答答地挽着我的手臂。天知道,即便这一切都是愚蠢的,但假设能永远怀着这愚蠢的感情,在树林里永远溜达下去,那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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