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减刑合天心
【原文】
嘉兴屠康僖公,初为刑部主事,宿狱中,细询诸囚情状,得无辜者若干人,公不自以为功,密疏其事,以白堂官。后朝审,堂官摘其语,以讯诸囚,无不服者,释冤抑十馀人。一时辇下咸颂尚书之明。
公复禀曰:“辇毂之下,尚多冤民,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岂无枉者?宜五年差一减刑官,核实而平反之。”尚书为奏,允其议。时公亦差减刑之列,梦一神告之曰:“汝命无子,今减刑之议,深合天心,上帝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是夕夫人有娠,后生应埙,应坤,应俊,皆显官。
【译文】
嘉兴屠康僖公,初为刑部主事,常往狱中探查案情,遇有无辜冤狱之人,即签报案情给审官,待开庭时,主审官依此案情审问,无辜之犯人都表心服,因而无罪释放者有十几人。一时京都百姓都说尚书廉明公正,而屠公却从不居功。
屠公又上书陈情说:“京都多有冤狱,四海之广,百姓众多,必尚有许多冤狱,应该每五年派一减刑官,详加调查以平冤狱。”皇上准其所奏,屠公也被派为减刑官之一员。有一天晚上,屠公梦见了神灵指点说:“你命中本应无子,今减刑之事,正合天心,上帝特赐你三子,并都享高官厚禄。”过了不久,夫人就怀孕了,后来连续生了三个儿子。名叫应埙、应坤、应俊,都当了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