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纳正供谷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匀丁耗羡银共十两三钱六分零,番租谷二十三石三斗四升,社饷银八两三钱三分四厘。
一、朱夫子春秋二祭,每年应贴谷二十石。
一、延师束修,每年议谷一百二十石。
一、董事辛劳,每年议谷三十二石。
一、修葺房屋,每年议谷三十石以为经费;候将来房屋增添,另议酌增。
一、童冠膏伙,每年上下二季,除额费外,余剩谷石,照人数均分。
一、租谷每年上下二季,各要干净量交,不得虚湿。
一、租斗依照布政司颁给仓斗平大,不得大小。
一、佃交租谷,每斗用斗盖盖平,不得淋尖不盖。
一、二十七佃,田经丈定,租已核实,永远不得加减。
一、义学竹围内二口池塘之水,原灌义学面前田亩,雨晴听蓄,决不得藉养鱼阻挡。
给彰化县上淡水义学立碑。
募题建立义学簿序
古者自王宫国都,下至闾巷,莫不有学。薄海内外,罔不率俾,职是道也。我朝列圣相承,重熙累洽,国学乡学,董以师儒之官,而书院山长、义学垫师,封疆大吏,守土有司,靡不承上旨以创兴修举,广人文化成之效也。
淡属为台北边隅,士之习于文者益寡。自大甲至鸡笼,绵亘几及千里,有司马以分刺,无校庠以育才,考课例彰邑录送书院之建于郡彰者,有志之士,负笈维艰。
兴直保在淡属适中之地,四面环山,平原衍派,龟仑数峰,天然郁秀。凡内地人民之东渡者,必至于是而止。故前人请议设县属,经费不足而寝。户口众则弦诵多,使不立学,将何以兴教化而善风俗,此守土者慨然兴思也。
胡君焯猷,汀人也,寄居淡水,经营创业,迄数十年。一旦以立学自任,捐庄业房屋为学舍,又以田八十甲余,计收谷陆百余石,为生徒之费,开台北未有之宏规,实为不朽盛事。余既为之通详立案矣,但庄屋卑陋弗称,祀朱夫子神位于中堂,设肄业各舍于两翼,一切器具并灶庖湢,必完必美,则固藉好义者解囊之功也。今胡君树之先声,我知必有慕义无穷、闻风兴起者,则扩而充之,他日设县议行,安见发轫之基,不即为邑博士弟子负舍菜地哉。是则有望于二三同志也已。
乾隆癸未四月吉旦,赐进士出身、文林郎、俸满彰化县、前护北路淡防同知印务、余姚胡邦翰撰书。
匾额一
匾额二
匾额三
匾额一
特授福建分巡台湾道兼理提督学政加三级纪录五次觉罗四为
义笃甄陶
永定贡生胡焯猷立
乾隆贰拾玖年三月日谷旦
匾额二
护理台湾府淡防厅知台湾县随带纪录十二次陶为
慕义兴仁
永定贡生胡焯猷立
乾隆贰拾玖年五月日谷旦
匾额三
赐进士出身、文林郎、俸满彰化县知县、前护北路淡防同知印务余姚胡邦翰为
功滋丽泽
永定贡生胡焯猷立
乾隆贰拾玖年十一月日谷旦
明志书院引
淡水昔隶彰化。雍正九年,移驻郡司马于竹堑,遂划大甲以北为淡辖。地土荒陋,士之志于学者益寡。党庠之设,乡校之师,皆未之闻。乾隆二十八年春,予暂绾淡篆,永定贡生胡焯猷以手创兴直保庄房田甲捐充书院,复倾囊倒箧增建屋宇,使多士弦诵有所,膏火有资,淡北人文,蔚焉兴起,洵令淡第一盛事也!予喜其勇于义,条析章程,呈明列宪,咸称善报可。兹瓜代西渡,思其功,重其人,颜其额以贻之。相国制府三韩杨公锡名明志书院碑记足重千秋不朽矣。
岁在甲申,余姚胡邦翰题并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