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五礼五十五
「从母被出为从母兄弟服议便成违礼」。刊本「违」讹「为」,据监本改。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讹「为」。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违」。
「妻已亡为妻父母服议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君母犹然妻可知矣」。刊本下「君」字讹「若」,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若」,是。明刻本作「君」,非通典之旧。
「为内外妹为兄弟妻服议晋徐众论云吾自服姨妹奚为强谓之服嫂也」。刊本「姨」讹「嫂」,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局本均作「姨」,惟殿本讹「嫂」。
「兄弟之妻无服乃异于姨妹之有服也」。刊本「异」讹「亲」,据别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乃亲于外亲之有服也」,是。王吴本作「乃异于姨妹之有服也」,妄改。殿本、局本「亲」字改回,而「姨妹」犹误沿王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