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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出成绩再谈待遇(第1页)

先出成绩,再谈待遇

孔子说: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某些员工的工作理念是:拿一分钱干一分活。每月薪水发下来,数一数,行!你对我吝啬,我也不对你慷慨,于是每天使出一半力气应付差事,将另一半能力雪藏起来。老板也会算账,每月盘点员工的业绩,行,你只干这么多,我就只给你这么多。

双方都不肯首先付出,应该由谁来打破僵局呢?孔子说:“事君,敬其事然后食。”他的意思是应该由员工先拿出表现来,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再考虑报酬。

孔子这样说,好像有巴结领导、欺负老百姓的嫌疑。凭什么要员工先表态?其实啊,孔子的话是符合“交易规则”的。老板与员工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交易关系。古人说:“学成文武艺,贷与帝王家。”意思是要把自己的才能当成商品,卖给老板。《说苑》更详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上下关系可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处理,君王高悬俸禄对待臣子,臣子尽心竭力报效君王。臣子有了意外的功劳,君王就给他重赏。如果君王给予超常的赏赐,臣子就一定效死报答。

既然老板与员工的关系是交易关系,员工是商品持有人,是卖方,老板是买方,是消费者,当然应该由员工先提供商品,再要求老板付款。拿出一个上等货色,才能要求昂贵的价钱。如果拿出一个次品,却要求按名牌商品付账,不是太过分了吗?所以说,“拿一分干一分货”,搞反了交易规则。持有这种理念的人,永远不会有出息的。

一个懂得“敬其事而后其食”的人,能够抛开得失的计较,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加薪和升迁自然会到来,甚至会成为老板不可缺少的人才,哪用得着担心吃饭问题呢?

有三种人不必担心待遇,更不必担心失业:

第一,把团队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人。这种人把公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一切以公事为重,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因而极受老板信赖,他们的名利也能充分得到保障。

春秋时,楚国令尹虞邱子就是一个以团队利益为重的人。他办事公平正直、兢兢业业,上下无不交口称道。他是对楚庄王称霸天下功劳最大的人,因此,楚庄王视他为左膀右臂。

有一次,虞邱子结识了一个名叫孙叔敖的贤士,交谈之下,他觉得此人的见识才干在自己之上,就想让他代替自己的职位。

虞邱子求见楚庄王,诚恳地说:“我听说,奉公守法,可以得到名誉;能力不强,行为不端,不要期待高位;没有仁爱、智慧,不要追求显贵荣耀;才不胜任,不要占据那个位置。我当令尹十年了,国家没有治理好,官司诉讼每日不断,隐居的贤士没有得到任用,作恶的坏人没有受到惩罚。我久居高位,挡住了贤士的进取道路。我的罪过应该送交司法部门严加惩处。日前,我私自选中了一个国家俊才,是一位乡下人,名叫孙叔敖。此人相貌清秀,博学多才,个性沉静,心地纯朴。如果您把国家政事交给他,那么,国家一定可以得到妥善治理,老百姓也会真心归服。”

楚庄王说:“全靠您的帮助,我才在中原受到拥戴,边远地区才听我的号令,我才获得了霸主地位。没有您怎么行呢?”

虞邱子说:“长久享受高官厚禄,是贪婪的行为;不推荐能人志士,是欺诈的行为;不让位于贤,是可耻的行为。做不到上面三条,是不忠诚的行为。做臣子的不忠诚,您又如何教人尽忠呢?我坚决要求辞职。”

在虞邱子的强烈要求下,楚庄王终于同意了他的辞职请求,赏赐给他三百户土地,并尊他为“国老”。

楚庄王任命孙叔敖为令尹不久,虞邱子的家人犯法,孙叔敖就把犯法者抓起来杀掉了。虞邱子很高兴,求见楚庄王说:“我向您举荐孙叔敖,果真可以让他主持国家政事。他执行国法不偏心,施加刑罚不徇私,真可谓公平!”

楚庄王说:“这也是您的功劳啊!”

从此,楚庄王对虞邱子更加敬重了。

以团队利益为重的人,只会对团队带来帮助,不会给团队造成危害,即使偶有失误,也是无心之过。所以,这种人是老板最信赖,也会优先考虑他们的利益。

第二,能够主动替老板解决难题的人。这种人经常能创造他人难以替代的价值,让老板十分放心、省心。因此,老板总是优先提拔他,并付之重任。

春秋贤士董安于就是一个能替老板解决问题的人。他在赵国当宰相时,赵简主对他十分信赖。有一次,赵简主随军队从晋阳到邯郸去,半路上突然下令停止行军。一位官员前来询问原因,赵简主说:“董安于还在后面。”意思是要等董安于。

官员劝道:“行军是三军大事,何必受一个人的影响呢?”

赵简主想想也对,又下令部队继续前进。但是,才走了一百多步,他又下令停下来,坚持等待董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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