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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哲学让人追随自然之道(第3页)

为什么孔子对子路、冉有、公西华治理国家的看法不屑一顾,而对曾皙热爱大自然的看法却如此赞叹呢?这就是因为曾皙的追求人间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二者相统一的社会理想主义,与孔子主张培养“乐山乐水”的仁人志士的高尚理想情怀是一致的。孔子要培养的是既有仁者胸怀又能治世的理想君子人才,这种人才仅仅能治世是不够的,必须有“乐山乐水”的伦理情怀,将人间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自觉统一起来,去实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儒家社会理想。应该说,孔子这种理想人才教育思想是相当有远见的。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做仁人志士与乐山乐水不仅不相矛盾,而且是相互促进、相互融通的。这种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后世儒者的道德修养影响极大,如汉儒董仲舒高唱《山川颂》、宋儒周敦颐追求山水之“真境”,他们都实现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君子人格理想。

自然无贵贱

老子认为人在自然的原则面前要谦卑,但是他并不是要贬低人,他实际上是对人怀抱着伟大的理想,他认为人应该担当起伟大的使命,人是了不起的。为什么?人的了不起,人的生命的了不起,他的伟大的潜力恰恰来自于自然的禀赋。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的自然禀赋是被抑制住的,老子为什么反对文化,反对人的自高自大?他就是认为文化规范,比如说“仁义礼智”,看上去好像人很有一套办法,看上去好像人很有一套组织社会的程序,但是这个恰恰是把人得自于自然的这种深奥的东西,这种深邃的东西给堵死了。所以信任自然,不是为了贬低人,信任自然恰恰是为了打破文化的蔽障,打破习俗的蔽障,回归到人原始的伟大的可能性上。

这不由得让我们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处境,时时注意自己的处境。人是很容易自大,人创造了文化,创造了文字,创造了制度,看上去很辉煌而巍峨,而往往忘了回到根本处。想一想自己的处境,想一想自己的立足地究竟在哪儿?想一想自己可能犯的错误,退到自己的立足地就是对自然的一种深刻理解。如果说老子提示我们认识自己的本根的话,那么庄子就更是妙笔生花地提点我们,他借东郭子之问道出:

东郭子问庄子:“道在什么地方?”庄子答:“无所不在。”东郭子请庄子做些具体指示,庄子答说:“在蝼蛄蚂蚁。”东郭子说:“‘道’怎么如此卑下?”庄子说:“在梯草稗草。”东郭子说:“怎么更加卑下了?”庄子说:“在砖头瓦块。”东郭子说:“怎么越说越厉害了。”庄子说得更恶心了:“道在粪便里。”

通过这一番有趣的问答,庄子到底想说明什么?第一他要强调道无所不在。第二他实际上就是想说明道展示的是自然世界本来的样子。这个自然世界本来的样子和我们人按我们习惯的眼光理解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我们人的习惯的眼光,是一个有贵贱高低的等级的一个世界。我们总是想什么东西它是特别了不起的。比如说那个问的人,他说道在哪里?如果庄子回答道在太阳里,他可能会接受。因为我们有个高低贵贱。但是自然本身是没有的。人一旦打破了高低贵贱的这个观念,以自然本来的样子去理解世界的时候,就会发现世界本身,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以庄子所说的“道”,它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它就是自然本身的显示。但是每一种显示,它都给人一个启示,让人以新的眼光来看待世界本来的样子。人的伟大就是根源于人的自然禀赋,而自然包括人在内,是无贵贱的。

遵循自然的法则

尊重自然,要遵循自然的法则。因为自然本身有内在的活力,而人如果总用自己的很狭隘的规范给它条条框框,就会把这个活力封死。老子、庄子都强调因顺自然,首先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体。他们认为,人也只是自然中的普通一物,人如果认为自己不同于或优越其他自然物的话,则一定会被自然看成是不祥之物。老庄也反对人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对于自然的规律横加干涉和改变。庄子讲过的一个寓言就反映了这种因顺自然的必要。

南海之帝批和北海之帝忽一起去拜访中央之帝浑沌,浑沌热情周到地款待了他们。告别之时,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想回报一下浑沌。他们商量说,人人都有七窍用来看、听、吃和呼吸,可独独浑沌没有,我们来为他打开七窍吧!于是,他们一天给浑沌打开一窍。七天后,七窍是开了,而浑沌却因此而死去了。

这个寓言就是告诉人们,人为地改变自然,不仅无益,甚至会置自然之物于死地。因此,老子强调指出,人类应当“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追随自然之道

从老子开始,由庄子阐发出来的自然的生活,它是要调动人生命的潜能,是对自然本身的活力的信任,对自然的潜能的信任。追随自然之道就是要打破社会生活的这种障碍,社会习俗、文化规范的条条框框,让这个潜能发挥出来。庄子讲的人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的那种境界,就如他在《齐物论》描述的。

籁就是声音,意思就是说你听说过人嘴里发出来的声音,你也听到过大地发出来的声音,但你听到过自然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吗?那个学生不理解什么叫天籁。我们一讲天籁,好像是来自宇宙深处的声音,一种非常了不起的启示。我们古人讲的天籁,就是庄子借南郭子綦讲的。学生不懂,请教天籁究竟是什么?他解释大概说,大风吹起来,吹到不同的东西上发出不同而又自然的声音,例如吹到山上,吹到树上,吹到石头上,发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音响。这些声音看似杂乱无章,最后组合起来,它居然能够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而这个背后又没有一个指使者。大概这就是天籁。庄子还讲了许多故事,来引导人们通过自然的原则指引人生。他还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梓庆是古代一位木匠,他擅长砍削木头制造一种乐器,那时人们称这种乐器为羢?穴jù?雪。

梓庆做的羢,看到的人都惊叹不已,认为是鬼斧神工。鲁国的君王闻听此事后,召见梓庆问:“你是用什么方法制成羢的?”

“我是个工匠,谈不上什么技法。”梓庆回答说:“我只有体会,在做羢时,从来不分心,而且实行斋戒,洁身自好,摒除杂念。斋戒到第3天,不敢想到庆功、封官、俸禄;第5天,不把别人对自己的非议、褒贬放在心上;第7天,我已经进入了忘我的境界。此时,心中早已不存在晋见君主的奢望,给朝廷制羢,既不希求赏赐,也不惧怕惩罚。”

梓庆在把外界的干扰全部排除之后,进入山林中,观察树木的质地,精心选取自然形态合乎制羢的材料,直至一个完整的羢已经成竹在胸,这个时候才开始动手加工制作。

“否则,我不会去做!”梓庆向鲁王详细介绍制羢过程后,继续说:“以上的方法就是用我的天性和木材的天性相结合,我的羢制成后之所以能被人誉为鬼斧神工,大概就是这个缘故。”

庄子他不是讲为我,他是讲忘我。前面坐在那儿听天籁的南郭子綦,也是忘我,这个做乐器的梓庆也是忘我。忘我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忘掉人在社会生活里面的角色的种种限制,沉浸在自然本来的面目中。在做一个乐器的时候,就只是做乐器。最重要的不是技术,不是技巧,而是这种难得的心态。我们有时候做东西做不好,做一件事情做不好,比如说做学问也好,发明创造到比较艰深的时候也好,阻碍人的往往不是智力,不是人的学术修养,而是人对种种功利的考虑。这种考虑很伤害人。庄子洞察到这一点,他教人按自然的原则,以一种自然忘我的状态,做一件事情就是这件事情,这样人的自然潜能才能够发挥出来。所以我们要按自然的原则来生活,从偏执的自我中超脱出来,而不是仅仅世俗地做事情、过日子。

道家、道教主张返璞归真、反对异化、回归自然。人从自然中来,人还要回到自然中去。我们往往就觉得无非要清心寡欲,降低物质生活要求,总之,就是履行“苦行僧”式的生活,至于为什么如此,却总是难以理解;对这样做的效果,更是不假思索。看了下面这则故事之后,或许能让我们悟出这种观点的真正指向:

庄子有一次在钓鱼,他已经钓了一桶鱼了,好友惠施来看他,惠施那时候在魏国做了大官,很威风,他自己坐了一辆车,后面还有一个车队,一行浩浩****。庄子一看到惠施这样子,只做了一件事:把一桶鱼全倒进河里,就剩了一条回家去了,不理惠施。

庄子是什么意思呢?他就拿一条鱼,他实际上首先是对惠施的夸张炫耀行为的一个讽刺。人根本不需要坐十几辆车,但人在文化习俗里边养成的人和世界关系,它就是一个占有的心态,但不是说占有了要用,他还要在占有里边对比,一个人占有的越多越好,似乎就表明他越成功。而事实上,正如庄子自己做的那样,人占有那么多是没有必要的,一条鱼就足够吃了,何必要一桶?庄子觉得人要从这种占有的心态中退出,要回到自然。回到自然不是去隐居,与禽兽同群,而是说人要摆脱外在的**和负累,随意自然地生活,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自由,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他是修身,他和儒家的修身不一样的,他最后表现出来的是非常率真的真性情。回到自然,也就是回到人的真实存在。

楚人失之,楚人得之

《左传》宣公十一年记载了一个故事,说的是春秋时期的事。楚王在云梦泽打猎,不小心把自己心爱的弓丢失了。左右的侍从立刻要去寻找。楚王制止道:“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不必找了。”此话成了名言,在列国间广为流传,传到了鲁国贤人孔子耳里。孔子也很欣赏,说:“这话说得真好啊,不过为什么要把‘楚人’与‘人’区别开来呢?不妨说:‘人失之,人得之。’这样就符合仁义了!”老子听说了孔子的评论后说道:“为什么要把‘人’与‘天地’区别开来呢?不妨说:‘失之,得之。’这样就符合天道了!”

虽然都只变动几个字,但含义却更深刻了。寓言中的这个楚王非常了不起,他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君王。在他的心目中,他自己与他的臣民一样,都是平等的“楚人”。如果给这个楚王戴一顶现代化的高帽子:楚王是一个民主主义者,达到了伦理的道德境界。

寓言中的孔子比楚王更了不起,他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在他的心目中,每个人与天下的任何人一样,都是平等的“人”。如果也给孔子戴一顶现代化的高帽子:孔子是一个世界主义者,达到了哲学的自由境界。

可见,这种取消人我差别,甚至取消人与自然的差别,又是一个高远的心胸广阔、超然物外的自然状态,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人才能真正从人我、得失、成败的纠缠中释放出来,我们即使达不到这一境界,起码也可以欣然向往,并学着据此调整自己的心态,而不至于为些根本不值得的事物焦虑苦恼,从而保持一份快乐的心境。

越名教而任自然

中国古代士人对改朝换代有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一为“圣之清者”。如商时的伯夷、叔齐。两人皆为孤竹国公子,伯夷为长子,当立国君,但他知道父王喜爱弟弟叔齐,为尽孝道,不辞而别离开孤竹,好不让父亲为难。叔齐亦不愿做不义之人,为恪守礼法离国而去。这样至清至迂的人真是亘古未有。当周武王伐纣时,伯夷、叔齐双双“叩马而谏”,劝武王不可以臣子身份攻打天子。后武王立周,他们“耻食周粟”,双双饿死首阳山,以生命来保全操守。被世代士人奉为“圣之清者”。一为“圣之任者”,如伊尹、姜尚之辈。伊尹出身奴仆,曾“五就汤,五就桀”,意思是曾五次见成汤,五次见夏桀,要求任用他。后终为成汤所用,助汤伐桀,灭夏立商。孟子称他是“圣之任者”,说他无论为谁所用,他是以拯救人民为己任的。

儒家的理论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正如上述在改朝换代的问题上,有这么两种模棱两可的论点,野心家正好利用。魏晋时代,司马祖孙夺曹魏天下,就堂而皇之以此理论作舆论根据。司马昭既可以把自己比作伊尹,又可以比作周公。

当时,士人们分作两派,一方标榜“道德”、“名教”,拥护司马代曹,视为“禅让”。一方反名教,视司马为篡逆,耻与为伍。嵇康所面临着的正是此两种的选择。嵇康选择了后者。于是就有下面两则故事:

司马家族势大后,他辞去中散大夫一职,与好友向秀一起“好锻”?穴打铁?雪为乐。司马氏其实是很需要像嵇康这样的名人为其服务的,于是派钟会去探风。钟会率一大班随从去访他,他巧与向秀在大树下挥汗锻铁,对钟会视而不见,钟会好一阵无趣,怏怏而退,嵇康偏还要扔过一句酸溜溜的话:“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自以为解恨。钟会也非等闲之辈,答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便愤愤而去了。

另一则故事是竹林旧友山涛升职,好心推荐嵇康顶其职,嵇康闻之,怒不可遏,致函山涛作《与山巨源绝交书》,说山涛根本不了解自己。信中骂山涛简直是屠夫,自己一身腥血不够,还要污秽染向别人。他说自己不适合做官有七个理由。说自己喜欢懒睡,好“抱琴行吟,弋钓草野”,十日半月的不洗脸面,满身虱虫,不适着官服,总之不喜欢与俗人共事等等。最后干脆说有两个观点最使他所不能为官场所容,一者“每非汤武,而薄周孔……会显世教所不容”。二者“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这活脱脱是一篇反政府的宣言。商汤代夏,武王代商,正是司马氏所效法的;周公、孔子也正是政府所标榜的……

天地是我的屋宇

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作为一位名士,刘伶在“竹林七贤”中显然有些“另类”,他既没有阮籍、嵇康的旷世奇才,也不像山涛、王戎那样仕隐双修,除了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建威参军,一生都与政治无缘。提起刘伶,似乎只有一个字——“酒”。刘伶几乎是中国历史上惟一靠酒留名的人,以至于人们提起酒,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刘伶。他留下的惟一一篇文字也是谈酒的,这篇有“意气所寄”之誉的《酒德颂》劈头就说:“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物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把天当作帐幕,把地当作席子,以太阳为门,以月亮为窗,想像多么瑰丽,气势何等恢弘!字里行间,弥漫着一种多么张扬的自我意识!刘伶是个又丑又矮的小男人,可是偌大的宇宙,似乎还装不下他那平凡的肉身!

据说刘伶喝酒喝到兴头上,常脱光了衣服在家里“裸奔”。一次,正巧被一个客人撞上,客人便说了他几句。谁知刘伶把眼一瞪,反问道:“天地是我的屋宇,房子是我的衣裤,你怎么钻到我裤子里来了?”客人无言以对。可见大到极处,那就是大象无形,大音稀声的境界了。刘伶还有一个杰作,就是一边喝酒一边骑马,后面叫一个人背着锄头跟着他。他的说法是:“死便埋我。”当然,从刘伶的处境来说,在性命毫无保障的魏晋时期,刘伶的这种作为或者是一种狂放另类的保全方法,也是一种对当朝的消极反抗。大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不得法的,但一个自然随性、与天地为一的活脱脱形象确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或许就是他既不与污世苟同,又能逃避嵇康的性命灾祸与苦难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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