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3】某生产企业1997年12月18日销售A商品一批,售价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成本26000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买方于12月27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00元。1998年5月20日该批产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
该企业可作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6000
贷:库存商品26000
(2)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57500
财务费用1000
贷:应收账款58500
(3)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57500
财务费用1000
借:库存商品26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6000
【案例分析4】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税率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2000元,增值税为2040元。
A企业可作账务处理如下:
A企业应作分录: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6000
贷:库存商品6000
(2)A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6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117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假定代销合同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100元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则B企业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甲商品售价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A企业在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案例分析5】某咨询公司于1995年4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项咨询合同,合同规定,咨询期2年,咨询费为300000元,客户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项目开始时支付,第二次在项目中期支付,第三次在项目结束时支付。估计总成本180000元,假定成本估计十分准确,不会发生变化。成本发生的情况见下表:
则该公司可作账务处理如下:
此项劳务应按时间比例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1)1995年实际发生成本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