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合思维法则
就是根据需要,将不同的事物组合在一起,从而创造出新的事物的方法。组合思维法有以下特点:
①发散性。
组合思维的思维方向,可以正向、逆向、纵向、横向,更多的是三维立体思维和多维空间思维。
②选择性。
组合思维法考虑问题时,并不是将两个事物原封不动、不加选择地捏合在一起,而是选择二者具有独特价值的部分,按其内在联系将它们有机地组合在一起。
③综合性。
组合思维重在怎么“合”,因而就要对组合对象进行深入分析,把握它们的个性特点,再从这些特点中概括出规律,综合起来,最后形成设计方案,从而进入组合的实施过程。
运用本法注意下列几点:
①在进行组合思考的时候,不能拘泥于一个方面,局限于某一事物,而应从多方面、多个事物中去寻找组合物。
②在进行组合思考的时候,要把握住组合的方向。思维是有方向性的,即事物之间的组合点,只有把握住组合点,才能进行有效的组合。
总的来说,组合是任意的,各种各样的事物要素都可以进行组合。例如,不同的功能或目的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组织或系统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机构或结构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物品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材料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技术或原理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方法或步骤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颜色、形状、声音或味道可以进行组合;不同的状态可以进行组合;不同领域不同性能的东西也可以进行组合;两种事物可以进行组合;多种事物也可以进行组合。可以是简单的联合、结合或混合,也可以是综合或化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