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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有情人终成兄妹(第1页)

第04章有情人终成兄妹

公元1220年冬,在金朝灭亡之前,一队金国皇家的送葬队伍在甘肃的风沙中往凉州泾川缓缓跋涉。

队伍为首的是金国的骑兵,但更多的是老幼妇孺。他们就是舒月的祖先,金国皇子完颜弼的旧部。

金朝末年,朝野动**妖孽丛生,在完颜弼之子完颜亨遭到金朝第四代皇帝诛杀后,剩余的宗室预感到金朝大限将至,若仍留于关内,不日必将一族灭门。因此宗室决定以建陵为名,将其一支族人连同旧部迁往凉州泾川。

泾川虽自古以来为西出长安通往西域的第一要镇,却在京都不断地东迁中逐渐荒凉。

风沙迷了队伍的方向,行至灵台时,第一个人病倒了。先是数日水泻,筋脉紊乱,四肢抽搐,体虚高热,后精元尽失匮竭而亡。

霍乱,一个在现代医学治疗中随便打一针疫苗就没事的病,在古代却是不治之症。

随着疫症在队伍中大规模传播,人数迅速锐减了一半,连宗室之子也被感染,从大草原来的萨满和巫医都无能为力。

宗室长老跪在九鼎梅花山前起誓,若上苍能为密国公完颜一脉昭示一线生机,必当世代击鼓调神祭奠供奉。

九鼎梅花山上的西王母似乎听到了这个异教游牧民族的祈求,在腊月夹着冰雹的雪雨中,山的另一边,走出了另一支队伍。

那是一支逃亡的突阙队伍。

突阙族首领用弯刀割破了手腕,将自己的血液混合着草药给完颜宗室之子与染病之人服用,一夜之间染病之人竟然悉数痊愈。至此完颜一族留住了命脉。

在那个外面硝烟四起的年代,两支不同民族的队伍在避世的九鼎梅花山立下盟誓—完颜氏一支力量永为突阙盟所用。此后无论盛世繁荣或乱世战火,两族人将永远相互庇护求生。完颜宗族之长女在今后世代将嫁与突阙族之长子,以求千秋万代永为交好。

而这支突阙族队伍,却并没有说明他们来自哪里和为什么逃亡,为首的突阙首领告诉完颜宗室,他们是神的直系子孙,有着最接近神的血液。他们没有姓氏,但他们的名字和祖先的名字一样,叫图尔古。

数百年后,图尔古部族逐渐汉化,清朝后期两族逐渐迁往江南。

民国之后,图尔古部族逐渐改姓为徒。

“你的爸爸,就姓徒。”

我没说话。

首先我觉得,喂血什么的能治霍乱,跟板蓝根能抗癌一样扯。

其次,由于几口血,古人就能随随便便把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后代婚姻大事都安排了,凭什么啊?要坑坑你自己好了,为什么还要后面的人来给你背锅?

尤其是像我长得这么美的仙女(捂脸),如果另一族的长子长得像武大郎,那我宁愿当时被灭族了呢。

当初你们立誓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五百年之后一颗受精卵的感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爸应该就是要娶完颜家长女的人。我妈说过他是长子。

如果是我妈的话,那张中华这个名字也是假的了。我妈至少应该叫汪中华什么的。

我赶紧问:“那我妈姓汪吗?”

意料之中,舒月摇摇头。

她走到了照片旁边,指着那个穿着白色旗袍的女人说:“她是你奶奶,叫汪玉墨,当年受了民国的新思潮影响,不愿嫁给你的爷爷徒闰年,拼了命地反抗。”舒月指了指白旗袍右边的那个穿着突阙族服饰的汉子,“后来架不住两家人的胁迫,他们俩人还是结婚了,直至生了你爸就算是完成了使命。1949年你奶奶离婚了,后来带着你爸嫁给了这个老外去了美国。”

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个老外就是左边的“白西装”。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理解我奶奶的选择。

换成任何一个女人,只为了一句毫无科学依据和说服力的家族遗训,就要去嫁给隔壁这个土了吧唧的汉子,任谁都会拼死反抗吧。

中国人老是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义廉耻相夫教子,其实是几千年来在坑女人的路上越走越远。哪怕是明天地球就要灭亡了,都不值得我们女人去牺牲,OK?

舒月说,她比我爸小五岁,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她四岁那年。族里领着我爸,来汪家定亲。在她的印象里,我爸还梳着乡下孩子那种棒子头,四边剃光了中间用红绳梳了个辫子。

他俩在院子里玩了一个夏天,舒月叫他小哥哥。

那是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小孩能玩的最高级的游戏无非就是拍烟盒和弹石子。小哥哥却有一双巧手,能照着旧画报上的图片,用废报纸糊出一只风筝。

两个孩子迎着风来回跑了一个下午,风筝终于歪歪扭扭地飞上了天。

“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它一样自由自在?”小哥哥说。

南方的夏天很长,但再长也有转凉的一天。听说小哥哥要搭船去“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了。舒月抱着纸糊的风筝,跟小哥哥说:“记得给我写信。”

后来舒月总共收过小哥哥四封信。

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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