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们比他先来一步。他们降落到地面后,既不照料雄鹅也不管鹅背上驮的那个人,而是一个猛子窜进水里。他们边游泳边清洗了羽毛,现在正在吃着那些半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
那只白雄鹅运气真好,一眼瞅见了有条小鲈鱼在水里。他立刻把他啄住,游到岸边,把他放在男孩子面前。
“为了报答你刚才帮我推到水边,这条鱼给你吃,”他说道。
这是男孩子在这一整天里听到的第一句亲切的话。他高兴极了,真想展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住雄鹅的脖子,可是不敢这样冒失。他很高兴有东西能解除他的饥饿和口渴,刚开始他觉得他肯定是吃不下生鱼的,但是饥饿难耐,逼得他想尝尝鲜了。
他摸了摸身上,看看小刀是否带在身边。幸好小刀是随身携带的,拴在裤子的纽扣上。不用说,那把小刀也变得非常小了,只有火柴杆那样长短。不过没关系,就凭着这把小刀就可以刮净鱼鳞、挖出内脏。不一会儿工夫,他就吃光了那条鱼。
吃完后男孩子突然觉得内疚,因为自己居然生吃东西了。“唉,这样看来我已经不再是个人,二十一个真真正正的妖精了。”他心里想道。
当男孩子在尽情地享用那条鱼时,雄鹅一直站在他身边,一句话也不说。当他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雄鹅才低声说道:“这群大雁十分骄傲自大,他们瞧不起所有的家禽。”
“是呀,这点我早已看出来了,”男孩子说道。
“要是我能一直跟着他们,飞到北部的拉普兰,那就可以让他们大开眼界,看到一只家鹅依旧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那该是多么光荣的事啊。”
“哦……”男孩子支支吾吾地拖长了声音。他认为雄鹅无法实现他的雄心壮志,但是又不好当面反驳他。
“但是我认为靠我自己单枪匹马地去闯,是不可能完成这趟旅行的,”雄鹅说道,“所以我想问问你,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一直陪着我。”
此时男孩子除了急切地想回家去就没有别的想法,所以他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我还以为,我们两会一直不和呢,”他最后这样回答说。但是雄鹅似乎早已把这些抛到九霄云外了,他只牢记着男孩子刚才挽救过他。
“现在我只想回到家,待在父母身边,”男孩子向他坦白了自己的想法。
“那么,到了秋天我一定送你回家,”雄鹅说道,“不把你送回家,我是不会离开。”
男孩子心想,过一段时间再见爸爸妈妈也挺不错的。这个提议让他有一点动心了。他还没有张口说他同意一起去的时候,从他俩身背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响。原来大雁们全都一齐飞离了水面,站在那儿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长队,在领头雁的率领下到他们这边来了。
这时候,那只白色的雄鹅仔细地观察这些大雁,心里很难受。本来他想,大雁应该跟家鹅长得差不多,那样他就更能把他们当作亲人看待了。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几乎没有一只是白颜色的,只只都是灰颜色,有的还长着褐色的杂毛。他很害怕衙门的眼睛,那亮晶晶的、黄色的眼睛背后似乎有团熊熊燃烧的火焰。雄鹅生来就是一步三摇头地慢吞吞地踱着方步,这种姿势对于他们最为合适。然而这些大雁却不是在行走,而是边奔跑边跳跃。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就更难受了,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上到处都是磨破了的痕迹,伤痕累累。看得出来,大雁们从来不留意脚下踩的事什么东西。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但是脚上那副寒酸相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穷苦人。
雄鹅在男孩子耳边说道:“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但是不必告诉我你是谁。”话音刚落,大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定身躯,伸长脖子,不断点头行礼。雄鹅也行着礼,但是点头的次数更多了。等到互致敬意结束之后,领头雁说道:“请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没有什么可说的,”雄鹅说道,“我是去年春天在斯堪诺尔出生的。去年秋天,我被卖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我一直都住那儿。”
“这么说的话,你没有高贵的出身,族里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领头雁说道,“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竟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来?”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你们大雁见识一下我们家鹅也不是碌碌无为的。”
“但愿你真的能让我们大开眼界,”领头雁说道,“我们已经看到你的飞行,还可以,不过除了这个,也许你更擅长别的运动。或许你善于长距离游泳吧!”
“不行,我没那么高明,”雄鹅说道。他模模糊糊地看出来了,领头雁是准备打发他回家呢,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怎样回答,“我以前只横渡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长距离游过泳。”他继续说道。
“那你应该善于奔跑吧!”领头雁又发问道。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善于奔跑的家鹅,我自己也不会奔跑。”雄鹅回答说,这样一来事情变得更糟糕了。
大白鹅认为大雁们肯定是不会收留他的。令他惊奇的是领头雁竟然答应说:“唔,你敢这样回答问题,很有骨气。而勇敢的人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开头技术很生疏也无关紧要。你再跟着我们一两天,让我们见识见识你的本事,你看行吗?”
“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接着,领头雁撅起她的扁嘴问道:“你带来的这位是谁?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家伙呢。”
“他是我的旅伴,”雄鹅回答说,“他从小就是看鹅的,带他一起旅行会有好处的。”
“也许对你而言会有好处,”领头雁满不在乎地说道,“该怎样称呼他?”
“他有很多称呼,”雄鹅慢吞吞地说,一时间竟想不出来该如何掩饰过去才好,因为他不愿意让世界知道这个男孩子有个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儿,”他终于急中生智地回答说。
“他是小精灵一族的吗?”领头雁问道。
“你们大雁每天大概什么时候就寝?”雄鹅突如其来地发问说,企图避开这最后一个问题。“这要是在平时的话,我的眼皮早就在打架了。”
不难看出,那只同雄鹅讲话的大雁已经上了年纪了。她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找不到一根深颜色的杂毛。比起别的大雁来,她的脑袋更大些,双腿更粗壮,脚掌也磨损得狼狈不堪。羽毛硬邦邦的,瘦瘦的肩膀,又细又长的颈子,所有这些都露出了岁月的痕迹,唯独一双眼睛没有受到岁月的侵蚀,依旧炯炯有神,看起来比别的大雁的眼睛还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