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散斋得宴乐议(1)
《礼志》云:“三日斋,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2)又云:“君致斋于外,夫人致于内。”散斋则是事之渐,然则散斋未绝外内与宴乐之事也(3)。今一岁之内,大小祭祀,斋将三百日,如此,无复用乐之时(4)。古今之制,当各从所宜(5)。若外张多日,而内实犯礼,乃所以废斋也(6)。散斋宜得从会宴乐(7)。(《通典》一百四十七。)
【注释】
(1)这是一篇关于斋戒是否相配音乐问题的论文。散斋:也叫“散齐”。古礼于祭祀父母前七日不御不乐不吊,谓之“散斋”。齐,后多作“斋”。《礼记·祭义》:“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郑玄注:“散齐,七日不御不乐不吊耳。”《礼记·祭统》:“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又封建王朝皇帝祭社稷太岁等坛,行散斋,即在宫中斋戒,以别于祭天地等之行致斋。此文是就散斋与宴乐的关系问题。
(2)“《礼志》云”五句:《礼》规定斋者耳不听乐,是说不敢分散其心志,但宫斋二日却鸣鼓角,怎么可以?吹角鼓鼙,以壮军容,于斋义本身意义不符,不应用。伐鼓:斋宫致斋鸣鼓角。
(3)“又云”四句:致斋:致斋又称斋或宿。《礼记·月令》正义:“周法,四时迎气,皆前期十日而斋,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前七日的散斋不御、不乐、不吊,约束身体,摆脱外物纠缠。后三日的致斋打开全部的感觉去思念亲存。于外、于内都是指在室内。正义曰:“外,谓君之路寝,内,谓夫人正寝,是致斋并皆于正寝,其实散斋亦然。”外内正寝只是相对于“会于大庙”而言。斋戒的时候不能轻易走出房屋,《礼记·檀弓上》称“非致斋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若致斋时,必昼夜居于室内。
(4)“今一岁之内”四句:斋戒持续的时间,短的是三天、十天,长的有三月、三年。按照郑玄的说法,斋戒三天是秦法,二日散斋,一日致斋;斋戒十天是周法,七日散斋,三日致斋。在斋戒的时候,是不用音乐的。
(5)古今之制,当各从所宜:古代留传下来的礼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取舍。宜:合适,适当,适宜。
(6)“若外张多日”三句:如此对外设斋多日,而在室内却违背了礼制规定,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要废除斋戒的原因。此句是说斋戒本是内心虔的表现,倘若流于形式,斋戒也就失去了意义。若:如此,这样的。
(7)散斋宜得从会宴乐。散斋应该配以燕乐才合适。会:相成,调配。宴乐:古代雅乐之称,即内廷之乐,也叫“燕乐”。《大戴礼记·保傅》:“号呼歌謡声音不中律,宴乐雅诵迭乐序……凡此其属太史之任也。”王聘珍解诂:“郑注《磬师》云:‘燕乐,房中之乐。’贾疏云:‘即《关雎》、《二南》也。’诵,读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