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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物相克与相宜02(第2页)

鳖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橘子含果酸较多。若将橘子等含果酸丰富的水果与含蛋白质较多的鳖肉同时食用,水果中的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

螃蟹与柿子

《本草纲目》记载:“蟹不可同柿及荆芥食,发霍乱动风,木香汁可解。”《饮膳正要》也记载:“柿不可与蟹同食。”

柿子和蟹皆为寒性食物,二者同食,寒凉之性加倍,会伤害脾胃,体质虚寒者尤应忌之。

此外,柿子中含鞣酸,蟹肉富含蛋白,二者相遇,凝固为鞣酸蛋白,不易吸收,且妨碍消化功能,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螃蟹与猕猴桃

蟹含有五价砷的化合物,本来对人体无害,但若和含有丰富维生素C的猕猴桃一起食用,则五价砷与维生素C相遇,使五价砷转化为三价砷,即含剧毒的砒霜。若长期一起食用,随着毒物的积累,可致**、反胃等中毒症状。

黄鱼与荞麦面

《食疗本草》记载:“荞麦难消,动热风,不宜多食。”指的是荞麦面气味甘平而寒。医圣孙思邈也曾说过“荞麦面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不可合黄鱼食”的话。由此可见,荞麦性寒,黄鱼多脂,都是不易消化的食物,所以不宜同食。

螃蟹与茄子

茄子甘寒,《本草纲目》记载:“茄性寒利,多食必腹痛下利。”而蟹肉也属冷利寒凉之性,故茄与蟹同食,易伤肠胃。

螃蟹与梨

在《饮膳正要》中有“柿梨不可与蟹同食”的说法。梨味甘微酸性寒,《名医别录》记载:“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同时,在民间有食梨喝开水,可致腹泻之说。由于梨性寒凉,蟹亦冷利,二者同食,伤人肠胃。

螃蟹与花生仁

从食物药性上看,花生仁性味甘平,且脂肪含量高达45%,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极易导致腹泻,所以蟹与花生仁不宜同时进食,对于肠胃虚弱的人来说,更应加倍注意。

螃蟹与泥鳅

《本草纲目》中记载:“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由此可见泥鳅药性温补,而螃蟹性冷利,功能正好相反,所以二者不宜同吃。另外,从生化反应方面来讲,也不利于人体健康。

螃蟹与冷食

冷食指夏季冷饮如冰水、冰棍、冰激凌等,寒凉之物,易使肠胃温度降低,与蟹同食必致腹泻。所以食蟹后不宜饮冰水,或食冰棍等冷食。

螃蟹与香瓜

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与蟹同食,有损肠胃,易致腹泻。

螃蟹与石榴

螃蟹如与含鞣酸较多的石榴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石榴不宜与螃蟹等海味食品同时食用。

蟹与红薯

同食容易在体内凝成结块。

蟹与南瓜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蟹与芹菜

同食会影响蛋白质的吸收。

海蟹与大枣

同食容易患寒热病。

虾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

维生素C是烯醇式结构物质。虾肉所含的砷是五价砷,遇到维生素C,就会还原为三价砷,五价砷无毒,三价砷即砒霜,有剧毒。所以河虾不宜与番茄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炒。

虾皮与红枣

同食会中毒。

虾皮与黄豆

同食会消化不良。

海味食物与含鞣酸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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