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话说李清照之哪位王氏为亲娘
这个问题,其实《宋史》卷四百四十四《文苑志·李格非传》,已有明确记载:
李格非,字文叔,济南人……妻王氏,拱辰孙女,亦善文。女清照,诗文尤有称于时,嫁赵挺之之子明诚,自号易安居士。
不管你是怎么看,谁都会认为它说得明白易晓,即清照的母亲就是王拱辰的孙女。然而,到了上世纪60年代,王仲闻(学初)先生却有发现。依据的是南宋庄绰《鸡肋编》卷中的这段话:
岐国公王珪,在元丰中为宰相。父准、祖贽、曾祖景图,皆登进士第。其子仲修,元丰中登第。公有诗云:“三朝遇主惟文翰,十榜传家有姓名。”注云:“自太平兴国以来,四世凡十榜登科。”后蛭仲原子耆、仲孜子昴,相继登科。昴又魁天下。本朝六世登第者,与晁文元二家。而晁一世赐出身也……又汉国公淮子四房,孙婿九人:余中、马玿、李格非、闾丘吁、郑居中、许光疑、张焘、高旦、邓洵仁,皆登科。邓、郑、许,相代为翰林学士。曾孙婿秦桧、孟忠厚,同时拜相开府,亦可谓华宗盛族矣。(本书引者按:这条史料,在中华书局1983年初版2004年第3次印刷的《鸡肋篇》中,不知怎么被点校者加题作《十世登科》,而文中说的又是“六世登科”。)
据此,“李清照的母亲”与“李格非的妻子”,这在通常看来只是同一内容两种说法的词组,却突然变成了意思根本相左的两个句子,即李格非结过两次婚,故“清照的母亲”有可能是李格非的“先配”,也有可能是他的“续弦”。
其实,早在北宋时,李清臣就在《王文恭公珪神道碑》中,指出李格非曾是宰相王珪的女婿。然而,李清臣并没将王珪这个闺爱,与李清照联系在一起啊。《王珪神道碑》云:
元丰八年(1085年)四月,丞相王公珪感疾,诏国医诊视,遣尚宫数就问,赐以御膳珍药。五月己酉薨於位……九月辛酉襄事……子:仲修,以学登进士第,今为秘书省著作佐郎;仲瑞,承事郎,藉田令;仲嶷,承奉郎;仲、仲煜,承事郎。女:长适郓州教授李格非,早卒;次适前权太常博士闾丘吁;次许嫁前进士郑居中,并封蓬莱县君;次尚幼。孙男三人:昭,承事郎;次晏、次晟。公享年六十七,文集一百卷。夫人郑氏,奉国军节度使戬之女。
按照常规,既然出现了异样的资料,那就应该细加考证,分辨真相,方下结论。王仲闻先生却节外生枝,以“庄绰与清照同时,且所云秦桧与孟忠厚为僚婿,与史实合”等为理由,以疑代证,在他所著的《李清照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10月版)附录《李清照事迹编年》“母王氏”的注文中,强将“李清照的母亲”,从“拱辰孙女”硬扯到“王准孙女”上去,从而否定了《宋史》的说法,并创立了“王珪女”一说。
白纸黑字,寻踪问迹。《鸡肋编》也只说李格非是“汉国公准”九个“孙婿”之一,并没说“清照之母,为王准之孙女”啊?如此“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实在让人目睁口开,莫名其妙。
不过,此说一出,反对者虽有,但响应的更多。于是,有的“考证”李清照与“时任右相的秦桧其妻王氏”是“表姐妹”;有的“合二而一”,将藕接在甘蔗上,说“李清照还有一位颇有文化素养的母亲。据与李清照同时的庄绰记载,她是汉国公王准的孙女。《宋史·李格非传》说她‘亦善文’;《祖国名媛录》说她‘工词翰’。在封建时代,她给李清照所树立的,绝不仅是那种三从四德的‘懿范’,在诗词创作方面,一定会给女儿以深刻的影响。”(徐培均、刘忆萱《李清照》,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如此明显的作伪,当然难以瞒人耳目。这时,多年研究宋词和李清照的专家喻朝刚与周航,就在他俩的“成果之一”《李清照全传》中进行圆场。该传首先“开除”拱辰孙女的“清照母亲”一籍,然后渲染说,作“为神宗时宰相王珪之女”,她在清照童年时,还给她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年中秋佳节,碧空月色皎洁。皇帝忽然宣召正在翰林院值宿的外祖父到后宫小殿去赏月饮酒。小殿里仅摆着两把相对的椅子,外祖父来到殿上一看,慌忙跪下禀道:“启奏万岁,自古以来都没有君臣对坐之礼。请陛下传旨令人摆正席位。”皇上含笑说道:“今夜月色清美,与其沉醉声色,不如与学士在一起谈论谈论诗文更有意思。如果要按常礼正席位,何不到外廷去赐宴呢?今晚朕要免去一切俗礼,与卿家放怀饮酒,畅读诗文。”外祖父再三恳求,皇上还是不同意,只得再拜就坐。于是皇上先背诵了一遍谢庄的《月赋》,接着又背诵了李白的《月下独酌》诗,并大加称赏赞美。然后又取出自己写的几首诗给外祖父看,征求他的意见。君臣二人一直谈到夜漏三鼓,皇上十分高兴,意犹未尽。最后又叫左右官嫔各取领巾、裙带或团扇、手帕请王学士题诗。外祖父见龙颜大悦,便乘兴挥毫,略不停缀,依次为每位官嫔题诗一首。而且“都不蹈袭前人,尽出一时新意”,使她们一个个都很满意。皇上看了更高兴,又回过头来对众官嫔说:“王学士的诗可是一字千金,你们不要忘了给润笔啊!”众人听了官家的话,一个个笑容满面地走上前来,摘下鬓边的珠花,纷纷簪在外祖父的头上。幞头上戴不尽的,就放在外祖父的衣袖里,一位宫人又取来针线将袖口缝上。当外祖父满载而归,从宫中回到家里时,月亮已经西沉,东方渐渐露出了一片微茫的曙光。第二天,都下盛传昨夜天子在宫中请客饮酒赏月……
清照正听得出神,母亲忽然停住,转过身走到妆台前,从一个雕花饰金的小匣子里取出一朵璀璨夺目的珠花,随后戴在清照的头上,并对她说道:
“这就是当年你外祖父从宫中带回来后,送给我的礼物,现在我将这朵珠花送给你,你可要珍惜它啊!”
清照高兴得手舞足蹈,戴着珠花,照了照镜子,便匆匆下楼找女伴们玩去了。(长春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
这个《中秋夜故事》见于宋代钱愐《钱氏私志》,有一定的根据。然而,李清照出生时,王珪的长女就“早卒”了,她又何时身躯复活,讲古道今,生儿育女,甚至在清照十四、五岁时,还带着她姐弟俩“一起从济南来到了都城东京”?这个“研究成果”也太离奇古怪了。
好在陈祖美先生忽有奇情幻想——“李清照卓越的文学成就是从哪里来的呢?这里用得上常常被人借取的一种说法的演绎:国家不幸诗家幸——清照不幸后人幸”,于是“继母说”便应运而生,且写入她的《李清照新传》等书中。陈祖美说:“对于谁是清照的生母,上述二说(本书引者按,指《宋史·李格非传》与《王珪神道碑》、庄绰《鸡肋编》的异同记载)不可能并存,清照只能是王珪的外孙女,其母在其出生不久即去世;关于格非之妻,对上述二说,则不能视为非此即彼,实际情况当是王准孙女是他前妻,前妻早卒后,又娶王拱辰孙女为继室(原文按:详情见下),故称清照生母是一位寿夭的相门千金。”(《李清照新传》第8—9页,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
有了“大胆假设”,那还得“小心求证”。于是,陈先生论证道:
如果李格非在熙宁九年(1076年)登进士第之后,很快被同一年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的王珪选为东床,那就有一定可能与新妇偕往原籍或冀、郓二州。看来格非很可能是在郓州教授任上与王珪长女成亲的,否则,与王珪和格非均为密友的李清臣,不当说王珪长女适郓州教授云云。作为干元丰七年降生的李格非的长女李清照,目前尽管仍然没有直接材料排除她生于汴京宰相府邸的可能,而可能性更大的是降生在原籍章丘。但令人不胜遗撼的是,在她出生不久,其生母便离开了人世。(《李清照新传》第9页)
这真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李格非”啊!然而,宋代法律规定,“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即离”。换言之,“如果李格非在熙宁九年(1076年)登进士第之后,很快被……王珪选为东床”的话,那么,按照宋代法律,他至迟应在元丰二年(1079年)还在“冀州司户参军”任上时完婚。因此,李清臣“说王珪长女适郓州教授云云”,这只是“补述”,因为李清臣作《王珪神道碑》时,格非已是“郓州教授”。再说,格非任郓州教授是“元丰末”(1085年),此时李清照已四岁了。“如果李格非在熙宁九年(1076年)登进士第之后,很快被同一年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的王珪选为东床,那就有一定可能与新妇偕往原籍或冀、郓二州”,一直同居到女儿都二岁了,才“在郓州教授任上与王珪长女成亲的”,这也只有21世纪时的某些少女英童才会干得出的浪漫事,何况当时社会讲究礼教,而李格非还是名声鹊起前途无量的数十万言《礼记说》的作者。
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李格非的妻子如果在父母家生下清照,那这个“父母家”为何一定在“汴京宰相府邸”啊?还有一个疑惑,“日前尽管仍然没有直接材料排除她生于汴京宰相府邸的可能”,为什么“可能性更大的是降生在原籍章丘”,而不是郓州或其他什么地方?
陈祖美先生并不认为,“格非很可能是在郓州教授任上与王珪长女成亲的”说法,有什么荒谬不经之处,故依然论证道:
这位自幼就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的相门千金,大致是何时撒手人寰的呢?据上引《王珪神道碑》所云……元丰八年九月王珪葬毕,那么其神道碑必须在下葬前写好,而李清臣在给王珪撰写此墓碑时,墓主的长女已“早卒”。因此,清照生母的谢世之时,当在元丰七年女儿出来之后至翌年八九月其父王珪神道碑文撰写之前的一年左右。(《李清照新传》第9页)
人们不禁要问,王珪长女的“早卒”,为何一定要发生在“元丰七年李清照出生之后”,而不是在“李清照出生之前”呢?换言之,李清照的生母为何一定要在“元丰七年女儿出生之后”逝世,而不能在“她出生之后”继续活着呢?拔树究根,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陈祖美先生事先就斩钉截铁地认为“清照只能是王珪的外孙女,其母在她出生不久即去世”,而后又将这个“结论”当作“论据”进行另一个问题的论证。也就是说,她本来是想证明“谁是清照的生母”,结果并没论证,却扯到另一个问题去,掏出的“证据”又是“清照的生母是王珪的长女”,故“清照生母的谢世之时,当在元丰七年女儿出来之后至翌年八九月其父王珪神道碑文撰写之前的一年左右”。然而,陈祖美先生又宣布:“根据以上史料,不得不作出这样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结论——李清照从她呱呱落草之时,或嗷嗷待哺之日,其生母就有弃她而去的可能,最晚在她一周岁左右时,她就失去了慈母的呵护。”她甚至还说道:“这一结论的令人难以接受之处还在于,对以往约有上千种李清照研究论著中的相当一部分,所沿用的清照前期生活无比美满的说法必须变更,至少要在这种说法后面打上一个不小的问号,或者为她的童年另外寻找一条幸福的出路。”(《李清照新传》第9—10页)有目共睹,这种论调,其实只是一种浮光幻影。
还必须指出的是,《鸡肋编》说:“岐国公王珪,在元丰中为宰相”,这话并不准确。因为王珪是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甲科及第,通判扬州。召直集贤院,为盐铁判官、修起居注。累官知制诰、知审官院,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神宗即位,迁翰林学士承旨。熙宁三年(1070年),拜参知政事。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罢相后,才与枢密使、检校大傅吴充,在并守其前官的同时,一起被任命为“同平章事”的,也就是“宰相”一职。既然如此,那么,王珪既不是“元丰中为宰相”,而他的长女即使与格非成婚时才14岁,也不可能像陈祖美所说的那样,是什么“自幼就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的相门千金”啊。
《鸡肋编》还说,汉国公王珪的九个“孙婿”“皆登科”。因此,李格非成为王珪的乘龙快婿,当在他登进士第不久,而不是在郓州教授任上。此时,王珪还只是副宰相(“参知政事”),或刚刚升任为宰相(“同平章事”)。就因为如此,故李格非初婚当在熙宁九年或十年(1076—1077年),离李清照出世还有六、七年时间,而“早卒”的“王准孙女”怎么可能成为她的母亲啊?
当然,李格非能成为王珪的婿郎,这与唐末五代社会巨变,导致产生于汉末西晋时期的“门阀世族婚姻”,在北宋时彻底土崩瓦解有关。
所谓门阀世族,就是祖先居高官,或属名儒的高门世家。他们的婚姻多在世族内部进行,因此不管官阶,只讲门当户对。其结果良贱不通婚,一般的官僚阶层不和普通百姓联姻,就是门阀世家不仅不与一般的庶族地主婚配,甚至也不与门户稍次的士族为婚。譬如。东晋时,过江而南的北方世族大家,是以王、谢等侨姓士族门第最高。东晋大将桓温是荆楚名门,晋明帝的驸马,位尊势重,操纵朝廷。他希望能与在自己手下担任长史职务的王坦之结为秦晋之好。王坦之就回家告诉父亲王述。王述很疼爱这个儿子,都已经是大人了,还常常将他抱在膝上欢娱。一听说要与姓桓的结为秦晋之缘,就怒不可遏地将王坦之放下来,说:“你竟然如此痴呆啊!怎能因为畏惧桓温威风八面,就将女儿嫁到这个当兵家去。”坦之才借故推辞这门亲事。桓温无可奈何,说:“这应该是令尊不肯吧!”从此就不再重提儿女婚事了(《晋书》卷七五《王湛传附孙王述传》)。这种现象直到唐朝还存在。当时望族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山东清河博陵二崔、范阳卢氏,以及早已东迁的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尽管论官爵不如新贵,但“皆恃其族望,耻与卑族为婚”,以至看不起李唐皇室。恼羞成怒的李唐皇室不仅重修北魏编定的《氏族志》,压低山东士族的社会地位,而且下诏禁止这“七姓”的内婚制,然而他们宁愿违条犯法,不举行婚礼,也要偷偷摸摸地互相嫁娶,而一般人士仍以与望族贵室通婚为荣。妒火中烧的唐文宗只好叹道:“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新唐书》卷一六九《杜兼传》)
五代乱世以后,门阀制度月坠花折,门第观念日消风静,因此“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郑樵《通志》卷二十五)。到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科举社会的出现,人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高低不再取决于血统和出身,故婚姻直求资财,择婚看重进士。
宋代进土及第后直接授予官职,且往往担任朝廷的文职,接触上层政治核心,容易获得皇帝的青睐。明经选拔的主要是州县基层地方官吏。因此,为了引诱士子读书应举,宋真宗赵恒(968—1022年)还写过一首流传千古的《劝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