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场陈述
2。目光接触
3。坐姿
4。整体印象
5。描述能力
6。解释能力
7。解疑能力
8。期望能力
9。可疑因素
10。能力
11。倾听
12。举止
13。生活习惯
14。职业兴趣
15。态度
16。会聘用吗
劳动合同的订立
经过调查发现,相当多的毕业生在求职就业时,常常忽视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因为管理不规范的缘故不与求职者签定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这也和我们的毕业生没有经验和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有关。不签订劳动合同将给我们带来难以估计的后果,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以下我们按照规范的、常见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事项一起学习。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按照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起始与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只规定了合同起始日期,没有注明合同终止日期,但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这种件一旦具备,合同即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是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的起始与终止的条件。工作开始之日是合同生效之日,工作完成之日是劳动合同终止之日。
集体劳动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举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劳动合同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因素性,从整体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可分为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两部分。
一般来讲,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规定以下的法定内容。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法定的.必须依法规定。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前者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后者则是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定内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规定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是否规定试用期,是否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住房、班车等其他生活福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