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知道筆記本,知道底片,知道鐘樓最上層那個洞。那個人不是朱利安。但很了解朱利安。
也許是朱利安生前委託的人。也許是他信任的、唯一信任的人。
車子在一個小鎮的邊緣停下來。司機指著前方一條碎石路,說了一句她聽不懂的話,然後比了一個手勢。往前走,大約一公里。
她下車,走上那條碎石路。兩旁是甘蔗田,甘蔗很高,比人高,走在其中像走在一個綠色的隧道裡。
路的盡頭是一棟建築。
灰色的,三層樓,窗戶沒有玻璃,門口停著一輛生鏽的卡車。牆壁上爬滿了藤蔓,和修道院一樣。但這裡更熱,更濕,植物的生長更放肆,像要把整棟建築吞掉。
大門鎖著。鐵鍊繞了好幾圈,鎖頭很大,銀色的,沒有生鏽。很新。
她沒有試著開門。她繞到建築左側,那裡有一扇窗戶,玻璃碎了。她爬進去。
裡面是走廊。和修道院一樣窄,一樣暗。但氣味不同。這裡不是霉味,是更濃烈的、更潮濕的氣味。植物的根莖從牆壁的裂縫中長出來,攀附在牆面上,像一張綠色的網。
她找到樓梯。往上走,三樓。
走廊盡頭有一間辦公室。門上掛著名牌,字跡已經看不清了。她推開門,裡面有一張書桌,一個書架,一把椅子。書桌的抽屜半開著。
她走過去,拉開抽屜。
裡面有一個檔案夾。牛皮紙的,很舊,邊緣破碎。
她打開。
底片。
不是四十七張。是很多。分成幾疊,用橡皮筋綁著。橡皮筋已經脆化了,一碰就斷。
她把那些底片舉起來,對著窗戶的光。
逆光。看不太清楚。
但她看到了輪廓。人的輪廓。有些站著,有些坐著,有些躺在某種平台上。
那些人她不認識。
但她知道他們是誰。
他們是那些沒有名字的人。灰燼中的指骨。石台上的痕跡。筆記本裡沒有照片的那些頁。
她把所有底片放進背包,拉上拉鍊。
然後她從另一個抽屜裡找到了一封信。信封上寫著一個名字。艾莉絲·馮恩。收件人不是她。是同名同姓的另一個人?還是朱利安在很久以前就寫好了,等著她來?
她把信封打開。信紙很薄,折了四折。藍色墨水,字跡工整。
“艾莉絲:如果妳讀到這封信,代表妳已經找到這裡了。那些底片是證據。不只是我認識的人,還有我不認識的人。那些人死了,沒有人知道他們的名字。我只拍下了他們的臉。我沒有救他們。我只拍了照片。這是我一輩子最無法原諒自己的事。不是殺人。是袖手旁觀。”
信封裡還有一把鑰匙。
和修道院鐘樓最上層那把一樣的鑰匙。
她不知道這把鑰匙開哪一扇門。
但她知道,她會找到那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