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组成合议庭。
看到审判长,孙达胜沙午京和朱冈猎三人顿时不敢再骂了。
“咚——”
吉时已到,法槌敲响。
审判长扫了一眼,沉声开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浙省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孙达胜、朱冈猎、沙午京抢劫一案。”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咚——”
法槌声在审判庭内不断回响。
接着,
坐在法台侧前方的书记员站起身。
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到庭人员的身份等。
经过一系列固有流程之后,正式开庭。
“公诉人,请宣读起诉书。”陈忠汉看向公诉人席位。
公诉人赵凯旋点头,双手捧着起诉书,站起身,开始宣读:
“本月X日,本案两名被害人林北与张雯,在灵隐寺游玩,自拍,本案其中之一的被告人孙达胜,以孙悟空扮相,主动上前合影,事后索要钱财。”
“林北与张雯拒绝。”
“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朱冈猎和沙午京出现,先是劝说,道德绑架,无果后,三人便将林北和张雯拦住,禁止其离开,并语言威胁……”
“最终,林北和张雯被迫给付300元。”
“……”
“本案,由灵隐寺派出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之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成立抢劫罪。”
“诉讼请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孙达、朱冈猎、沙午京三人成立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年、四年,并各自处罚金两万元。”
起诉书宣读结束。
陈忠汉看向被告人席位:“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孙达胜:“一致。”
朱冈猎:“一致。”
沙午京:“一致。”
三人倒是没有多说其他有的没的。
陈忠汉又问:“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内容,你们可有异议?”
孙达胜:“没有。”
朱冈猎:“没有。”
沙午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