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依旧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全都老老实实说“没有”。
因为他们经过了警方的讯问,以及事后律师的谈话,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刑法, 涉嫌抢劫罪。
且证据确凿!
这不是不承认就能改变的。
也不是嘴硬就能有用的。
所以,
他们都很老实地认罪。
其他的,就交给律师来帮忙辩护,减刑。
这也是律师跟他们沟通过的诉讼策略。
寻常律师,其实运气不会像张伟那么差,随便碰到一个当事人都是疯狂给自己拖后腿,疯狂背刺自己,就是不听话……
其实绝大多数情况,当事人还是挺听话的。
只可惜……
这种正常的当事人,对于张伟来说,却仿佛是一种奢望。
“咚……”
陈忠汉敲响法槌。
“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本次法庭调查的重点便是罪行轻重,现在开始举证质证。”
“公诉人有证据要出示吗?”
“有!”
赵凯旋点头,开始出示证据。
虽然被告人认罪了,但出示证据这一步,还是不能省略。
原因也很简单,
我国司法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没证据,光有口供,定不了罪。
有证据,即便没口供不认罪,也能定罪!
因此,
就算三个被告人都非常老老实实地承认犯下抢劫罪,但法庭在审理此案的时候,还是要举证质证,要看实实在在的证据。
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比如,有被告人因为不懂法,被办案人员忽悠以为自己犯了罪,其实并没有。
再比如,有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或者被威逼,或者被利诱,从而替他人顶罪。
又比如,屈打成招,刑讯逼供等等。
如果不看证据光看口供的话,这些情况都是很可能会发生的。
可如果以证据为准……
那就能大大减少此类冤假错案的发生。
大大提高办案的准确性,有助于司法公正。